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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赌博案(嘉秀洲公(新)行罚决字[2021]01258号)
【主题分类】公安互联网
【发文案号】嘉秀洲公(新)行罚决字[2021]0125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40 【处罚日期】2021.09.2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新城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秀洲区
【处罚对象】周云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16:29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周云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陶泾路一处,使用某手机APP以押数字猜点数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后于2021年09月23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证,周云的违法行为属情节严重。另查明,周云属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故对其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周云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秀洲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禾城农村合作银行缴纳或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秀洲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上面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嘉兴市秀洲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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