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阅读: 评论:0

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案由】行政  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作为  旅游  行政  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处罚 
【审理法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30 
宁德一日游最佳景点一览表【案件字号】(2020)吉24行终110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李丽英李彩莲晏丽丽 
【审理法官】李丽英李彩莲晏丽丽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当事人】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当事人-公司】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普陀山门票可以用几天【代理律师/律所】逄增富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逄增富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逄增富 
【代理律所】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 
巴厘岛旅游5天费用【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本院观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旅行社条例》第二条所称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没收违法所得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听证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更新时间】2022-09-21 01:20:05 
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吉24行终11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延吉市公园路。
三亚双飞游跟团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李美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郑恩哲,该公司副总经理。
天津旅游景点推荐一日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住所地延吉市天池路。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该局局长。
     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黄绪娟,该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逄增富,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延边诚信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旅行社)因与被上诉人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延吉市旅游局)旅游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延吉市人民法院(2020)吉2401行初2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最新疫情最新轨迹公布     原审经审理查明:李美顺系诚信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诚信旅行社的许可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2019年5月9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专项整治赴俄边境旅游市场检查组对诚信旅行社现场检查中,发现2017年7月13日与修民亚、柳丽华两人签订的编号为30000563的俄罗斯海参崴合同及行程单;2019年4月29日李庆玉、曹沈佳海参崴3日游收款收据及转账记录。李美顺对上述材料签字确认均系从诚信旅行社公司处调取,与原件相符。延吉市旅游局分别于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4日,对诚信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李美顺进行询问调查。李美顺陈述:2017年7月13日修民亚、柳丽华两人俄罗斯海参崴合同是诚信旅行社签订的,该两名游客赴海参崴旅游的利润是每个人100元,共计200元,是同业给的返点。2019年4月29日,诚信旅行社收取李庆玉、曹沈佳赴俄罗斯海参崴3日游团款每人880元,两人共计1760元现金,后诚信旅行社用手机银行方式转付给延边康辉国际旅行社的郑延忠1100元,该两名游客赴海参崴旅游的利润是每个人330元,共计660元,是同业给的返点。2019年6月25日,延吉市旅游局向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作出《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2019年6月27日,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提出申辩和听证。2019年7月22日,延吉市旅游局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中,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均
未举证。2019年8月1日,延吉市旅游局作出延市旅罚字[2019]15号、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诚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李庆玉、曹沈佳两人旅游团费1760元后,以1100元价格拼给延边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赴俄罗斯海参崴旅游业务,于2019年5月2日赴俄罗斯海参崴旅游,获利660元。诚信旅行社收取修民亚、柳丽华两人旅游团费1100元后,以900元价格拼给延边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赴俄罗斯海参崴旅游业务,于2017年7月22日赴俄罗斯海参崴旅游,获利200元。诚信旅行社为非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边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经营俄罗斯海参崴旅游业务,已构成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通过听证调查,延吉市旅游局采纳诚信旅行社关于2017年30000563号赴俄旅游合同无非法所得200元的申辩意见。因诚信旅行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延吉市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诚信旅行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60元,并处40000元,停业整顿一个月,罚没合计4066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李美顺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8月9日,延吉市旅游局向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送达上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延吉市旅游局可以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境
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本案中,诚信旅行社的许可经营范围不包括边境旅游业务。因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李美顺在延吉市旅游局询问调查中自认2019年4月29日其公司收取李庆玉、曹沈佳两人赴俄罗斯海参崴3日游团款1760元现金后,用手机银行方式转付给延边康辉国际旅行社的郑延忠1100元,从中赚取利润660元,且李美顺对延吉市旅游局调取的2019年4月29日李庆玉、曹沈佳海参崴3日游收款收据及转账记录已签字确认均系从诚信旅行社处调取,与原件相符。虽然庭审中李美顺提出异议,但并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反驳,故延吉市旅游局据此确认诚信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延吉市旅游局向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的同时,一并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并针对诚信旅行社提出的申辩和听证申请,依法召开听证会。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在听证过程中,均未提供证据,延吉市旅游局已经依法充分听取了诚信旅行社及李美顺的申辩,故程序并无不当。延吉市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违法所
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给予诚信旅行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60元,并处40000元,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诚信旅行社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因延吉市旅游局在听证调查后采纳了诚信旅行社关于2017年30000563号赴俄旅游合同无非法所得200元的申辩意见,故其在延市旅罚字[2019]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部分阐述诚信旅行社公司收取修民亚、柳丽华两人旅游团费1100元后,以900元价格拼给延边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赴俄罗斯海参崴旅游业务,于2017年7月22日赴俄罗斯海参崴旅游,获利200元的内容有所不当,应予更正。

本文发布于:2023-06-05 00:44: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4/15209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