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福建省三明市下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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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明溪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渔塘溪一带繁衍生息,创造自己的文明。

县境秦属闽中郡,西汉属闽越地,东汉为会稽南郡。三国属吴建安郡,晋属晋安郡,隋代属邵武、绥城地域,唐、五代至宋代属汀州和南剑州及邵武地,宋设清流县明溪镇(驿)。

明溪县建县前,疆域分属清流、宁化、将乐、沙县。

明成化六年(1470年)同知程熙以“地旷远,民梗难治”为由,奏准析清流县的归上、归下里,宁化县的柳杨、下觉里(含泰宁县沂州的一带村庄),将乐县的兴善、中和里,沙县的沙阳里合置归化县。隶属福建布政司汀州府。初名归化是“因有古归化地在其中”及归顺朝廷成化之意。

在这前后,由于战乱、灾荒等诸多因素,大举南迁的中原汉人,历经长途跋涉,几经辗转之后,陆续在县境内居住,这里因而成为中原汉人的聚居地。客家人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发达的文化,促进明溪地方农业和冶炼业的发展。

清归化县隶属汀漳龙道汀州府。

民国3年(1914年)6月,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归化县隶属汀漳道。

民国14年(1925年),国民政府废道,福建省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归化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0年(1931年),工农红军解放归化县,归化成为中央苏区廿一县之一。1931—1934年,后隶属闽粤赣省、福建省、闽赣省。

民国22年(1933年)4月,因与绥远省归化城同名,奉民国政府令改名明溪县。以境内的渔塘溪将城区分成大小阜,两阜相对如“明”字,故更名明溪县。同年11月,以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为核心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12月11日人民政府第十一次中委会决议将福建划为闽海、延津、兴泉、龙汀四省及福州、厦门二特别市。明溪县划属龙汀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复属福建省。

民国23年(1934年)7月,南昌行营训令,省以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受省政府指挥监督。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明溪县隶属第八行政督察区,区治在长汀。

民国24年(1935年)10月,福建省行政督察区缩编为7个,明溪县隶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区治在民国29年6月1日,吉口、吉溪、岩上、岩下、乌龙等5保53甲划分给新建的三元县。

民国32年(1943年)9月,全省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明溪仍属第七行政督察区,区治在长汀。

明溪县民国35年(1946年)1月,全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明溪县改属第九行政督察区,区治在永安。

民国36年(1947年)4月,行政区划重新调整。全省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明溪划属第六行政督察区,区治在永安。

1949年10月24日,明溪县成立自动解放委员会,宣布起义。隶属永安专员公署(专署驻永安)。

1956年10月,明溪和三元两县合并为三明县,隶属南平专员公署(专署设南平)。同年10月,原盖洋区的夏坊、鳌坑、邓珩、枫溪、小珩、李沂6乡划出归宁化县。

1957年,原胡坊区福西乡的沙芜坑(即黄沙坑)划人三明县增坊乡。

1958年7月,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成立,三明县属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及南平专员公署双重领导。

同年7月,沙溪并入岩前公社。

1959年2月,三明县与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原三元县域设三明市,原明溪县域改称三明县(包括原三元县的岩前、吉口)。三明县隶属三明市。

1962年9月1日,岩前公社析为岩前、沙溪两个公社。

同年12月,夏坊、枫溪2个公社从宁化县复划归三明县。

1963年,岩前公社复划归三明市。

1964年4月,国务院批复,将三明县改名为明溪县,隶属三明行政专员公署。

1966年,建宁县均口公社黄天岭、划坪2自然村划人明溪县夏坊公社。

1970年10月29日,盖洋公社大洋大队的盖竹洋、黄沙坑2自然村划给清流县林畲公社。

同年10月29日,清流县林畲公社曾坊大队无上坑生产队及岭头村4户农民划人盖洋公社大洋大队。

1980年,三明市岩前公社增坊大队黄沙坑生产队划人沙溪公社六合大队。

1983年5月,三明专员公署改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实行市带县新体制。明溪县隶属三明市。

