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日韩及东盟国家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和法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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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日韩及东盟国家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和法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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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FJMS2019024)。
收稿日期:2020-10-9
作者简介:刘贵(1983—),湖北孝感人,高级工程师,博士,主要从事纺织晶质量检测方面的工作。
刘贵1,2
(1.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福建福州350026;
2.福建省纺织产品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福建福州350026)
摘 要:文章重点介绍了中国、日本、韩国及东盟主要国家纺织、服装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对主要技术
指标进行了详细比较和分析,并进行了相关总结,以期对相关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日韩;东盟;强制性标准;法规;比较
doi : 10.3969/j.issn.1007-550X.2021.03.011
中图分类号:TS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50X (2021 ) 03-0045-06
福建全省有纺织服装类企业近2万家,规模以上 企业2500多家,年实现产值超7000亿元(占福建省
GDP 的20%左右),2019年福建纺织品、服装、鞋和
箱包出口合计近2500亿元(占福建省货物贸易出口
额30%左右)。纺织服装已成为福建最具活力和区域
特的传统支柱产业,也是出口创汇最重要的产业
之一,对福建的经济发展起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日本、韩国、东盟国家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
路的主要沿线国家,与我国在纺织服装方面的贸易 量十分巨大。在国际贸易中,技术标准是竞争力的 体现,一旦拥有完善的标准体系,就能够更好地掌 握话语权,在贸易中处于优势地位。
本文重点介绍和详细比较了中国、日本、韩国
及东盟主要国家纺织、服装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技术
标准,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并进行
了相关总结,以期对相关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有所帮 助。
1主要标准与法规
1.1中国
纺织服装方面,中国主要有2项强制性标准,即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1]和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
技术规范》[2]。
1.2日本
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本第112号法令 (1973 )《关于日用品种有害物质含量法规》、日
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
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家用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
法规定》等对纺织品中甲醛、有机锡化合物、有机汞化合物、含漠或含氟阻燃剂、防虫剂等进行了限定[3]。2015年4月厚生省175号令发布,对112号法令进行修订,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列为纺织品中禁用物质。日本的消防法令则对公共场所相关纺织品的燃烧性能进行了规定o2018年2月日本为防止化学物质的潜在危害,向WTO秘书处发布G/TBT/N4PN/572通报,对纺织品中短链氯化石蜡、十漠二苯瞇、全氟辛烷磺酸等进行限制[4]。
此外,《有害物质管制法》规定衣服内不得夹入缝针、大头针等异物;《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对纺织品成衣标识进行了规定;《家庭用品品质表示法》贝U规定了包装商品标识。
1.3韩国
婴幼儿纺织品受《儿童用品通用安全标准制定和安全确认法》附录1(婴幼儿纺织品)约束。婴幼儿和儿童皮革制品以及儿童纺织品受《儿童用品通用安全标准制定和供应商符合性声明法案》附录1(皮革制品)和附录15(纺织品)约束。除婴幼儿和儿童用品外,13岁以上儿童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受《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一一安全质量标志法》附录1(家用纺织品)和附录3(皮革制品)约束。
1.4越南
越南工商部于2015年11月发布了37/2015/TT-BCT公告,规定了在越南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未经完整处理的纱及毛线胚料除外)中甲醛和芳香胺的残留量⑸,然而2016年11月越南工商部发布23/2016/TT-BCT通报,宣布取消先前发布的37/2015/TT-BCT公告相关内容。
1.5泰国
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2006年4月发布了针对有害化学物质安全的强制性标准TIS2231-2548(2005)(后修正为2007版)。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包括机织物、针织物、钩编织物以及由全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制成的非机织物)质量要求,涉及甲醛、pH、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Pb、Cd、Cr、Cr6+、Cu)、牢度等指标,及包装、标志和标签等内容。TISI后来又颁布了TIS2435-2552儿童纺织品标准,按适穿年龄分为3岁及以下和3〜14岁2档。3岁及以下儿童服装重金属含量指标比TIS2231-2548严格,3〜14岁的儿童服装要求与TIS 2231-2548标准中直接接触皮肤产品要求相同。
