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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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4.01
施行日期
2017.04.01
文号
泰政办字〔2017〕24号
主题类别
燕子沟在哪里
福建考试院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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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字〔201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泰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搬迁、转产、关闭,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长输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中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码头和城镇燃
气使用等环节和领域的安全风险,明确主要风险类别,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要求,依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则》,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实施精准监管。利用全市“智慧安监”系统和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形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一张网”,实现企业、政府及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施动态管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邮政管理局、泰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和国家《高危化学品目录》,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排查,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底数。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按行业、地域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云南美食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依据国家《高危化学品目录》,按照省高危化学品管控办法,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硝酸铵、、、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市安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实施承诺公告制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监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山东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市“智慧安监”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科技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精准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
中国14亿人口一大半不是人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实施重点监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石家庄一日游穷游  3.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风险管控。按照省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部署,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确认公告。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优化区域内企业布局,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按照全省化工园区开展环境事件风险物质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安排推进试点工作。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园区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落实省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推动化工园区(集中区)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苏州景点大全免费开放  4.强力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进一步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开展“三评级一评价”(安全评级、环保评级、节能评级和综合评价)工作,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年度搬迁
手册,逐级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企业搬迁入园或关闭转产,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搬迁引导专项资金等,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关停并转;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对关闭企业的生产设备拆除、危险废物处置、原生产场地环境修复等给予支持。对主动实施关停、搬迁的企业予以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5.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落实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的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车辆严格落实19时至次日凌晨6时、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时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管制措施,实现车辆运行期间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6.巩固长输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明确市、县级长输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建设融合管道地理信息、监管保护为一体的“118”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和保护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健全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意见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按照“网格化、实名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
品单位逐一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安监局、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3月底前完成)
  3.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统筹规划编制。制定泰安市“十三五”化工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和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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