地理环境

沙县,以夏阳乡倒马岭东南,北纬26°29′,东经117°35′为界;西接宁化县,以枫溪乡箭竹坑西,北纬26°31′,东经118°47′为界;南毗永安市,以胡坊镇大南坑南,北纬26°8′,东经117°11′为界;北连将乐县,以瀚仙镇铁岭北,北纬26°25′,东经117°18′为界;北邻泰宁县,以盖洋镇水口村北,北纬26°33′,东经117°4′为界;东南接三元区,以沙溪乡瑶奢南,北纬26°19′,东经117°24′为界;北邻将乐县,以夏阳乡烧香岐,北纬26°32′,东经117°35′为界,西北连建宁县,以夏坊乡莲花岽,北纬26°39′,东经117°55′为界;西南毗清流县,以城关乡五通坝西,北纬26°19′,东经117°6′为界。

明溪县自然风光境内四面环山,峰峦重叠。西北部和东北部崇山峻岭,海拔700-1000米。南部稍低,东南部最低的渔塘溪出境处瑶奢平原海拔180米。境内有海拔1000米以上高山25座,最高的圣水岩为1561.4米。山地和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91.91%,小平原面积占6.98%,水面占1.11%。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流有16条,因高山阻隔,溪流分属沙溪和富屯溪两大水系。耕地面积178462.37亩,水域面积28262.3亩。

明溪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8℃,年平均降雨量1800毫米,年平均无霜期261天,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少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

自然资源

矿产

石灰石、萤石、白云石等有一定的储量,尤以宝石资源最为独特,境内已探明的宝石储量达10亿克拉。

生态

有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明溪全县有野生和可见栽培的药用植物资源1380种,41变种,有国家级保护植物24种。

土地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一)耕地10678.73公顷(160180.95亩),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一年三熟。其中,水田10417.62公顷(156264.3亩),占97.55%;水浇地17.52公顷(262.8亩),占0.16%;旱地243.59公顷(3653.85亩),占2.28%。盖洋镇、夏阳乡、胡坊镇3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9.26%。

(二)园地2562.76公顷(38441.4亩)。其中,果园917.86公顷(13767.9亩),占35.82%;茶园76.87公顷(1153.05亩),占3.00%;其他园地1568.03公顷(23520.45亩),占61.19%。瀚仙镇、城关乡和沙溪乡3个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58.78%。

(三)林地150066.03公顷(2250990.45亩)。其中,乔木林地126268.2公顷(1894023亩),占84.14%;竹林地12052.34公顷(180785.1亩),占8.03%;灌木林地618.37公顷(9275.55亩),占0.41%;其他林地11127.12公顷(166906.8亩),占7.41%。林地均分布在年降水量800mm(含800mm)以上地区。夏阳乡、盖洋镇、夏坊乡和胡坊镇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8.56%。

(四)草地867.64公顷(13014.6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97公顷(29.55亩),占0.23%;其他草地865.67公顷(12985.05亩),占99.77%。盖洋镇、夏阳乡、夏坊乡3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8.34%。

(五)湿地20.26公顷(303.9亩)。其中,内陆滩涂20.26公顷(303.9亩),占100%。沙溪乡、盖洋镇2个乡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56.6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69.28公顷(40039.2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11.71公顷(7675.65亩),占19.17%;村庄用地1941.13公顷(29116.95亩),占72.72%;采矿用地175.79公顷(2636.85亩),占6.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65公顷(609.75亩),占1.52%。

(七)交通运输用地2302.63公顷(34539.45亩)。其中,铁路用地50.07公顷(751.05亩),占2.17%;公路用地1188.46公顷(17826.9亩),占51.61%;农村道路1064.1公顷(15961.5亩),占46.2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60.26公顷(33903.9亩)。其中,河流水面1296.76公顷(19451.4亩),占57.37%;水库水面482.19公顷(7232.85亩),占21.33%;坑塘水面365.68公顷(5485.2),占16.18%;沟渠77.86公顷(1167.9亩),占3.44%;水工建筑用地37.77公顷(566.55亩),占1.67%。盖洋镇、夏坊乡2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46.35%。

