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组织入境游客来渝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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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组织入境游客来渝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旅游局
【公布日期】2009.04.20
北京大观园【字 号】
【施行日期】200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组织入境游客来渝旅游奖励办法》的通知
(2009年4月20日)
各国际旅行社、相关旅游企业:
  为了调动境内外国际旅行社和有关旅游企业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市入境旅游的负面影响,有效推动我市入境旅游的稳定增长,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组织入境游客来渝旅游奖励办法》,并征得市财政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组织入境游客来渝旅游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境内外国际旅行社和有关旅游企业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市入境旅游市场的负面影响,有效推动我市入境旅游的稳定增长,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对旅行社组织入境旅游人数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
  我市具有旅游组接团资质的国际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1、自组外联
  (1)对旅行社外联组织来渝的入境游客人数的存量(上年实际完成数据)部分每人奖励10元人民币。
  (2)对旅行社外联组织来渝的入境游客人数的增量部分,超过存量10%的给予增量部分每人20元人民币的奖励;超过存量20%的给予增量部分每人30元人民币的奖励。
  (3)对没有存量的旅行社,2009年的自组外联入境游客人数一律按存量计奖。
  2、横向接待
  (1)对旅行社横向接待来渝的入境游人数的存量(上年实际完成数据)部分每人给予5元人民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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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旅行社横向接待来渝的入境游人数的增量部分,超过存量10%的给予增量部分每人10元人民币的奖励;超过存量20%的给予增量部分每人15元人民币的奖励。
  (3)对没有存量的旅行社,2009年的横向接待入境游客人数一律按存量计奖。
  3、组织外国人参加西旅会
上海周边古镇一日游  组织外国人参加西旅会,每人给予1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奖励依据
  1、组织来渝的游客必须在渝境内旅游2天1夜以上(含2天);
  2、提交来渝旅游人员名单、合作单位签章的团队计划和确认书(自组团需合作社签章;横向团需国内合作社签章);
  3、提交重庆境内入住酒店或三峡豪华游船出具的确认证明;
  4、参加西旅会的外国人须提前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并在西旅会指定场所现场清点。
  二、对旅游企业新辟国际旅游航线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
  我市具有旅游组接团资质的国际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1、给予奖励的旅游航线必须是国际旅行社独家运行的,是填补我市国际航空旅游的一条空白航线。
  2、航班客源以旅游团队客人为主(团队游客数量在70%以上),单纯商务航线不享受该奖励。
  3、享受奖励的航班必须是旅行社承担全部经营风险的航班。
  4、亚太地区国际航线,每个往返航次给予宣传促销费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全年飞行50个往返航次以上的,另行奖励5万元,达到70个往返航次以上的,另行奖励10万元。欧、美、非地区国际航线,每个往返航次给予宣传促销费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全年飞行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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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单位包租旅行社包租航线的航班,其旅行社不再享受奖励。
  (三)奖励依据
  1、须出示直接与航空公司签订的正式的包机合同原件,并将复印件交市旅游局备案。
  2、须出示航空公司与重庆机场加盖公章的航班飞行数量统计。
  三、对投资经营或包租经营长江三峡豪华游船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
鸣沙山月牙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资经营或与我市长江豪华游船公司签订包租合同的独立经营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318川藏线图片  1、组织入境游客1万-3万人(含3万人)的,每人奖励10元人民币。
  2、组织入境游客 3万人以上的,以3万人为存量,存量部分奖励10元人民币;超存量的增量部分每人奖励20元人民币。
  3、其他单位包租该企业豪华游船,并已享受包船奖励的,该企业不再享受此奖励项目。
  (三)奖励依据
  1、出示投资经营豪华游船文件或直接与豪华游船公司签订的正式包船合同原件,并将复印件交市旅游局备案。
  2、出示由航运管理部门提供的游船连续开航及载人数量证明。
  3、由沿三峡重庆区域内2个(必停)以上相关接待景点提供的该船接待人数证明。
  4、须提供人员登记名单,并有公安签章证明。
  5、与签约的游船公司、境内外经营者无不良纠纷,账目清楚。无重大投诉和安全事故。
  四、对包机、包专列、包游船来渝旅游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
  我市具有旅游组接团资质的国际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1、包机奖励:从包租飞机来渝旅游,游客在100人以上的,每架次奖励组团社宣传促销费1万元人民币,
  2、包专列奖励:组织游客600人以上包租专列来渝旅游,每趟次奖励组团社宣传促销费2万元人民币。
  3、包游船奖励:组织100人以上游客,包租豪华游轮从重庆港出发游三峡,或从宜昌(武汉)港出发游三峡到达重庆港的,每航次奖励组团社宣传促销费1万元人民币。
  (三)奖励依据
  1、凡享受包机、包专列、包游船奖励政策的旅游团队,在重庆旅游时间至少为两日(过1夜),包游船的旅游团队至少游览三峡沿途重庆区域内2个以上(必停)景点。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须提前7天提交组团计划及包机、包专列、包游船的合同文件。
  3、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须提供入住酒店的确认证明,包租游船的还须提供2个以上(必停)景点单位的确认证明。
  五、对组织旅游买家到渝考察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
  我市具有旅游组接团资质的国际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1、组织旅游买家和媒体100人以上来渝考察3天(2晚)以上的,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组团奖励。
  2、组织旅游买家和媒体75人以上来渝考察3天(2晚)以上的,给予3.5万元人民币的组团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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