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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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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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篇一: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琼瑶诉于正案、《红娘子军》案、“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案等榜上有名。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均是2015年度终审生效的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案、“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案、“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案、“滴滴打车”商标权侵权案、“清样”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红娘子军》著作权侵权案、“超级mt”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旅游卫视台标著作权侵权案、“雅培米粉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加密锁侵犯著作权罪案。十大创新性案例分别是:搜狗诉奇虎阻碍浏览器安装设置不正当竞争案、“极路由”屏蔽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案、积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莫言”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优衣库”侵害商标权案、“启航”商标先用权案、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案、小米公司诉奇虎公司管辖异议案、“歼十”战机模型著作权案和《贾志刚说春秋》著作权权属案。(光明日报记者王逸吟通讯员薄艺)
【篇二: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辽宁子站讯4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4沈阳市知识产权审判的基本情况和案件特点,并公布了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2澳门入境最新政策2014年沈阳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78件,其中著作权类纠纷150件,专利类纠纷66件,商标类纠纷97件,不正当竞争类纠纷17件,技术合同类纠纷15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33件。案
件呈现出侵权诉讼案件量大、案件新类型不断增加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等特点。
2014年度沈阳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李克忠、梅河口市汇阳防水有限公司与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权纠纷案;陈斐与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孙巍、宁波苏博科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徐颖键侵害商业秘密案;崔美英与刘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与辽宁美盛国际化肥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宫运刚与韩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张某某与杨某某、李某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方交通重工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与沈阳施华洛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沈阳施华洛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沈河分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与某某书店有限公司、广东某某出版社有限公司、广州市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这十件案例具有典型的司法保护意义,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的集中体现。(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篇三: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导读:根据最中国高人民法院统计,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已评选出来。“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排列第一,该案最终以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千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6亿)收场。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的复苏、国际贸易与技术交流的严重影响下,已是今后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日趋完善。
不管你是否听说过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你听说吗?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木兰围场坝上草原旅游攻略1.“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
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三终字第8、9号民事调解书)
【案情摘要】2000年,唯冠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分别在多个国家、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其中包括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ipad商标。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简称ip公司)与唯冠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台湾唯冠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将ipad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公司。2010年4月19日,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公司,主张根据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书》及相关证据,请求判令深圳唯冠公司2001年获准在计算机等商品上注册的“ipad”商标和“ ”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判令深圳唯冠公司赔偿其损失40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1
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ip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促成双方以6000万美元达成调解。
【典型意义】苹果公司ipad产品是一款在市场上广受欢迎的产品,获得该商标对其来讲意义重大。而该案纠纷发生时,深圳唯冠公司濒临破产,涉及债权人多达数百人,最大的财产估值集中在ipad商标上。对双方来讲,调解是其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法院从这一基础出发,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该案的成功调解彻底解决双方在美国、香港以及国内的一系列纷争,向国际社会展现了我国日益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司法保护状况,受到多家国内外媒体的正面评价。
2.“三一”驰名商标保护案
四川省旅游学校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永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湘高法民三终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
自贡在线最新消息【案情摘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重工公司)是第1550869号及第6131503号“三一”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马鞍山市永合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马鞍山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永合公司)未经三一重工公司许可,在其企业名称中冠以“三一”文字,并在其机床类产品、厂房外墙、广告宣传及网站首页中使用“三一重工”、“三一机床”等标识,三一重工公司据此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永合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三一重工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永合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墨尔本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一重工公司依法享有第1550869号及第6131503号“三一”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1550869号商标由三一重工公司在企业名称、产品、对外宣传、企业设施及股票名称中持续使用,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构成商标法第十四条所称的驰名商标。
同时,“三一”文字是三一重工公司企业名称中最为显著和核心的部分,构成其企业字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应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款(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依法受法律保护。永合
公司未经许可,在与涉案第1550869号“三一”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不相同亦不相似的机床类产品上突出使用“三一”商标,并在其企业名称中冠以“三一”文字,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三一重工公司是国内知名企业,其所拥有的第1550869号“三一”文字注册商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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