行政区划

明溪县行政区划明溪明溪全县划为4镇5乡、88个行政村和6个居民委员会、802个村民小组及雪峰农场。

雪峰镇辖2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城西村、城东村;城南社区、紫岭社区、中山社区、城北社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

城关乡辖9个行政村:上坊、坪埠、王桥、狮窠、罗翠、余坊、下汴、大坪,大富。(注:城关乡政府驻雪峰镇北左路;坪埠、王桥、大富、上坊四村都分别与雪峰镇城区相连)

盖洋镇辖1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盖洋、湖上、村头、雷西、葫芦形、温庄、湾内、衢地、白叶、白岚、桂林、画桥、大坑、常坪、姜坊、大洋、杨地、林地等村及盖洋社区。

胡坊镇辖10个行政村:胡坊、瓦口、柏亨、朱南、眉溪、奋发、福西、洋地、冯厝、肖家山。

瀚仙镇辖11个行政村:瀚仙、王陂、大焦、石珩、龙湖、连厝、岩里、坪地、洋龙、花园、小眉溪。

沙溪乡辖6个行政村:沙溪、永溪、六合、梓口坊、瑶奢、碧州。

夏阳乡辖16个行政村:夏阳、杏村、御帘、长兴、地美、岭头、下坂、瓦溪、溪边、俞云坂、陈坊、旦上、紫云、后洋、良村、新坊。

夏坊乡辖9个行政村:夏坊、高洋、鳌坑、龙坑、新建、中溪、李沂、苎畲、黄地。

枫溪乡辖7个行政村:枫溪、小珩、官坊、大雅、华山、邓家、熊地。

截至2019年10月,明溪县下辖4个镇、5个乡:雪峰镇、盖洋镇、胡坊镇、瀚仙镇、城关乡、沙溪乡、夏阳乡、枫溪乡、夏坊乡。

人口民族

2020年,全县常总人口达11.9万人。城镇化率达53.4%,居全市第6位。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明溪县常住人口为98930人。

经济

明溪县过去交通闭塞,生产力落后,农业耕作粗放;加上旧官吏横征暴敛,土豪劣绅无恶不作,土匪猖獗,社会混乱,至解放前夕,农村濒临破产,城镇经济萧条,人民生活极度困苦。

解放后,明溪经济迅速发展,但也有过曲折。1950~1957年,全县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实现农业合作化和城镇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1957年10月建成荆西—谢坊公路,结束明溪无公路历史。由于“”、“人民公社化”等“左”的失误和自然灾害,导致1959~1961年的国民经济严重困难,当时市场供应紧张,物价大幅度上涨,城乡人民生活困难。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关、停、并、转”部分企业,集中精力办农业,国民经济迅速恢复。1966~1970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工厂半停产,农业发展缓慢,明溪国民经济再次遭到挫折。1971年后,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农业“三改三化”等先进生产技术,粮食产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工业上,大力发展“五小”工业,创建一批具有地方特的工业企业,全县的工业实力有较大提高。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经济体制统得过死的弊端逐渐显露:在农业上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在工业生产上片面追求产值和速度,忽视成本和效益,结果是高投入,低产出;而城乡个体经济则被视为“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取缔。

1978年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发展商品生产,明溪国民经济逐步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首先是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林、牧、副、渔五业兴旺。农业结束多年徘徊的局面,至1990年粮食总产达84120吨,比1949年的16767吨,增加4倍有余,比1978年翻了近一番。在此基础上,农村又开始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的第二步改革,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的转变,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明溪农村脱贫致富注入新的活力。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1990年,乡镇企业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为73.69%,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为41.23%,乡镇企业在明溪国民经济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民纯收入大幅度增加,在解决温饱问题后,许多农户正步入小康,走向富裕。

