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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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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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19.12.10
【字 号】普政办发〔2019〕80号
北京旅游去哪里玩【施行日期】2019.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村镇建设
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水洋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10日
 
普洱市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3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含寄宿制村完小,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建设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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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按照“科学规划、优化布局,补齐短板、筑牢底部,创新机制、促进发展”的原则,到2020年,达到以下规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05 所,其中小学549所,教学点16个;初级中学8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9所;完全中学26所;规划可容纳小学在校生18.6万人;初中在校生9.7万人。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率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到2022年,全市两类学校的布局更加合理、科学化,办学条件达到省定的基本标准,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合理,教师的待遇得到提高,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基本补齐两类学校各项短板,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增强人民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负责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
  二、布局规划要求
  (一)严格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合理优化规划布局。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有两类学校575所,在校生224594人,寄宿生175974人。其一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共有158所,在校生9815人,8108人(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校138所,学
生8982人,寄宿生7326人;教学点有在校生20所,学生833人,寄宿生782人);其二是乡镇寄宿制学校全市目前共有417所,在校生214779人,寄宿生167866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实地深入调查研究两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情况,在充分统筹考虑本地人口分布、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地理特征、交通资源、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及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出学校的服务半径,科学合理确定出学校“留、撤、并、扩、建”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一县(区)一案、一乡(镇)一策。(负责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
  (二)处理好撤并问题,切实解决好上学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把控好校点的撤并问题,因地制宜、多因素考虑情况下确定区域内校点该留、该撤、该并问题,确保适龄儿童不因上学困难而辍学。根据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共有38个教学点,有在校生20个教学点,其中宁洱县有4个,墨江县2个,景东县12个,景谷县4个,江城县6个,孟连县2个,澜沧县8个。根据实际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行深入调研、取证、审查、认证后,进行统筹、安排、制定,科学、严谨、合理作出执行方案。对于未纳入布局调整规划的恢复或新建办学点,不
得享受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政策。根据当地人口分XXX具体数量,原则上农村每个乡镇规划建设不少于1所功能齐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公办寄宿制学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火车到达时间实时查询
  三、改善办学条件
  (一)进一步落实办学标准,加快两类学校建设。各县区认真依据《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保证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改善两类学校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住房保障不足的两类学校,将当地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作为两类学校的教师住房保障,另以实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保障两类学校的教师住房。各级将优先保障教育用地,对现有中小学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优先进行处理,及时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发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切实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
好一所的要求,统筹中央和地方学校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摸清底数,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力争长期保留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在限期内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强管理,健全机制。严格按照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认真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对寄宿制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严格执行标准,初中以1:13.5、小学以1:19比例编制;按照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的要求,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的比例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100的比例,其中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0的比个人包车电话
例。(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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