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阅读: 评论:0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 青岛旅游必去景点地图
稻城亚丁图片【公布日期】2017.11.21
【字 号】汉政字〔2017〕77号
十三陵哪个陵最值得看【施行日期】2017.11.21
青海湖天气穿衣建议【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铁路12306列车时刻表正文
 
丹东凤凰山风景区门票多少钱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汉政字〔2017〕77号
  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95号)精神,市政府主要对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以来,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市政府第6号令)等2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稻草等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汉政发〔2005〕39号)等21件规范性文件修订后重新发布;确认《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14〕3号)等6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试用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市政府以及市
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规、规章的文件以外,如未在此次清理范围内,但已超过有效期的一律废止,确需继续使用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发布。规范性文件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制定发XXX修改的,按制定程序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没有重新发布的,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市政府令,确需保留继续使用的,对文种格式等重新修订后予以发布。

本文发布于:2023-06-01 19:5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4/14986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文件   规范性   发布   汉中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