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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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自1999年12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持上述两种旅行证件前往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证人有返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利。证件申请人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入境事务处申办特区护照索取。

凡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并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不论是否持有其他护照或旅行证件,皆可申请澳门特区护照。澳门特区护照封面为深绿,内页共有48页。从护照封面至内页上的文字均使用了中文、葡萄牙文及英文,是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港澳)护照之中唯一标有除中、英文以外第三种语言(葡萄牙文)的护照。

护照当中备注页(旧版护照在第四页,而新版电子护照则在第一页)印有持证人的右手食指指纹及附加照片,这种做法在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护照中是较为少见的,因此亦增加了澳门特区护照的防伪性。但正是指纹识别等一系列措施而令持证人在海外时不能直接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机构补领或续期。持证人需要自行购买银行本票及把申请资料自行寄回澳门身份证明局,以及自行提供收件地址。除了不能使用到中国驻外机构交收件的便利,更要承受更大的资料窃漏及寄失的风险。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公布,现时全世界只有欧盟护照和澳门特区护照已加入指纹识别(在中国电子护照签发之前,全亚洲只有澳门特区护照具有指纹识别)。

在中国电子护照签发之前,澳门特区护照亦是大中华地区护照之中唯一强制要求持证人签名并直接刻载于个人资料页(在持证人照片下方)上的护照。

办理条件

申请资格

一、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可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

(1)是中国公民;

(2)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上述(1)所指的中国公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u003e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上述(2)所指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发出之前,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第8/1999号法律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二、须递交的文件

(1)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在核对及影印后交还申请人);

(2)背景为白的吋半彩正面免冠近照两张;

(3)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如持有;

(4)如续期,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5)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须递交报失纸;

(6)如申请人未满十八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父母双方或监护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

(7)护照以个人护照的形式发出,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须另外申请独立的护照。

(8)如申请人在澳门,须亲自到澳门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

收费

收费为澳门币300元。

加快另收澳门币150元。

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旅行证件或因证件损毁而要求更换旅行证件的,需缴付的额外收费如下:

第一次:加收澳门币150元;

第二次:加收300元;

第三次:加收600元;

第四次:加收1200元;

第五次或以上:加收2400元。

领取日期

•普通申请10个工作日可领取。

•加快申请2个工作日可领取。

注意事项:(1)上述领取日期是由本局收到申请及所需之文件齐备之翌日起计算。在特殊情况下,本局可调整上述时间。

(2)如前一本旅行证件因损毁、被窃或已遗失,补办新旅行证件发出的期间最长可延至六十日,在此情况下将不接受加快的申请。

•如确有必要,需以书面向本局提出并递交合理证明文件,本局将在2个工作天内回复。

期限

•如在护照的发出日其权利人的年龄已满十八周岁,则护照的有效期为十年。否则,有效期为五年。

•在特殊情况下,如身份证明局局长认为适当,可发出有效期少于上款规定期间的护照。

护照的替换

一、在下列情况下,向权利人签发新护照:

(1)护照的有效期已届满,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虽然有效期长于六个月,但经身份证明局局长审核后认为具特殊理由;

(2)用以签证的页面已填满;

(3)经身份证明局证实须注销;

(4)损毁、被窃或遗失等情况,但须由权利人作出声明;

(5)护照持有人的身份资料有更改。

二、护照替换时,申请人须递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如不能递交,须出示已将事实向警察当局报案的书面证明,并承诺即使回已被替换的护照,也不使用并将之交回身份证明局。

三、身份证明局可采取必要的行动以核实第一款(4)项所所指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发出的期间最长可延至六十日。

四、签发第一款所指的新护照时,将在护照上注明有关情况,并载上旧护照的发出部门、编号及发出日期。

五、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或因损毁而要求更换护照的,必须额外缴付费用。

注消及扣押

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旅行证件将被行政当局注销及收回,或由司法当局扣押。

二、如旅行证件遗失或被窃,持证人应立即将有关事实通知警察当局。

三、禁治产人及准禁治产人的监护人或保佐人可要求身份证明局注销及扣押已签发予有关禁治产人及准禁治产人的旅行证件。

四、身份证明局发现上款所指旅行证件被使用时,可要求警察当局协助将之扣押。

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一、有效旅行证件持证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无需特别批准及享有返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二、旅行证件持证人仅在办妥法律规定的手续后,方可经法定边境检查站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

证书版本

旧版特区护照(1999年)

样式和印制工艺

•护照中文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葡文全称为“REGIÃOADMINISTRATIVAESPECIALDEMACAU,REPÚBLICAPOPULARDACHINA,PASSAPORTE”,英文全称为“MACAO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PEOPLE'SREPUBLICOFCHINA,PASSPORT”。

•护照规格为125x88mm,48页,使用中文繁体字、葡文和英文三种文字。

•封皮为深绿软皮,封面均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烫金图案和护照中、葡、英文全称的烫金文字。

•内页采用印有长城水印图案的专用纸张,有彩虹底纹,浮雕形莲花图案。

•护照封二为请求页(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求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帮助”);第1、2、3页分别为中、葡、英文说明页;第4、5页备注页,第6至47页为签证页,第48页为应急资料和持照人签名页;封三为个人资料页。

•护照在签发时,除在资料页上打印持有人照片和个人资料外,还将在证件的备注页上加注持有人的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指模等内容。

•护照为机读证件,资料页的设计采用了国际民航组织推荐的格式,机读区设在封三个人资料页下方。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请求页”。此为新版电子护照封页内页,右面是新版电子护照“个人资料页”之背面。(2009年9月1日起签发)

护照封面内页分别为中、葡、英文“请求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OMinistériodosNegóciosEstrangeirosdaRepublicaPopulardaChinasolicitaatodasasautoridadescivisemilitaresdospaísesestrangeirosquedeixempasserlivrementeotitulardestepassaporteelhedispensemauxílioemcasodenecessidade.

