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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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头疼恶心想吐是怎么回事【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8.08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恭王府【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酒泉市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酒泉市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cz66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切实改善全市城市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保证人民众呼吸清新空气、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以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粉(烟)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以建立联防
联控工作机制为措施,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大理自助游旅游攻略  二、工作目标
  对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点源、线源、面源采取防治措施,控制燃煤及粉(烟)尘污染,减少道路、施工、交通和生产性扬尘污染,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降低工业废气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十二五"期间,使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28天以上,年内主要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内,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控制燃煤及粉(烟)尘污染
  1.加快实施集中供暖工程。加快城市集中供暖步伐,不断扩大集中供暖面积,在集中供暖规划区域内不再批准建设新的燃煤供热设备,对集中供暖规划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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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锅炉,坚决予以关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供热锅炉,按批准年限逐步淘汰。
  (1)以加快国电酒泉电力公司2X30万千瓦热电联供项目建设为契机,淘汰、停用肃州城区现有临散供暖锅炉房,年内完成铺设供暖主管线27公里,改建完成11个换热站任务,新增供暖面积380万平方米,到2013年酒泉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830万平方米。
  (2)推进玉门市集中供热工程,玉门老市区利用玉门油田公司水电厂发电产生的富裕热力资源进行集中供热,建设供热管道共3.2km,新建换热站3个,改造1个换热站,将原来的15台锅炉进行了拆除,共计66蒸吨,节约标准煤8000吨;玉门新市区新建4座集中供热站,供热面积46.5万平方米,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拆除集中供热规划区内现有小锅炉房。
  (3)推进敦煌市集中供热工程,淘汰现有32家供暖锅炉房,关停供暖锅炉89蒸吨,在2010年供热面积敷设14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11年新增敷设面积5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90万平方米。
  (4)继续巩固金塔县集中供热工程,2011年城区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10万平方米。 在集中供热规划区内,不得审批新建供暖锅炉房。
  (5)推进肃北县集中供热工程,扩大集中供热敷设范围,城区范围内逐步淘汰取暖小煤炉,今年完成集中供热面积2.4万平方米。
  2.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治理。根据市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督促市区内应搬迁的企业按时搬迁,加大对现有废气排放企业环境监管,督促废气排放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做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生活和餐饮燃煤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市区内餐饮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使用燃煤,限期拆除污染严重的茶浴炉。禁止焚烧垃圾、落叶、秸秆和露天烧烤,新建餐饮业无油烟治理设施的一律不得审批。
  4.加快天然气入户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气入户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继续沿西气东输过境段周边城市为主,巩固推进敦煌市天然气入户工程,进一步推进瓜州县、玉门市天然气入户工程,2011年重点完成肃州城区天然气入户6.5万户。
  (二)控制扬尘污染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市区建成区,要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平基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拆迁工程、拆违工程、市政设施维护工程、道路开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项目招投标中增加控制扬尘污染指标的内容和责任承诺,将所需资金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在施工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制订控制扬尘污染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把施工工地作为执法重点。对扬尘控制不力的施工企业,责令其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2.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市区内所有煤炭经营点和燃煤单位的储煤场,以及其他露天存放可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都要采取洒水、遮挡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防治 "二次扬尘"。
  3.机动车运输带泥、撒漏污染控制。市区内所有道路的主次干道上禁止带泥车辆行驶。严禁所有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冒装和沿路撒漏,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4.植物栽种泥土污染控制。市区内人行道绿化、硬化采取防尘覆盖;花台内的泥土不能高于花台边沿;植物栽种弃土要及时清运,路面要及时冲洗。
  (三)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执行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应限期治理,复检合格方可上路行驶。
  2.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和"黄标车"限行规定,根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对机动车实行分类标识管理。未取得环保标识的车辆不允许年审和上路行驶,禁止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在市区行驶。加速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和"黄标车淘汰"进程,稳步实施"油改气"工程,确保每年淘汰机动车500辆以上。
  (四)加强城市大气灾害性气候的防护能力
  1.继续完善城市周边防风林带建设。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工程,加快各个城市周边防风林带、农田林网建设进度,加大城市周边植被、湿地的保护力度,防御风沙扬尘,形成抵御大气灾害性气候的天然绿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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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程   污染   机动车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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