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闯、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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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闯、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10.12 
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案件字号】(2021)琼96民终2501号 
【审理程序】二审 
烟台海昌鲸鲨馆【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李二闯;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李二闯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李二闯 
【当事人-公司】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孙悟钧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国永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陈小健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孙悟钧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国永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陈小健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孙悟钧张国永陈小健 
【代理律所】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十大旅游景点排名【原告】李二闯 
【被告】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峨眉山旅游景区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缺席判决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2020)琼9023民初269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李二闯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70元予以退回。 
【更新时间】2022-09-22 2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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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闯、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琼96民终2501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二闯。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悟钧,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世贸西路6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22层BC座。
     法定代表人:万昌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国永,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小健,海南国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海旅游攻略五日游审理经过     上诉人李二闯因与被上诉人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2020)琼9023民初26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2020)琼9023民初269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李二闯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70元予以退回。
落款
审判长
曾繁
审判员
***
审判员
王娜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刘春
书记员
黄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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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7-11 22:52: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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