明溪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尤其改革开放12年来,工业注重产值与效益同步增长,注重产品结构,注重资源开发、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形成一批以胶合板、装饰板、木碗、水泥等为龙头产品的企业。至1990年,工业总产值达23463.5万元(1980年不变价),比1978年增长4.36倍。县无线电二厂、县人造板厂等企业创部优、省优产品。标志着明溪工业生产的新水平。明溪在对外开放中迈开崭新的步伐,通过外引内联,兴办6家“三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达11.53万美元,并有16个企业出口创汇,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1162.14万元。

交通运输、邮电事业、商业服务业等在改革开放中都有长足的发展。至1990年,全县公路通车里程772.2公里,比1978年增长52.52%,实现县与县、乡与乡,各行政村通公路。邮电相继开通电报自动转报,长途半自动、全自动拨号,电话进入全国自动网,县、乡全部实现半自动接续。商业转换经营机制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8262万元,比1978年增加3.87倍。

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9.29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一产增加值211亿元,同比增长4.2%;二产增加值684.84亿元,同比增长16.9%;三产增加值443.45亿元,同比增长8.3%。三产比重为16.1:50.4:33.5;我县生产总值实现44.83亿元,同比增长12.1%,比全市平均增幅低0.1个百分点,比全市最高增幅低3.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9位。其中:一产增加值12.33亿元,同比增长3.7%;二产增加值19.33亿元,同比增长20.6%;三产增加值13.18亿元,同比增长7.8%。三产比重为27.5:43.1:29.4。

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60.12亿元,增长8.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83亿元,增长6.47%;固定资产投资77.78亿元,增长2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65亿元,增长10%;外贸出口1.05亿美元,增长10.9%;实际利用外资1008万美元,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9亿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47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0元,增长11.5%。

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71.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9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5.81亿元,同比增长3.7%,居全市第10位;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1.14亿元,同比增长6.1%,居全市第10位;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4.48亿元,同比增长12.3%,居全市第5位。三次产业结构由去年的24.0:43.3:32.7调整为22.1:43.6:34.3。

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1.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3%,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市第8位。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8.2%,二季度增长8.3%,三季度增长7.9%,四季度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8.73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35.09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27.79亿元,增长8.3%。三次产业结构由2017年的22.1:43.6:34.3调整为22.9:43:34.1。

2020年4月29日,明溪等6个县均达到脱贫退出条件,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20年,明溪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1亿元,增长4.0%。

2021年,明溪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85亿元。

第一产业

明溪为山区农业县,农产品以稻谷为主,次为大豆、油菜、甘薯。粮食除自给外,尚有余粮销往永安、三元等县。解放后,1953~1990年完成国家征购(定购)粮食482091.5吨(缺1956~1961年与三元并县材料),是本省和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之一。

解放前,由于封建制度对生产力的束缚,农业设施简陋,耕作粗放,生产落后,抗御灾害能力差,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1949年耕地复种指数仅120.1%,粮食总产16767吨,人均占有粮食487.8公斤。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进行,实现“耕者有其田”,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接着又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把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1950~1957年农业生产直线上升,粮食产量年递增3.83%。1958~1959年受“”影响和1966年6月至1976年10月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农业处于徘徊状态,12年中粮食总产仅增长16.74%,年递增1.3%。但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和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由于贯彻“以粮为纲”,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农业“三改三化”(即高杆改矮杆、单季改双季、稀植改密植;稻作双季化、品种矮杆化、密植规格化),发展农业机械化,建立四级农科网,普及科学种田,粮食生产较大幅度上升,1978年粮食产量比1969年增长88.09%,年递增7.3%,但农产品结构单一,农业整体经济未得到同步发展,经济效益不高。1979年后,随着农业体制改革,特别是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整了农业结构,农业经济健康发展。1990年耕地面积复种指数达到185.86%,农业总产值达7743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比1949年增加11.91倍,农业种植业总产值达3766.5万元,比1949年增加8.22倍,粮食总产量达84120吨,比1949年增加4.02倍,人均拥有粮食776公斤,比1949年增长59.1%,粮食亩产303公斤,比1949年亩产76.5公斤增加2.9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911元。种植业中,经济作物面积产量有显著增加,1990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由1980年的14.3%上升到27%,产值由8.1%上升为36.1%。