1.6印度尼西亚
2012年7月,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通过强制性法规NO.72/M-IND/PER/7/2012,要求进口至该国的婴
幼儿服饰必须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 7617:2010中有关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偶氮染料和甲醛的规定[6]o2013年3月,SNI7617:2013标准发布,对旧版SNI7617:2010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对甲醛、禁用偶氮染料进行了规定,还对4种可萃取重金属(Cd、Cu、Pb、Ni)限量进行了加严。
1.7新加坡
新加坡颁布了《消费者保护(消费品安全要求)法草案2011》,将管制消费品范围从原有的45种增加到了15000种,婴儿产品、纺织品服装和服装饰物等包含在内。该法案要求在选材、工艺、制作、验货等方面严格把关,商品供应商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ISO、ASTM、欧洲标准等要求。
2指标比较与分析
冬季旅游景点排行榜前十名有哪些各国纺织!服装相关质量具彳本指标要求见表1〜表5。3结果分析
3.1中、日、韩三国
我国纺织方面只有强制性标准,还没有相关法规。我国强制性标准实质上是政府主导制定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件,应该推动向行政法规转变。相关强制性要求指标涉及国际上通用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指标外,还规定了部分牢度指标。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对重金属、邻苯二甲酸盐、燃烧性能、绳带和小部件等方面也额外进行了规定,要求比较全面,与国际标准也能有效衔接。
日本对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是以法规的形
式颁布的,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别,其要求的指标有所不同,如窗帘和床上用品等产品规定阻燃剂、防虫剂、燃烧性能指标;内衣、手套、袜子等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贝収寸甲醛、有机锡化合物、有机汞化合物、防虫剂、燃烧性能等指标进行了限定。同时日本也不断出台相关限令,纺织品中相继增加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短链氯化石蜡(SCCPs)、十漠二苯瞇(DecaBDE0)、全氟辛烷磺酸(PFOS)
表1中国纺织品相关技术要求
序号项目具体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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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含量(mg/kg)A类W20;B类W75;C类W300
2pH值A类4.0~7.5;B类4.0~8.5;C类4.0~9.0
3异味无异味
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4种)禁用,限量值W20mg/kg
5耐水(沾、变)A类:3-4;B类:3;C类:3
6牢度耐酸汗渍A类:3-4;B类:3;C类:3
7(级)耐碱汗渍A类:3-4;B类:3;C类:3
8耐干摩擦A类:4;B类:3;C类:3
9耐唾液A类:4
10耐湿摩擦牢度(级)A A类:3(深2-3);B类:2-3
-11重金属铅总量A类:W90
(mg/kg)镉总量A类:W100
12邻苯二甲酸酯A类:(DEHP、DBP、BBP)总量W0.1%,(DIDP、DNOP、DINP)总量W0.1% 13燃烧性能1级(正常可燃性)
14绳索和拉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mm:A70;W6mm且〉3mm:A50;对于W3mm部件或无法夹持15小部件(N)
(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16附件尖端/边缘锐利无尖锐点/无尖锐边缘
注:①适用14岁以上人员的纺织产品应至少满足序号1〜8项目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应满足序号1〜16所有项目要求;②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至少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应至少符合C类要求。
表2日本纺织品相关技术要求
项目产品技术要求
甲醛含量婴儿用品,内衣、手套、袜子等婴幼儿^20mg/kg,其余^75mg/kg 阻燃剂APO、TDBPP、BDBPP睡衣、窗帘、地毯、床上用品气相谱仪检测不得检出
三丁或三苯锡化合物TBT、TPT尿布、围嘴、内衣、手套、袜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在286n m处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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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氏(防虫蛀)剂、DTTP(防虫蛀)剂睡衣、窗帘、地毯、尿布、围嘴、
内衣、手套、袜子、床上用品
气相谱仪检测,含量W30mg/kg
有机汞化合物尿布、围嘴、内衣、手套、袜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含量M mg/kg
燃烧性能窗帘(薄料/厚料)、幕布
地毯
床上用品
天津美食攻略服装
家具覆盖物
续燃时间3s/5s以下;阴燃时间5s/20s以下
损毁而积30cm2/40cm2以下
续燃时间20s以下;损毁长度W10cm
非熔融面料的损毁长度W70mm;熔融面料的
接焰次数平均3次以上;填充絮料的损毁长度W
120mm,平均为100mm
损毁长度W254mm,平均为178mm
损毁长度^70mm,平均为50mm
