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的唐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简考》及《韦应物一家墓志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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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的唐韦应物夫妇及子韦庆复夫妇墓志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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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在友人处见到四张唐代韦氏家族墓志拓片,分别是:
韦应物墓志(贞元十二年)、夫人元苹墓志(大历十一年)、子韦庆复墓志(元和四年)及庆复夫人裴棣墓志(会昌六年)。特价酒店网订房
大小约45厘米左右见方。个别字有缺损,但可通读。据称,这四方墓志于今年出自西安市长安区韦曲镇东北原上。韦应物是中唐时期的著名诗人。有《韦苏州集》十卷存世,他的诗作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在唐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白居易曾对韦诗给予充分的评价:
“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苏东坡也说:
“乐天长短三千首,却爱韦郎五字诗。”但是,这样一位负有盛名的大诗人,有关他的生平记载却非常少。
新、旧《唐书》没有为他立传,《旧唐书》并无一字提到他。所以,新发现的这四方墓志,
被锁住的才是真正的故宫对于我们了解韦应物的家世及生平事迹,以及研究韦诗艺术,都具有重要价值。现就墓志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略作考释,以就教于方家。
一、关于xx的世系
京兆杜陵韦氏,是关中的世家大族。所以,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韦应物墓志所记叙其先祖至逍遥公韦夐,与史籍及历年所出韦氏家族墓志所载基本相同,不再赘述。而自其高祖韦世冲以下,墓志所载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四的记载有些不同,这是值得重视的。现分述如下。
关于xx五代xxxx。xx墓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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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公有子六人,俱为尚书。五子世冲,民部尚书、义丰公,则君之五代祖。”而《新唐》表四却说:
“夐字敬远,后周逍遥公,号逍遥公房。八子:
世康、洸、瓘、颐、仁基、艺、冲、约。”这就是说,《新唐》表四所记逍遥公的儿子比墓
志所载多了二人。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是第五子,而新表却记为第七子。这条材料是以前所未曾见到过的。
关于韦应物的高祖韦挺,新、旧《唐书》皆有传,所载官职与墓志大体相同。但韦应物墓志对韦挺因居官失职,被贬为象州刺史一职未提。志文说:
“皇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黄门侍郎、扶阳公(挺),君之高祖。”笔者推测,很可能因“为尊者讳”而有意不提。另,墓
志所记韦挺任刑部尚书,而非《新唐》传中所载曾任吏部侍郎,应以墓志为准。
韦应物的曾祖韦待价,新旧《唐书》有传,武后时任宰相,与墓志所载相同。
韦应物的祖父韦令仪,《新唐》表四说曾为宗正少卿,《元和姓纂》则记为司门郎中。宗正少卿,从四品上;司门郎中属刑部,从五品上。韦应物夫人元苹墓志载:
“祖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袭扶阳公讳令仪。”韦应物墓志也说:
“皇梁州都督令仪,君之烈祖。”银青光禄大夫,散官从三品。梁州,唐时为山南西道所辖,
后因“梁”与“凉”声相近,曾几次改名(见《新唐书》卷四十地理志),梁州所管户数三万七千多户,应为中州,梁州都督应为
中都督,正三品。韦应物的父亲韦銮,《姓纂》与《新表》均未载其官职。据傅璇琮先生考证,韦銮在当时是一位善画花鸟、山水松石的知名画家,韦应物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富有艺术修养的家庭(见傅璇琮:
《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韦应物、夫人元苹、子庆复三方墓志均称韦銮官“宣州司法参军”,弥补了史料的不足。唐时宣州属江南西道所辖,管户十二万多,辖八县。按唐制,上州司法参军,从七品下。宣州即今安徽省宣城、泾县一带,历来是较富庶之地,盛产文房四宝,著名的宣纸就是因宣州而得名。韦銮的品阶虽然不高,但在这样的环
境里成为一名优秀的画家,当在情理之中。
关于韦应物的排行。据《新唐》表四,韦銮只有应物一子。但据韦应物志文:
“君司法之第三子也。”由此可以确知,韦应物在兄弟中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兄长。
关于韦应物有几个子女。《新唐》表四载,韦应物有子二人,长名庆复,幼名厚复。但据韦夫人元苹墓志载“一男两女,男生数月,名之玉斧,抱以主丧。”韦庆复志文说“公讳庆复,字茂孙,少孤终丧。”如果未理解错的话,“玉斧”应为庆复的乳名。而韦应物志文也只字未提其原配夫人病逝后再婚生子的事情。由此带来一个问题:
韦应物到底有几个儿子?从志文看,韦应物只有一子庆复,而《新表》却载有两个儿子,还有一子名厚复。这个问题牵涉到晚唐时期著名诗人韦庄的世系。按《新表》,韦庄的曾祖就是韦厚复。如果厚复非韦应物之子,则韦庄的世系就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难解之谜。当然,墓志上没有提及韦应物再婚生子,并不等于事实上的不存在。从墓志志文可知,韦妻卒于大历11年
(776),xxxx七年
(791)葬,其间有15年时间。我们不能排除在此期间韦应物有再婚或蓄妾的可能。
唐代世家大族择妇多重门第族望,或许因为此等原因而不便于记入志文,也未可知。
据xxxx:
“长女适大理评事杨凌。次女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可知,杨凌是韦应物的女婿,未成年的二女儿与父同月而丧。韦应物曾几次赠诗给杨凌,并与杨凌互有唱和。
其中一首是《送元锡杨凌》(见《全唐诗·韦应物四》),从诗意看,这首五言诗是杨凌结婚时所赠。韦诗中还有一首为后人所称道的五言诗《送杨氏女》,诗意表达父亲送女出嫁时难以别离的复杂心情。情真意切,读后令人感动。诗中自注:
“幼女为杨氏女所抚育。”此前不知杨氏女是何许人,现在确知,杨氏女乃韦应物长女,因嫁给杨凌,故称“杨氏女”。
杨凌在当时就很有文名(《新唐书》卷一六○杨凭传:
“与弟凝、凌皆有名,大历中,踵擢进士第,时号‘三杨’)。”傅璇琮先生据《柳河东集》考证,柳宗元是杨凌兄杨凭之婿。
柳宗元对杨凌的文章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全唐文》卷五七七柳宗元《大理评事杨君文集后序》:
少以篇什著声于时,其炳耀尤异之词,讽诵于文人,盈满于江湖,达于京师。„„学富识达,才涌未已,其雄杰老成之风,与时增加。由此可知,韦应物择婿,既重门第,又
重才学。杨凌是弘农杨氏望族,又有文学才能,真可谓佳婿。
二、关于xx的身世
韦应物的生年,史籍无载,墓志也未明述。傅璇琮先生依据韦诗本身提供的材料,结合唐代有关文献,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其所著《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书中对韦应物一生作了详细的考证。他根据韦集卷三《京师叛乱寄诸弟》诗“弱冠遭世难,二纪犹未平”句推算,韦应物生于玄宗开元二十五年
(737)。xx妻志文曰:
这附近哪里有宾馆住宿“以天宝丙申八月廿二日配我于京兆之昭应。”天宝丙申即天宝15年
(756),如果按韦应物生于开元25年推算,韦应物结婚时的年龄为20岁,其妻16岁,符合当时的婚龄习惯。所以,傅先生考证韦应物生于开元二十五年应当是可信的。韦应物志文对其历任官职也未注明起止时间,但依先后顺序记述颇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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