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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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0.09
【字 号】汉政发〔2017〕29号
【施行日期】2017.10.09
开10间公寓式酒店要多少钱【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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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诚信汉中”建设,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体制机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3号)精神,并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3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
016〕148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5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陕西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17〕93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7月全面启动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及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到2018年底,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化、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基本建立政府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奖惩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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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快构建联合奖惩基础工作
  1. 完善信用记录体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双公示”、“双随机”和“双告知”等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将信息上传省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汉中”网站,完善全面覆盖、公开透明信
用信息记录体系,建立起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信用记录。
  牵头部门:市编办、市工商局、市信用办。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加大信用报告和信用记录的使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教育科研、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关系到人民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率先推进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重点包括:一是严重危害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行为主体,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主体,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拖欠农民工工资)、价格违法、统计违法、、违规开展债券代持、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违规抵押已售房屋、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主体;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主体,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主体;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主体。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上传省信用信息平台,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同时报市信用办(包括电子版)。市信用办负责通过“信用汉中”网站集中发布,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研究出台行业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标准规范,依法依规认定和差别化管理守信、失信行为,推出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规范“红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红黑名单”在各部门网站公示的同时,统一汇总到“信用汉中”网站集中公示,并同步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开展信用交易或者其他活动过程中查询失信主体“黑名单”,降低信用风险。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的报送。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要求,自今年7月开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末20日前,向市信用办报送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各一例,通过“信用陕西”网站、“信用汉中”网站向社会发布。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诚信典型选树推介
  6. 将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汉中好青年、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信典型。
  牵头部门:市委文明办、市信用办。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 鼓励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监管和服务中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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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文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引导企业主动履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企业应当履行的信息公示义务和产品服务质量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落实守信激励措施
  9. 建立行政审批“绿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单位、诚信个人给予优先便利和重点支持。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鼓励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经合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上海宾馆一晚多少钱  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市银监分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双月湾有什么好玩的景点  12. 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和减少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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