TheMinistryofForeignAffair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requestsallcivilandmilitaryauthoritiesofforeigncountriestoallowthebearerofthispassporttopassfreelyandaffordassistanceincaseofneed.

过渡制度

根据第9/1999号行政法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仍维持有效,直至有关有效期届满为止,且不妨碍根据下条所指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更换。

认别

护照以两个字母及七个数字所组成的编号作认别。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请求页”姓名的登载

•如申请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载有多于一个姓名,在护照印有个人资料的封底内页上,只登载其首个姓名,其他姓名于备注页内登载。

•在申请人的要求下,可在护照印有个人资料的封底内页上登载不同于首个姓名的另一个姓名。

过渡制度

在本行政法规生效前,在澳门发出的《葡萄牙给外国人护照》继续有效,但不妨碍依据护照替换所规定进行的替换。

新版澳门特区电子护照“备注页”(上)和“个人资料页”(下)。

新版电子护照(2009年)

2009年9月1日起,身份证明局换发新版电子护照及电子旅行证件。加入了电子个人资料芯片及多项防伪特征。

电子护照“备注页”和“个人资料页”护照特征及内容

特征

•一)护照附有集成电路。

•二)集成电路内载有操作系统及持证人的个人资料。

电子护照与前版护照主要区别

•封面用字上由原先的「特别」更动为「特别」,即「别」(刀字部加另字);惟内页仍用「别」(刀字部加另字不出头)。

•页面作出了调动:新版电子护照封页内页为“请求页”,第1、2页为“备注页”;第45、46、页分别为中、葡、英“说明页”;第48页为“应急资料和持照人签名页”;“个人资料页”独立编制在“请求页”及“备注页”之间。

•封面底部、“个人资料页”左上方加上了“电子旅行证件”的标志;

•电子护照内充满澳门文化特,加入了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历史城区)作为主题;护照内页改为:加入大三巴、松山灯塔、妈阁庙、三条澳氹大桥及特区区花莲花等图案。;

•“个人资料页”右方加印一幅多种图像印刷的持照人相片(与澳门特区智能身份证相同);

•“个人资料页”主题图案设计,由莲花改为嘉乐庇总督大桥(澳氹大桥);

•“个人资料页”机读区背景图案为西湾大桥及金莲花广场;

•第一页印有以个人资料微缩字体组成的持照人相片。

•封底则内置非接触式芯片,以数码方式储存持证人的个人资料、容貌影像和右手指纹,并印有以下说明:本护照含敏感的电子部件,为保持护照的最佳效能,请勿弯曲护照或在本页打孔;切勿让本护照接触高低温或受潮。

Estepassaportecontémdispositivoselectrónicos.Paraummelhordesempenhoporfavornãodobrar,perfurarestapáginaouexportestepassaporteatemperaturasextremasouhumidadeexcessive.  Thispassportcontainssensitiveelectronics.Forthebestperformancepleasedonotbend,performethispageorexposethispassporttoextremetemperaturesorexcessmoisture.

澳门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封底请勿在此盖印

Năosedevemapórcarimbosnesteespaço

Donotstamphere

护照内所载的资料

一、旅行证件内载有下列可见资料:

1、编号

2、签发国代码

3、证件种类

4、签发日期

5、有效期

6、持证人的姓名

7、持证人的其他姓名

8、出生日期

9、出生地点

10、性别

11、国籍

12、样貌

13、签发机关

14、右手食指指纹,如持证人年满五周岁

15、持证人的签名

16、光学阅读代码

二、如上款(14)项所指的指纹因持证人没有右手食指而不能取得,或不能清晰辨认,则用另一只手指代替,

依次为:右手拇指、右手中指、右手无名指、左手食指、左手拇指、左手中指、左手无名指。

如上述指纹均无法取得,则注明“不能套取指纹”。

三、旅行证件集成电路内载有下列资料:

1、第一款(1)至(13)项所指的旅行证件上的可见资料;

2、持证人右手食指和左手食指指纹,如持证人年满五周岁;

3、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编号;

4、身份证明局用于防止伪造证件、非法更改或读取资料的旅行证件数码证书及密码匙。

四、如上款(2)项所指的右手食指指纹因持证人没有右手食指而不能取得,或不能清晰辨认,则用右手另一只手指代替,

依次为:右手拇指、右手中指、右手无名指。

五、如第三款(2)项所指的左手食指指纹因持证人没有左手食指而不能取得,或不能清晰辨认,则用左手另一只手指代替,

依次为:左手拇指、左手中指、左手无名指。

六、如第四款及第五款所指的指纹均无法取得,则集成电路内相应位置留空。

•澳门特区护照并无特别标注持证人之身份证号码,只隐藏记载于光学阅读代码第二行右方和新版电子护照第一页(备注页)中以个人资料微缩字体组成的持照人相片内。

•“出生日期”、“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三项,按:日、月、年(日期及年份为2位数;月份以英文字母3位元表示)按:日、月、年(日期为2位数,年份为4位数;月份以英文字母3位元表示)。

免签证待遇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官方网页显示,直至2018年为止,共有141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

有部分国家(如一些大洋洲的小岛国)一直采取宽松的入境政策,只要持有效期不少于一定期(一般为六个月)的旅游证件,不论是任何国家、地区、国籍、种类的护照都能以免签证(如:库克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等国家)或落地签证(如:格鲁吉亚、斯里兰卡、阿曼、亚美尼亚等国家)入境。然而部分本身就已给予澳门特区护照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的国家还未被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确认,不在澳门身份证明局官方的免签证名单内。

本文发布于:2022-11-27 03:56: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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