表3韩国婴幼儿和儿童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要求
卢沟桥在哪项目纺织品皮革制品
甲醛含量(mg/kg)36个月以下W20;36个月至13岁W75
pH值  4.0-7.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4种)W30mg/kg
有机锡(mg/kg)36个月以下DBT W1.0、TBT W0.5;36个月至13岁TBT W1.0富马酸二甲酯(mg/kg)W0.1
邻苯二甲酸盐(6种)总量W0.1%
铅总量(mg/kg)涂层/颜料/其他基材W90涂层/颜料:W90金属:W300金属/其他基材:W300
镉总量(mg/kg)W75
银释放量(所有金属部件)0.5口g/cm2•周
阻燃剂(TDBPP、PentaBDE、OctaBDE)禁用/致敏分散染料(22项)禁止/
可溶性重金属
(婴幼儿:所有聚合物/纸基材/颜料/涂层;儿童:可放入口中的产品)(mg/kg)锈:W60,碑:W25,W1000,镉:W75mg/kg,鎔:W60,铅:W90,
厦门五缘湾
汞:W60,硒:W500
(mg/kg)/36个月以下W0.5;36个月至13岁W5.0六价鎔(mg/kg)/36个月以下W0.5;36个月至13岁W3.0绳索和拉带符合EN14682要求
有害磁体不应包含
小部件测试后不产生小部件,可承受(50±2)N
尖锐点/尖锐边缘无尖锐点/无尖锐边缘
及盐等指标限制。
韩国对纺织产品的要求提升到了法规的要求,且涉及多部法规,不仅对纺织产品而且对皮革产品也有相关规定。涉及安全性指标要求较多,与中国标准相比,纺织品增加了有机锡、富马酸二甲酯、鎳释放量、阻燃剂、致敏性染料等指标,皮革产品增加了有机锡、富马酸二甲酯、鎳释放量、含氯苯酚等指标。
3.2东盟各国
越南使用国际通用标准对其纺织品中甲醛、禁用偶氮染料进行限制,并出台相关公告。由于越南自身纺织工业基础相关较薄弱,生产质量控制水平和检测能力有待提高,为满足相关公告要求,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时间成本。我国纺织工业基础相对发达,有较好生产技术能力和检测能力,我国生产的纺织品完全可以满足越南相关公告要求。由于越南颁布的公告起没打达到设置技术门槛的预期,一段时间后,越南又将37/2015/TT-BCT公告废 除。
纺织业属于泰国的基础产业,且为第二大产业。泰国颁布的纺织品标准大都是直接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将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和牢度等指标引入强制性要求中,提高了技术门槛,增加了纺织品的检测成本,影响我国部分纺织品产品的出口。
印尼将纺织服装行业列为其推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但因气候不适合种植棉花,原材料需进口,
纺织设备较落后,只能靠劳动力成本优势支撑其发展。其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与泰国相似,采用国际通用标准为主,对纺织品中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重金属等指标进行限制。
新加坡因国土面积较小,而纺织产业涉及到的
表4韩国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要求(13岁以上)
项目
纺织品
皮革制品
甲醛含量
直接接触皮肤W 75 mg/kg  ;非直接接触皮肤W 300 mg/kg
直接接触皮肤4.0~7.5/
非直接接触皮肤4.0~9.0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4种)
W 30 mg/kg 有机锡-二丁基锡DBT W  1.0 mg/kg 富马酸二甲酯
W 0.1 mg/kg 银释放(仅限于长期皮肤接触)
0.5 口 g/cm 2 •周
阻燃剂(TDBPP 、PentaBDE 、OctaBDE  )
禁止/致敏分散染料(22项)禁止
/
含氯苯酚()/W 5.0 mg/kg 鎔(VI  )
/
W 3.0 mg/kg
表5东盟主要国家纺织品相关技术要求
国家及法规
限制项目
技术要求
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W 30;直接接触皮肤W 75;非直接接触越南
甲醛含量(mg/kg )
皮肤W 30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2种)W 30 mg/kg
甲醛含量(mg/kg )
36个月及以下W 20; 36个月以上至14岁W 75;直接接触皮肤W 75;非直接接触皮肤W 300;装饰材料W 300
14岁及以下4.0~7.5;直接接触皮肤4.0~7.5;非直接接触皮泰国
pH 值
肤4.5~9.0;装饰材料4.5~9.0TIS  2231 Fabrics: safety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4种)
W 30 mg/kg
from  harmful  dyestuffs 36个月以下:铅W 0.2;镉W 0.1 ;总鎔W 1.0;六价鎔W 0.5and  chemical  substances
重金属(mg/kg )铜W 25;其他:铅W 1.0;镉W 0.1 ;总鎔W 2.0;六价鎔W 0.5面料:有害染料和化学
铜W 50
物质的安全牢度耐汗渍直接及非直接接触皮肤3-4;装饰材料3
儿童服装:TIS  2435
级度耐水洗
36个月及以下:变4、沾4;其他:变4、沾3-4Children's  clothing
耐摩擦
4
耐唾液
36个月及以下4;其他无要求
W 6mm :A 50;>6mm :A 90;纽扣、金属固定件:A 90小部件(N  )
连接在绳头上的软硬饰物:A  100
燃烧性能
I 级,满足 16 CFR  1610
甲醛含量(mg/kg )
36个月以下W 20;直接接触皮肤W 75;非直接接触皮肤W 300印尼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2种)
W 30 mg/kg
SNI  7617纺织品偶氮染
36个月以下:铅W 0.2;镉W 0.1;银W 1.0;铜W 25;直接接
料、甲醛和可卒取金属 含量要求
重金属(mg/kg )
触皮肤与非直接接触皮肤:铅W 1.0;镉W 0.1;银W 4.0;铜
W 50
限制童装上的绳带和下摆的束带,相关产品需符合EN  14682新加坡
绳带
和A S TM  F1816要求
《消费者保护法》玩具及儿童产品中含有的一切塑化材料;DEHP ,DBP ,BBP 《消费品安全规格条例》
邻苯二甲酸盐(6种)总量W 0.1%;凡可以放入口中的塑化材料:DIDP ,DINP ,
DNOP  总量 W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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