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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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2.04.23
【字 号】吉人社联〔2022〕47号
【施行日期】2022.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
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2〕4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水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水利专业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省水利行业人才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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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3日
吉林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第三章  申报人员评审条件
  第四章  职称申报绿通道
  第五章  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贯通申报
  第六章  申报和评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云南西双版纳旅游景点图片  第一条成都附近适合一日游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深化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水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为了适应水利建设发展需要,设置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水工建筑材料、力学、热能与动力工程、水利机械、电气及金属结构、水利工程施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概预算、水利工程造价、土地移民(建设占地移民)、河流泥沙及治理工程(适用于从事水利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水资源、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适用于从事水利工程研究、设计、施工、水工设施建设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岩土工程(适用于从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试验、施工和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农田水利)、水利实验(适用于从事土壤、材料
分析、化学分析、水环境化学测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航测与遥感)、水利工程监理专业。
  第四条 水利工程专业人技术职称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包车平台
  第五条 全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由省水利厅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桂林四日游攻略第六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受聘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七条 申报上一层级职称,需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年限以省人社部门规定为准,在评审条件中不再规定。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审查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业绩成果、伪造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四)与职称申报相关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报人员评审条件
  第九条 技术员
  (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第十条 助理工程师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第十一条 工程师
  (一)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二)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三)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河南栾川旅游景点大全
  第十二条 高级工程师
  (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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