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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4.21
海参崴2001年因为什么没收回∙【字 号】果政办〔2015〕44号
∙【施行日期】2015.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毕节有哪些景点值得去玩∙【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草原资源
正文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果政办〔2015〕4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州农牧局拟定的《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果洛州政府办
2015年4月21日
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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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方针,及时有效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资源,促进地区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果洛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章、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果洛州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灾后草原恢复应急处置工作。林区、城镇草地除外。
(四)工作原则
在州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实行各级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所承担的草原防火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形成合力,尽职尽责,做好预防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
1.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坚持科学防范,安全防范。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报,建立健全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预防和处置草原火灾。
2.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火灾发生区居民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工作,强化队伍培训,借鉴和推广先进的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
3.平战结合,警钟长鸣
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应急能力。
(五)草原火灾等级
根据草原火灾发生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将草原火灾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过火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
(3)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居住点、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
(4)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
2.Ⅱ级(重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过火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上海地铁线路图高清版
(3)威胁居民居住点、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州际交界区危险性较大的;
(4)距我州边界5公里以内的界外草原燃烧面积蔓延未得到控制的;
(5)界外大面积草原火灾距我州5公里以内,且对我州界内草原造成较大威胁的。
3.Ⅲ级(较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山免费景区 (1)过火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伤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界外草原火灾距我州界5公里以内对我州内草原构成一定威胁的;
(4)位于州内县与县交界地区草原火构成一定威胁的。
4、Ⅳ级(一般)草原火灾
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
(本款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果洛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1.果洛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州防火指挥部)为自治州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其组成员单位及人员如下:
总指挥长: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农牧局局长
果洛州军分区副政委
州公安局局长
成 员:州政府办公室、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州气象局、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民政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监察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旅游局、州审计局、州无线电管理处、州红十字会、州消防支队、州武警支队、州草原监理站、州草原工作站、州兽医工作站。
州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草原监理站,州农牧局副局长兼任草原防火办公室主任,草原监理站站长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1)在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
应对措施,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情况。
(2)组织指挥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4)监督有关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5)研究决定有关森林草原防火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3.各成员单位在草原防火中的职责
(1)州农牧局:牵头实施本预案,负责草原火灾案件调查、评估火灾损失等,组织州草原工作站、州兽医工作站负责草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家畜的转移、疏散、疫病防治和开展草原改良植被恢复工作。
(2)州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落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3)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监督管理草原防火经费、防火储备金和紧急扑火所需资金。
(4)州公安局:负责草原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火场交通管制、扑火现场秩序维持,协助防火部门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紧急疏散、处置现场扑救人员住宿、场地划分及疏散通道等工作。
(5)州交通局:负责调配救援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为保证扑火物资、人员及时运达、人员紧急疏散提供便利条件。
(6)州民政局:负责向灾区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审定草原火灾死亡、受伤人员抚恤、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