2012年,农业产值为13.46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4.1%。

2018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95亿元,同比增长3.9%,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0位。其中,农业产值20.86亿元,增长4.3%;林业产值5.95亿元,增长2.9%;牧业产值2.34亿元,增长4.7%;渔业产值1.52亿元,增长4.9%;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0.28亿元,增长6.1%。

第二产业

明清时期,明溪只有手工业作坊,主要是制陶瓷、造纸、纺织、印染、竹木制品及副食品加工等行业,规模小,产品产量和销路有限。清末,李家生产的脱胎漆器、冯新辉生产的乌桕牛油蜡烛、叶桂恩生产的鞭炮盛誉一时。土特产肉脯干、纸、锡箔、玉扣纸、苏木红纸驰名省内外。

民国时期,私营工场手工业得到发展,机械纺织、石板印刷、机器碾米、机械缝纫等近代工业兴起。至民国38年(1949年),全县经县政府登记注册的手工业户约100户,行业门类有造纸、迷信品制作、染布、补鞋、烧砖瓦、烧石灰、棕棉加工、铸锅、缝纫、刻印、制陶瓷、金银首饰加工、打铜锡、酿酒、纸染制及木器、竹器、铁器制作等20多个。手工业生产工具简陋,以手工操作进行生产,资金少,技术落后,产品数量少,多数销于县内。

解放后,中共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积极扶持工业,地方工业发展较快。在引导手工业者逐步走上合作化道路的同时,积极创办地方国营工业和集体工业。1957年,全县有个体手工业46户,集体工业企业15个,国营工业企业4个,总产值46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1950年的15万元增长2.07倍。

1958年,由于“”盲目大办地方工业,将个体手工业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变成合作小组或工厂企业,造成计划生产失调、经济管理混乱、生产不计成本、劳动生产率下降等一系列严重后果。1961年起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陆续关、停、并、转一些不具备办厂条件的国营企业和大批社办手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有了新的转机。1965年,全县工业企业42家,工业总产值219万元,比1962年增长3.13倍,手工业已实现半机械化生产。

1966~1976年,尽管经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但广大干部、职工能坚持生产,加上省、地属企业响应中央提出的“备战、备荒”、“靠山分散隐蔽”的原则,先后到境内办厂,全县工业总产值仍以年均递增15.53%的速度增长。1976年,全县工业已发展到有电力、煤炭、化工、机械、建材、森工、食品、缝纫、造纸等10多个工业门类,共50个企业,固定资产原值2758.58万元,总产值5064.57万元,利润总额189.1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以地方资源优势为主的林产化工、竹木加工、造纸、建材等工业蓬勃发展。至1985年,全县工业门类发展到16个,有107家工业企业,固定资产7069.6万元,总产值7496万元,利润总额817.7万元,上交税金292.6万元。

1990年,全县有煤炭、建材、竹木采运、自来水生产供应、食品、饮料、烟草、饲料、缝纫、皮革、造纸、印刷、电力、化工、橡胶、塑料、机械、电子等27个行业门类368个工业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0个、集体所有制企业334个、中外合资企业4个),总产值23463.5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75.19%。全县工业企业职工8102人,拥有固定资产11432万元,利润总额779.3万元,上交税金653万元,产品种类、产量、质量均有提高,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有:松香、松节油、松焦油、厘竹、木碗、木珠帘系列、砩石、钨砂、结晶硅、链条、电子原件、胶合板等,主要销往中国香港、日本、欧美等地。

2012年,明溪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8.28亿元,比增20.5%,增幅居三明市第2位,比2011年同期上升8位。增长幅度比三明市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比三明市最高增幅低1.5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8.74%,比三明市平均高1.25个百分点,居三明市第1位,与2011年同期比增加1.34个百分点,增幅居三明市第1位。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达385.33%,比三明市平均高109.48个百分点,居三明市第1位,与2011年同期比增加36.89个百分点,增幅居三明市第1位。

