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常见的逻辑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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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常见的逻辑谬误
  在这一文章的内容中,我会举一些网上好玩的段子和评论中常见的错误,来让读者对逻辑谬误有更形象和直观的理解。
  网上的那些段子之所以可笑,玩的其实都是逻辑谬误,可乐之处正在于“逻辑谬误”。符合逻辑的事物是不会成为让人捧腹大笑的笑话的,因为尽在人的意料之中,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就没什么好笑的了。而当某种推理超出常态的逻辑,得出某个很明显不合逻辑的荒谬结论时,当这种荒谬以荒诞滑稽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就让人忍俊不禁了。“逻辑谬误”就是笑点。
  1、以偏概全
  网上有个段子说:公园里有一对恋人正在甜蜜幽会,女孩撒娇说:“老公,我牙痛。”男孩吻了女孩说:“还痛吗?”女孩说:“不痛了。”一会女孩又撒娇说:“我脖子痛。”于是男孩又吻了女孩的脖子说:“还痛吗?”女孩高兴地说:“不痛了。”旁边有一老太太看见了,忍不住说:“小伙子,你真神啦,能治痔疮不?”
瓦努阿图护照  还有个段子说,有个人吹牛说:上大学我逃过课、挂过科、甩过人、被甩过、打过架、记过过哎,能干的我都干过了。有人立刻回复说:你死过吗?厦门永定土楼
  这两个段子的可笑之处,都在于“以偏概全”:根据很有限的例证得出一个普遍的结论。老太太仅仅根据表象上的“吻了嘴嘴就不痛”、“吻了脖子脖子就不痛”得出这个小伙子“吻能治病”的普遍结论,非常可笑。那个吹牛的人也是,举了几个例子,就说“能干的我都干过了”,一句“你死过吗”就把他噎回去了。
  评论中经常会出现“以偏概全”的谬误。仅仅看到一两个富二代酒后开车撞人了,就谈论“富二代体不道德”的社会问题;看到几个老师不好好上课、到处走穴,就说老师体已经陷入拜金主义崇拜之中,失去了教师应守的师道。还有人喜欢动不动就说“官员体”、“农民工体”、“大学生体”如何如何,动辄上升到对一个体的批判,习惯使用“全称判断”,这犯的就是以偏概全的错误。
  2、推不出
  顾名思义,就是从给出的论据推不出他想要证明的结论。比如,媒体报道说广州地铁员工
家属乘坐地铁都免费,批评这是垄断企业不正当的福利。而地铁的老总解释说:让家属免费坐地铁是为了反恐。
  这犯的就是典型的“推不出”谬误,因为从“反恐”推不出“必须让地铁员工家属免费”。员工家属在反恐上并没有特别超人的能力,反恐也跟免费没有什么关系。地铁为了反恐,可以有许多措施,比如进行安检、限制流量、限制带刀具,但推不出“让家属免费坐地铁”。
  正因为犯了推不出的谬误,这位老总的这段解释引来如潮的批评。
  本讲开头提到的那篇文章,犯的也是“推不出”的逻辑谬误。由一两个法学家的逝世推不出“法学家英年早逝”这个命题,由“中国的法治缺陷”也推不出“法学家比一般人更郁闷”这个命题。
  云南保山天气预报3、假性因果
  假性因果,假性相关,也叫“后此谬误”(后此,故因此),即两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虚假的,只不过是时间上先后发生,不是因为发生在前面,就是原因,不是因为发生在后面就是结果。
  历史研究上经常犯这样的逻辑谬误,因为某个历史事件发生在前面,就把这个事件当作另外一个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冠以“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推动了进程”之类因果标签。强迫症的一大表现,就是在毫无联系的两个事件间扯上因果关联。比如某天出门时抬的是左脚,那天受到老板夸奖了,于是就将“老板夸奖”归因于“出门抬的是左脚”,以至于每天出门时都强迫自己必须抬左脚,哪天忘记了抬的是哪只脚,非要打车回家重抬一下左脚。
  网上有个笑话说:2016年5月18日,温总理一出访德国,5月31日,德国总统克勒就辞职了;5月11日,温总理一出访日本,6月2日,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就辞职了。这其间好像有某种因果关系,其实是假性因果。德国总统克勒辞职,是由于其“不当言论”;而鸠山由纪夫辞职,则是由于民意支持率很低,党派压力迫使其辞职。两者跟温总理的访问都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这完全是时间上的巧合而已。这是典型的假性因果。
  守株待兔寓言中那个人,其实犯的也是“假性因果”的逻辑谬误,在树边碰巧有一天兔子撞死了,以为守在树边就可以天天碰到被撞死的兔子。将两者联系在一起时,一定要到两者间的因果是怎样发生的,而不能仅凭时间先后关系就判断。
  有一个成语叫多难兴邦,也是假性因果。多难,并不会必然导致“兴邦”,只有在灾难中总结教训,反思错误,积累经验,才会为兴邦创造条件,否则,多难只能给国家带来毁灭性的后果。贫穷是成功的催化剂,苦难是成功的垫脚石,等等,只是用来励志的,实际上也是假性因果,并不是贫穷导致了成功,相反,富裕比贫穷有更好的成功条件,如果贫穷而不更加努力奋斗的话,贫穷只能意味着失败。
  评论写作中常会犯这种逻辑谬误,尤其是在对杀人案的归因中。比如,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后,许多人对杀人者的动机进行归因,认为是房价过高和工作压力导致他杀人,然后将杀人归咎于体制,这就是假性因果后来医学鉴定表明,此人精神很不正常。江苏某地发生一起凶杀案,媒体用的标题是:大学生因为高房价,锤杀丈母娘。这也是假性因果,高房价与杀人并没有因果关系,杀人是极端的人所干出的极端的事。
  评论者在归因时如果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就很容易陷入这种假性因果的谬误中。这种假性因果的逻辑有着较严重的社会危害,在杀人案中这样归罪,无异于是为杀人者寻正当的借口。
  还有一种假性因果,属于认知偏差的问题,将一个很复杂的结果归结于某一个原因,或过
于强调某一个原因。比如有人根据受大学教育与没有受大学教育的人的收入存在差别,就将这种差别归因于是否接受了高等教育。其实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实际上高等教育本身就是一个选择机制,那些很有创意、很有头脑或者智商很高的学生,通过选拔被选到了大学里。即使他们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这两人的收入差异照样存在。这里就有一个统计选择偏差的问题。(《读书》2016年10月《追问大学学什么》)小案例
  “你喜欢坐在教室的哪个位置?”这是剑桥大学的著名实验。教授要求一学生,进入一个宽敞的大礼堂,并自由座位坐下。他们发现不同的学生喜欢坐不同的位置。八年后调查显示:坐第一排的学生,远比其他学生更成功。态度决定高度。那些学生的能力相当,但“爱坐第一排”的进取心,决定了谁是千里马。
  对这个研究,我的评论是:扯淡的实验。这个实验在逻辑上的谬误是:假性因果。有网友嘲笑说:想起一个实验,把蜘蛛放在桌子上,大喊一声,蜘蛛跑了,然后把蜘蛛的腿都切掉,再放在桌子上,大喊一声,蜘蛛不跑了,由此证明蜘蛛的耳朵是长在腿上的!
