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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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请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1994.01.04
【文 号】
【施行日期】1994.01.04
团建游戏【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
正文
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请示的通知
(1994年1月4日)沈阳师范大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在建设具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既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又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光荣革命传统,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建设与保护抢救工作的关系,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
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的请示
国务院:
  1982年和1986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了两批共62个城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对促进文物古迹的保护抢救,制止“建设性破坏”,保护城市传统风貌等起了重要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除已批准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外,还有一些城市文物古迹十分丰富,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及革命纪念意义。为进一步保护好这些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从1991年起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慎重提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荐名单。对各地区提出的推荐名单,经有关城市规划、建筑、文物、考古、地理等专家,按照《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等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国发〔1986〕104号)文件关于审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进行反复酝酿,讨论审议,提出37个城市,建议作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附后),报请国务院审核批准并予以发布。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城市开发建设速度很快,一些历史
文化名城,片面追求近期经济利益,在建设时违反城市规划和有关法规规定的倾向又有所抬头,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及光荣革命传统,是我国宝贵的财富,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优势。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以及城市发展的全局出发,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
  二、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工作。要加强文物古迹的管理,搞好修缮。文物古迹尚未定级的要抓紧定级,并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涉及文物古迹的地方进行建设和改造,要处理好与保护抢救的关系,建设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1991〕583号)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今后审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按照条件从严审批,严格控制新增的数量,对于不按规划和法规进行保护、失去历史文化名城条件的城市,应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称;对于确实符合条件的城市,也可增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近期内,各历史文化名城要对保护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文物古迹的保护、抢救情
况,以及各项建设与改造是否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等,并将检查结果报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三、抓紧制订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办法,使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抓紧组织编制、修订和审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一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尚未报批的,应尽快报送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在1994年底前编制完成,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区域还要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开发建设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规划确定的有关控制指标,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有责任检查督促保护规划的实施。有些文物古迹集中,并有反映某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体现民族地方特的街区、建筑等的地方,虽未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这些地方的文物、街区、建筑等也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样具有珍贵的保护价值,各地要注意重点保护好它们的传统建筑风格和环境风貌。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需要一定的资金,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政策,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
  附件:一、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二、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简介
建设部云南丽江美景图片
  国家文物局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37个)
  正定  邯郸  新绛  代县  祁县  哈尔滨
  吉林  集安  衢州  临海  长汀  赣州
  青岛  聊城  邹城  临淄  郑州  浚县
  随州  钟祥  岳阳  肇庆  佛山  梅州
  海康  柳州  琼山  乐山  都江堰 泸州
  建水  巍山  江孜  咸阳  汉中  天水
关岛离中国多远  同仁
附件二
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简介
康平卧龙湖风景区  正定 位于河北省西部。春秋时为鲜虞国都,战国为中山国东垣邑,秦置县,西晋至清末为郡、州、府、路治所。正定城始建于北周,现存的砖城为明代改建,城墙基本完整。隆兴寺、开元寺钟楼、凌霄塔、广惠寺华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邯郸 位于河北省南部。兴起于殷商后期,战国为赵都,秦为邯郸郡首府,魏晋至民国为
县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新石器时代的磁山遗址、春秋战国时期的赵邯郸故城、魏晋时期的邺城遗址、南北朝时期的响堂山石窟等。
  新绛 位于山西省南部。古名绛州。隋至清为州、府治。现存城墙筑于明代,城内分5个坊。有绛州大堂、龙兴寺、钟楼、鼓楼、乐楼等古建筑。建于隋代的绛守居园池,是国内现存唯一的隋唐园林遗址。有薛家花园、陈家花园、乔家花园等私家园林。
  代县 位于山西省北部。隋为代州,唐以后,曾为郡、州、县治。尚存西门瓮城及城墙,为明初扩修,长约千米,墙体基本完整。有边靖楼、阿育王塔、文庙、关帝庙、钟楼、将军庙等文物古迹。有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雁门关伏击战遗址。
  祁县 位于山西省中部。北魏太和年间为县治。县城典型的明清格局基本完好。临街多为商号店铺建筑。有文庙、财神庙、乔家大院和和镇河楼等文物古迹。现存居民院落近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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