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6.07亿元,同比增长16.6%。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居全市第7位。全社会工业用电量1.74亿千瓦时,增长-17.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0位(不含两区)。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8.3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5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达530.6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29.4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2位。

第三产业

2018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3亿元,同比增长10.1%,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9位。限上批发业销售额6.62亿元,同比增长-0.1%,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2.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

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

2018年,全县出口总值10.16亿元,同比增长11.6%,居全市第7位。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3528万元,完成数居全市第6位。

金融

2018年,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85.44亿元,同比增长8.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8.71亿元,同比增长10.8%,比全市平均水平高6.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不良贷款额为4796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67%,居全市第3位。增贷任务完成2.79亿元,完成市目标的92.9%。

文化

2019年3月6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名单,明溪县在其中。

交通

明溪县与三明市9个县(市、区)交界,南北伸延58公里,东西相距97公里,县城距三明市区69公里,距福州市区400公里,是省中部通外省的重要通道之一。

明溪县境内共有两条省道穿过,分别是岭文线和秀里线。县道共6条,有夏梓线、白盖线、新明线、盖宁线、瀚大线和长枫线,明溪境内全长144.324公里。

社会

卫生医疗

明溪卫生工作始终坚持以农村卫生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卫生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明溪人民健康服务,为明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明溪县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明溪明溪全县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1家,其中县医院、县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标准。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拥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2人,其中高级职称21人,中级职称76人。明溪明溪全县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4679万元,其中专业设备总值1232万元。使明溪县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诊疗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一些危害人民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麻风病、丝虫病、碘缺乏病等达到基本消灭标准,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08年明溪明溪全县农民参保率达89%。以运动为载体,人人参与、人人动手,改善环境卫生,社会众文明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组织实施“全民卫生月”和“除四害”活动,“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2019年8月,入选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文化体育

明溪是全国体育先进县,明溪明溪全县体育场馆设施布局合理,体育设施用地总面积达9.6万平方米,人均占有0.82平方米。明溪全县县一级设有二场、二馆、一池、二房、一道、七条的训练比赛场所。

明溪县体育中心是目前闽西北最大的县级体育中心,占地总面积5.5万平方米,总投资3100多万元,拥有标准田径场、体育馆、健身房、举重房、乒乓球馆、训练房、网球场、灯光球场等场馆设施。同时,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现代展馆为一体的县宣传文化中心已开始投入使用。

绿家园明溪县迄今发现了一批极有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动物化石和革命文物。距今2—3万年前的剪刀乾华南动物化石遗址及南山塔洞穴遗址的发现,被列为1988年省十大文物考古发现之一。县政府先后公布了杨时故里、滴水岩、坪埠万春桥、夏阳紫云岩画等十五处县级文保单位。明溪南山遗址1986年发现,通过1988、2005、2006年三次考古挖掘,先后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居住遗址和丰富的文化遗物,在山顶发现新石器时代墓葬和青铜时期的建筑遗迹,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2001年被省政府列入省级文保单位,力争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博物馆共收藏文物261件,其中有商周条纹陶拍、宋青白釉褐彩花卉直口罐等二级品文物7件,太平天国侍王李世贤部用的石臼、红军第一次运动会纪念章等三级品文物164件,一般文物51件,5幅巨型红军壁画等革命文物39件。

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网吧、电子游戏机等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文化市场发展宽松环境,不断引进和开展新的文化娱乐项目,培育了较为完善成熟的文化市场。明溪县率先在三明市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

明溪明溪全县共有普通高中2所,其中省二级达标学校1所(县一中),共43个教学班、学生2295人;职业高中一所,在校生577人;初级中学9所,教学班97个,在校生4067人;小学58所,278个教学班,学生6511人,幼儿园52所,90个教学班,在园幼儿2305人。明溪明溪全县普通中学专任教师497人,职业中学专任教师22人,小学专任教师616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34人。

