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loads/image/0647.jpg)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8.12.24
∙【字 号】济食药监发〔2018〕43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卫生监督
正文漳平九鹏溪风景区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食药监发〔2018〕43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高新区、南部山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现将《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程序。
海底世界门票怎么买便宜
今天济南刚刚发生的新闻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社会公众举报属于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予以相应物质奖励的行为。
第三条 按照谁处理谁实施的原则,负责举报调查处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举报奖励实施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其投诉举报中心成立由法制、财务、案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举报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对市级奖励等级、奖励标准、拟奖励金额和其他需要其认定的情形予以审定。 举报奖励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举报奖励决定告知、确认、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举报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对本级奖励的审定实施工作。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并依法查处的案件,奖励资金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机构编入部门预算,市财政部门专项核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并依法查处的案件,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 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
(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
(三)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 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新西兰说什么语言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的;
(三)举报情况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查证属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的。
第七条 举报奖励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举报奖励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项情形,并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和有效。匿名举报人与案件承办单位提前约定举报密码,经核对密码信息无误后,可以申请领取举报奖金。
(二)同一案件由两人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三)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四)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
(五)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以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依照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有法定监督、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义务人员的举报;
(二)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
(三)对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且不会对公众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举报;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第九条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
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
查询全国火车时刻表 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第十条 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奖励金额:违法行为有涉案货值金额的,按照涉案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违法行为无涉案货值金额但有罚没款金额的,按照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
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
(二)违法行为既没有货值金额也没有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的两倍计算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川藏线318自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