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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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9.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
正文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监发〔20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
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市委、市纪委监委及省局的重点工作部署,聚焦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查处粮食购销领域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我市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
  2019年以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和各基层粮库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同时,结合全市秋粮收购工作实际,对主要粮食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三、整治重点
  1.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等行为。
  2.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3.计量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计量作弊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4.涉粮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涉粮食品生产经营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生产经营不规范的涉粮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问题产品开展抽样检测,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5.侵权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绿食品标志等违法行为
  6.失信行为。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企业的失信行为,引导诚信守法经营。整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7.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提醒告诫。各县(市)区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强化行政指导和提醒告诫,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二)立即全面检查排查。当前正值秋粮收购时节,各县(市)区局地要抽调精干力量,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同步整改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要利用12315举报平台及各类媒体广泛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收集到的问题线索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强化实地跟踪督导。市局将通过随机抽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目标导向,对各县(市)区局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切实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靠。
  (四)及时梳理规范总结。各县(市)区局要突出结果导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制定整改规范措施。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整治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点多面广。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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