县委、县政府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教育事业取得发展: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五”期间,明溪明溪全县教育投资累计3248万元。建教学楼26幢,教学用房423余间,建高标准语音室4个、微机室11个、计算机520台,购置投影仪32台。2006年明溪明溪全县理工、文史类考生770人,达到省定专科最低录取线以上的有680人,达到省定本科最低录取线以上的有453人,达到省定本一最低录取线以上的有87人。考生上线率为88.31%,本科上线率58.83%,本一上线率11.3%,万人本科上线率39.25%,均位居三明市前列。高职单招上线率为100%,7位考生进入全省前50名。

教育

全县现有各类学校27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8所(城区小学2所、中心小学6所、村级完小5所、农村教学点5个),小学附设特教班1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个,幼儿园20所(其中公办14所、民办6所),小学附设幼儿班7个,支教点11个。在园幼儿3068人(其中3-5周岁2998人)。在校小学生5694人、初中2194人、普高1641人、职高1322人(其中全日制212人)。留守儿童1385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72人。全县普通中学教职工507人(专任教师428人),职业中学教职工65人(专任教师62人),小学教职工550人(专任教师440人),幼儿园教职工245人(园长17人,专任教师165人),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30人(专任教师25人)。

旅游

杨时故里

杨时是北宋著名理学家,号龟山,曾受业于程灏、程颐兄弟,最早把二程理学传入福建,开创理学的“道南系”。杨时之后,有罗从彦、李侗、朱熹相继承传。至朱熹时,发展为与“濂学”、“洛学”、“关学”并称的“闽学”。因此,杨时被尊为“闽学鼻祖”。龟山故里始建于宋,后毁于火,仅存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所建棂星门石牌坊、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建的德星坊石碑及“杨龟山故里”、“德配天地”、“倡道东南”等石碑和匾额。杨时少时常读书于龟山。

聚龙禅寺

明溪县聚龙禅寺聚龙禅寺位于枫溪乡所在地1.5公里处的寿山顶上,海拔为760米,始建于唐开元九年(721年),俗称瓦翠坪。历代均有修缮后翳。明朝天顺七年(1463)重建,清代改名“聚龙禅寺”。是该乡名胜古迹,居明溪明溪全县寺庙之冠,是闽省“四大名寺”之一,被列为闽省第二观,向平被称为佛家圣地。明清时期还有“二百僧侣,一楼经书”之盛赞。高僧云集于此地设坛论教,多少人中豪杰因愤世嫉俗而在此入遁空门。教徒遍入于海内外。今为美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的广顺法师,曾任中央佛协秘书,今为美国纽约“四海书社”名益顾问,广东汕头证果寺主持园澈法师,以及盛慧法师等少年时均先后在此出家。该寺原有观音殿、天王殿、大雄宝殿,下殿、方丈楼、藏经楼、观山楼、僧房、膳万、厨房等大小120多间组成一个1600多平方米的建筑,极盛时拥有僧人180人,曾被益为福建上四府第一大刹。

玉虚洞

在明溪县北郊二公里黄坡山下。相传古时这里龙蛇作祟被玉虚仙翁镇服得名。玉虚洞分为明洞、暗洞、外景三个游览点。明洞前有“观音殿”,面积约150平方米,由三根天然石柱支撑。洞口有明代镌刻“玉虚洞天”、“玉虚仙洞”、“玉宇天浆”等擘窠大字。洞口下方新建檐歇山式天柱阁。

获得荣誉

2019年11月14日,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2018年—2020年度入选福建省级文明县城城市。

2021年10月,入选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度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市)。

2022年1月7日,福建省体育局命名为“第一届(2019-2021年度)福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

政治

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良福

县长:陈华伟

副县长:徐婷(女)、林中甲、王凤珍(女)、傅永强、王德礼、邱建蓉(女)、童良、李强

县政协主席:陈锋毅

县政协副主席:王汉英、黄锦波、李波、邱建玮

县政协秘书长:董淑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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