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养十条”是哪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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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
在北京市即将出台《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中,将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居家养老的基本服务需求。
2、“保”:政府为困难老年人养老“兜底”,确保人人老有所养
在“养十条”中规定,各区政府自主确定对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劳动年龄段无业无稳定收入残疾人等困境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扶持的政策。
3、“住”:今年将对5000户经济困难老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
覆盖全部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并将设立标准,引导其他有需求的社会家庭自主进行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给老年人创建宜居的居家生活环境。同时,将支持社会力量研发、生产和销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建设老年用品展示中心,作为老年产品用品集中展销、体验和适配的场所。
4、“用”:今年完成600至1000个“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
“养十条”中,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的特供产品和配送服务,方便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消费。
5、“餐”:加快打造养老餐桌升级版
北京市将出台《老年餐饮服务体系建设办法》,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送餐机构和单位内部食堂,通过开设老年餐桌、“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等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餐饮服务。
6、“医”: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开展中医健康养老社区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开辟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专区,培养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
7、“药”:不出社区享受慢性病的长处方便利
“养十条”规定,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和基层用药制度,促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衔接,逐步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将老年人常见病医保范围各类药品纳入社区药品目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
8、“救”:免费配发10000个防走失手环
北京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免费配备防走失手环,保障失智老年人出行安全,2016年免费配发10000个。
9、“补”:补足农村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短板
“养十条”明确要求,发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敬老院的职能定位,分批分期依规完善现有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审批手续,由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资金给予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支持和完善功能支持,全面改善农村乡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服务环境,提高社会化运营能力,辐射周边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10、“享”:实施北京养老品牌战略,发放北京养老服务指南
北京市将发布“北京养老”品牌,鼓励并支持全市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使用推广。将养老服务政策、辖区为老服务网点、服务项目等内容整理汇编成北京养老服务指南,向城六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免费发放,真正把北京养老的信息装进百姓口袋,方便查询和使用,实现养老政策和服务与老年人的无缝对接、精准落地。

本文发布于:2023-11-04 17:58: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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