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化产业统计报告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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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成经济增长新亮点
为了加快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对文化产业做出了宏观布局和规划。河南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文化产业,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切实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2010年起,文化产业的统计正式纳入了国家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国统字[2010]133号)和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河南执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制度和核算方案后,统计范围改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部分。以下对文化产业的核算与分析,均按照国家统计局所认定的河南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统计结果。
一、文化产业总量情况
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为229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6453亿元,增长10.5%。在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367.13亿元,同比增长15.9%。年增速高出同期GDP增速3.7个百分点,高出第三产业增速5.4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文化产业单位数不断增长,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截止2010年底,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7196个,比2008年增加951家;从业人员46.03万人,比2008年增加4.22万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增长4.97%,高于全社会从业人员1.3%的增长速度;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0.76%,比2008年提高了0.06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2010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实现增加值7.98万元,较2008年增加1.72万元,比全部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高4.18万元,比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高3.89万元。分文化产业类别看,人均增加值最高的是“网络文化服务”(13.23万元),其次为“广播、电视、电影服务”(9.38万元)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9.05万元);最低的是“文化艺术服务”(5.02万元)。
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二、文化产业内部结构情况
1、文化产业分层发展情况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等类别,2010年共有从业人员16.02万人,实现增加值127.66亿元。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包括以互联网信息为主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旅游、娱乐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以广告、会展、文化商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文化服务等类别,2010年共有从业人员9.84万人,实现增加值69.61亿元。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2010年共有从业人员20.18万人,实现增加值169.86亿元。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结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中:从业人员之比为34.8:21.4:43.8;增加值之比为34.8:19.0:46.2。 
2010年河南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 萨迦寺图片
层别
文化产业分类
从业人员
(人)
比重
(%)
增加值
中华恐龙园门票包含哪些项目(亿元)
比重
(%)
2009年增加值增长(%
 
 
460319
100.0
367.13
100.0
15.9
核心层小计
160155
34.8
127.66
34.8
18.4
  一、新闻服务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82752
上海迪士尼最新情况18.0
74.86
20.4
24.0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32048
7.0
30.06
8.2
1.0
  四、文化艺术服务
45247
9.8
22.69
6.2
32.9
外围层小计
98370
21.4
69.61
19.0
11.4
  五、网络文化服务
1419
0.3
1.88
北京大观园门票老年人0.5
30.0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67905
14.8
48.88
13.3
4.7
  七、其他文化服务
29046
6.3
18.85
5.2
31.6
相关层小计
201794
43.8
169.86
湖北恩施旅游景点天气46.2
16.0
  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187803
40.8
158.92
43.2
17.6
  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13991
3.0
10.94
3.0
18.6
2、分类别发展情况
在全省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和外围层中,发展速度最快的是文化艺术服务,全年实现增加值22.69亿元,增长32.9%;其次是其他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18.85亿元,增长31.6%;其他类别依次为:网络文化服务,全年实现增加值1.88亿元,同比增长30.0%;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实现增加值74.86亿元,增长24.0%;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实现增加值48.88亿元,增长4.7%;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实现增加值30.06亿元,增长1.0%。
在文化产业相关层的行业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实现增加值158.92亿元,同比增长17.6%;“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行业实现增加值10.94亿元,同比增长18.6%。
从九个大类比重情况看,从业人员、增加值占比最高的均为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分别为40.8%和43.2%;其次是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分别为18.0%和20.4%,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位居第三,分别为14.8%和13.3%。
三、文化产业分行业发展情况
在多年的培育和发展中,全省已初步形成了跨越第二、第三产业,涵盖了《文化产业分类标准》80个行业领域的较完整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基础。
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98.53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4.1%,比2009年增长18.6%,显示出工业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企业)占据全省文化法人单位的半壁江山,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59.87亿元,同比增长16.8%,规模以下工业实现增加值38.66亿元,同比增长27.2%。
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及设备批发零售的企业)实现增加值21.13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8%,同比增长14.6%;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实现增加值11.74亿元,增长14.5%,限额以下批零企业实现增加值9.39亿元,增长14.6%。
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45.66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39.7%,同比增长12.6%;其中服务业企业实现增加值93.68亿元,增长11.5%,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增加值49.99亿元,增长14.7%,社会团体及其他实现增加值1.99亿元,增长11.6%。 
201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表 
专业类型
2010
增加值同比增长
%天台旅游景点
单位数
(个)
增加值
(亿元)
从业人数
(人)
法人单位合计
17196
367.13
460340
15.9
#工业企业合计
2920
198.53
207517
18.6
  规模以上工业
469
159.87
117387
16.8
  规模以下企业
2451
38.66
90130
27.2
#批零企业合计
1654
21.13
30300
14.6
  限额以上批零
244
11.74
18310
14.5
  限额以下批零
1410
9.39
11990
14.6
#文化服务业合计
12362
145.66
202020
12.6
  服务业企业
9486
93.68
124164
11.5
  行政事业单位
2013
49.99
58496
14.7
  社团及其他
863
1.99
19360
11.6
 
在法人单位中,实现增加值在前十位的行业为:工艺美术品制造业(105.34亿元)、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34.44亿元)、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23.06亿元)、其他计算机服务业(16.77亿元)、电视业(14.00亿元)、书报刊印刷业(12.96亿元)、报纸出版业(12.39亿元)、广告业(11.29亿元)、风景名胜区管理业(8.94亿元)、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8.91亿元)。这10个行业实现的增加值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67.6%。
文化产业具有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劳动力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全省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行业。目前,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工艺美术品制造业吸纳从业人员13.38万人、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2.90万人、其他计算机服务业2.07万人、广告业2.04万人、书报刊印刷业1.84万人。这5个行业从业人员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8.3%。由此可见,无论是吸纳从业人员还是实现增加值,工艺美术品制造业在全省文化产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文化产业分地区发展情况
随着文化强省战略目标的推进,文化产业已成为河南各地经济发展的亮点,成为经济结构
调整的重要着力点。不少地区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增长速度,成为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行业、产业结构优化的朝阳行业,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为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全省各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看,2010年法人单位中,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在20亿元以上的省辖市分别有:郑州市(95.04亿元)、许昌市(57.79亿元)、开封市(41.91亿元)、南阳市(35.14亿元)、焦作市(26.70亿元)。这五个市实现增加值占全省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的69.9%。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在2万人以上的有郑州市(8.62万人)、南阳市(7.20万人)、洛阳市(5.75万人)、许昌市(5.15万人)、开封市(4.44万人)、驻马店市(2.66万人)、焦作市(2.39万人)。
法人单位增加值占本地区GDP比重高于全省水平(1.60%)的有开封市(4.51%)、许昌市(4.40%)、郑州市(2.37%)、焦作市(2.14%)、南阳市(1.80%)、漯河市(1.68%)。 
2010年分省辖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 
地市名称
文化产业增加值(亿元)
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人)
95.04
86200
41.91
44426
19.81
57520
平顶山市
8.80
19301
8.64
14945
2.22
4377
10.86
16313
26.70
23931
7.11
13380
57.79
51492
11.42
8447
三门峡市
5.74
8521
35.14
72041
5.18
14212
7.82
14884
8.58
19761
驻马店市
12.62
26628
2.08
2440
五、文化产业重点行业发展情况

本文发布于:2023-05-12 17:30: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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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化产业   文化   增加值   单位   实现   法人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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