  4、滑坡谬误
  这个从名字也能看出谬误的意思: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却并无充分证据支撑该推论。这样的推论断定,如果再往前一步踏上“滑坡”,就必定会一路滑跌到沟底,亦即假定我们不可能中途停住。
  其实,我们常用的“蝴蝶效应”就是一个滑坡谬误: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就是蝴蝶扇动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产生微弱的气流,而微弱的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一个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其实,蝴蝶扇动一个翅膀所产生的微弱气流,是否能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接下来会不会产生其他连锁反应,是很不确定的,得依赖一定的气候、气象和地理条件,不符合这个条件的话,连锁反应就不会发生。你不能仅仅因为初始条件下可能存在某种情况,就像滑坡一样无限地推下去。
  管理学在强调“细节决定成败”时都会跟学生们讲“一个马钉亡掉一个帝国”的欧洲民谣: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
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这个民谣讲的是,在一次生死存亡的战争中,一位将军因为不耐烦要等待马夫钉上最后一个马钉,而匆匆率领军队上了战场,结果一连串的失误导致了全军溃败。一个看似微乎其微的事情,却带来了惨重的损失。马蹄铁上一个钉子是否会丢失,本是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但其“长期”效应却关系到一个帝国的存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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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用来强调“细节”的重要性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于实际的论证中,就是一个滑坡谬误。评论中常见的滑坡谬误就是这样的,过于强调某个细节的重要性,无限地推演其可能发生的后果,一步步地推演,最后推出一个可怕的结论。其实,现实并不会按照这种推演的逻辑去发生,每一步的发生其实都需要条件,每一步的推演都忽略了应具备的条件,最后的结果当然非常可怕。
  避免滑坡谬误的最好方法就是,每一步的论证都拿出充分的论据,而不能忽略条件、含糊其辞地连锁推理。或然不能推出必然,滑坡之滑在于,用一连串弱关系、微相关的“或然”,在连环的推理中,推出一个吓人的结论。小案例
  时值情人节,有一位名人在微博上开玩笑说:“情人陪伴,微博陪伴,so,微博情人。”
  我跟她开玩笑说:“多几个,世界就大同了,哈哈。俺不解风情地乱弹一下,逻辑学上,这可能叫滑坡谬误:不合理地使用连串的因果关系,将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以达到某种意欲之结论。”
  5、概念偷换
江西南昌旅游  这是实际中见得最多的逻辑谬误。因为概念非常容易被偷换。先举两个偷换概念的网络段子:有一只老虎感冒了,想要吃掉熊猫,熊猫哭了:“你感冒了,干吗要吃掉我呢?”老虎说:“广告上都说了,感冒就要吃白加黑!”(熊猫身上黑白相间,被偷换成了“白加黑”。)熊猫遇到从超市里怒气冲冲出来的袋鼠,问道:“怎么了,气成这样?”袋鼠喘着气说:“不许我进,非让我先存包!”(袋鼠肚子上的袋子被偷换成了“包”。)正像我在前面的“三段论”中所讲,逻辑推理需要保持概念的同一性,不能前后概念不一,前面的“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后面的“人民”变成了非集合概念,概念不统一,随意变换某一概念的含义,逻辑上肯定就会产生谬误。
  与偷换概念类似的是转移论题。网上有个经典的段子: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谈政治;你跟他谈政治,他跟你讲民意;你跟他讲民意,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
律。评论写作中,经常会出现这种逻辑谬误,尤其是在观点的争鸣中,论者会故意转移论题,寻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这样的转移论题常使得交锋不是针锋相对,而是各说各话。
  青旅6、诉诸非逻辑
  使用非逻辑的方式代替论证。这些非逻辑手段包括权威、民意、情感、无知、道德、沉默、比喻等。
  (1)诉诸权威。
  许多评论作者特别喜欢在文章中引用名人名言,尤其是政治家和领袖人物的名言。这些名言,可以作为丰富文章内容的材料,但不能作为论证某一观点的论据,因为名人名言并不一定就是真理,它本应受到逻辑的拷问,而不能直接拿来支撑某个论点。比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话细细琢磨其实也可以说是没道理的,为什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呢?我虽然没有调查过,但我从逻辑上发现了问题,为什么就不能指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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