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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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18
【字 号】郑政办[2009]53号
【施行日期】2009.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郑政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市政府及办公厅切实履行职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决定,执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和决定。
  第三条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是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和市长交办的事项;主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兼任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及其办公厅之间的有关工作;负责“三化两型”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和跨越式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担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市政府驻外机构。
  市政府副秘书长在市政府秘书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协助对口副市长工作,抓好分管处室工作。
  秘书长外出时,由副秘书长按排序主持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受市长、副市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定。
  第六条 受市长、副市长委托,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并通过秘书长办公会议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进行程序性把关。
  第七条 严格按照公文办理程序,研究、审核各县(市、区)和各部门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在相关业务处室、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副市长审批。
  第八条 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以及市领导重要讲话材料。
  第九条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条 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长、副市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
  第十一条 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第十二条 抓好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第十三条 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为市长、副市长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为市长、副市长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政策性建议。
  第十五条 组织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第十六条 加强办公厅机关内部建设,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办理市长、副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实行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和秘书长周例会制度。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其他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列席,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九条 秘书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进行协调、把关;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安排办公厅工作;讨论需要秘书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会议组成人员按分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会同有关处室负责。
  秘书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全体会议进行传达贯彻。
  第二十条 秘书长周例会主要任务是: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本周主要工作,研究部署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
  秘书长周例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会议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负责。
第四章 纪律作风
  第二十一条 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着眼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增强大局观念,服从命令,团结协作,维护班子形象,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执行市政府及办公厅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政府及办公厅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及办公厅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个人发表未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须事先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核准。
  第二十二条 依法行政,严守纪律。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依法执行公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机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二十三条 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请销假制度。市政府秘书长外出和休假须经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并向委托代行秘书长职责的副秘书长做好工作交接;副秘书长外出和休假,须经秘书长和对口副市长批准。秘书长、副秘书长外出和休假返回后,要及时按原渠道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 互通情况,分工协作。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对于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重要活动及关系全局工作的安排部署等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 加强学习,勇于创新。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
  第二十六条 率先垂范,廉洁奉公。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以身作则,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第二十七条 注重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二十八条 严于律己,勤政务实。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要集中精力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政府工作。除全市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政府召开的会议,以及一般礼仪性的接见、照相、剪彩、首发首映式和一般性的项目开工、
竣工庆典等事务性活动;不为各部门的工作会议等活动以及纪念册、建筑物题词和题名;不为各类商业性活动签发XXX、贺信;不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作为祝贺单位致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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