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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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14
【字 号】连政办发[2014]90号
【施行日期】2014.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事救捞
正文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4〕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2月5日印发的《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专项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07〕24号)同时废止。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4日 
  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运行管理机构
  2.3 咨询机构
  2.4 现场指挥员
  2.5 海上救助力量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信息来源
  3.2 风险分析与分级
  3.3 风险信息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上报
  4.1海上突发事件分级
  4.2 信息报告
  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5.1 海上遇险报警
八宝山墓地普通人可以买吗  5.2 海上遇险信息的核实与评估
  5.3 遇险信息的处置
  5.4 指挥与控制
  5.5 应急处置
  5.6 分级响应
  5.7 医疗救援
  5.8 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
  5.9 遇险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5.10 搜寻救助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
  5.11 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
  5.12 海上应急行动的终止
  5.13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邹城市人民政府  6.1 善后处置
  6.2 保险
  6.3 搜寻救助行动效果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准备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7.3 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
南昌有什么好吃的美食  7.4 宣传、培训与演练
  7.5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特别状态下的水上搜寻救助
  8.3 预案管理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8.5 解释部门
  8.6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连云港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突发事件扩展,保护海洋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未来45天天气预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
  1.2.2 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民航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我国加入或缔结的有关国际公约、协议等。
  1.2.3 上级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连云港市管辖的沿海海域和通海河流(下称辖区)等水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在上述水域以外,涉及连云港籍商船、渔船遇险或可能对连云港市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辽宁旅游景点自驾游攻略  参与上述水域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整合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资源,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策应的联动工作局面,及时、高效地开展应急反应行动。
  1.4.2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行市、县(区)二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在实施突发事件应急行动
时,应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1.4.3 统一指挥,就近快速。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由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科学协调调动周边应急资源,保证信息畅通和应急救助力量快速抵达现场展开行动,以取得最佳应急反应效果。
  1.4.4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优先救助人命。建立健全海上搜寻救助决策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尽力控制灾害损失,保证搜救决策的科学性。
  1.4.5 预防与搜寻救助相结合。各涉海单位应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工作,尤其是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的海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力量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海上险情,确保救助效果。
  1.4.6 专业搜寻救助与社会搜寻救助相结合。以专业搜寻救助力量或被确定的搜寻救助力量为主,综合协调其他社会搜寻救助力量参与海上搜寻救助行动,形成多部门协作、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海上搜寻救助体系,有效应对海上突发事件。
2 组织体系
  连云港市海上搜救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和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作为连云港市海上搜寻救助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议定海上搜救工作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全市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中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市领导担任。中心常务副主任由连云港海事局局长担任。中心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连云港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警备区、解放军94587部队、海军91316部队、江苏省海警支队第三大队、连云港边防检查站、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港口管理局、东海救助局连云港基地、连云区人民政府、赣榆县人民政府、灌云县人民政府、灌南县人民政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市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连云港分公司和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相关人员不在岗时,由临时指
定人员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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