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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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6.11
黄山山上实时天气预报【字 号】渝府办发〔2022〕66号
【施行日期】2022.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6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1日
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营商环境建设,进一
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营造优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深化准入准营一体化改革,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和在线系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优化“渝快办”平台开办企业“一网通”专栏和“E企办”APP小程序功能,拓展系统可办业务范围,推动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网通办”和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数字化水平。
  2.探索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强化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领域互认互用,通过共享调用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实现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3.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降低市场准入、准营制度性成本。
  4.鼓励银行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户费用,取消或减少部分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5.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投诉、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
  6.进一步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功能,简化注销程序,精简注销材料,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渠道。
  (二)压减水电气讯接入服务办理环节和时间,加快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强化政企信息共享,推动水电气讯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不断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互联网服务的可靠性。(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7.将低压小微企业办电的创新举措延伸至10千伏高压供电客户,城镇地区小容量客户接电环节压缩至2个(受理答复和签约接电)。
  8.获得用气全流程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不含工程施工时间)。
  9.缩减互联网报装服务时限,对具备接入条件的,城镇区域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36个小时,农村区域用户全流程不超过72个小时。
  10.推动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综合受理专窗,实现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一窗综办、一表申请”。
  11.整合水电气线下服务资源,共享营业网点,开设水电气联办窗口,组织窗口人员开展联办业务交叉培训,建立跨行业工作协同平台。
  12.在“渝快办”平台上线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模块,建立水电气讯等线上“一站式”服务渠道,报装材料共享共用,实现联合报装、维修、缴费、查询等业务“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13.依托“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等平台,进一步融合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常态化自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信息。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机构在项目前期获知企业相关需求,提前开展配套管网工程规划建设,企业提出用水用电用气申请后即可“一键接入”。
  14.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5.完善服务中断应急机制,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互联网服务的可靠性,不断提高供应服务水平。
  (三)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提升特金融服务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16.推动应急转贷扩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转贷合作,探索开展跨行转贷。修订出台应急转贷周转金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17.提升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持续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
  18.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深入推进“银税互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系列金融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探索、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创新应用与服务。
  19.进一步发挥“信易贷·渝惠融”“渝快融”“长江渝融通”等平台作用,提升大数据融资产品服
务能力,促成银企高效对接。全面推进首贷续贷中心、金融服务港湾建设,进一步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延伸金融服务触角。
  20.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金融专营部门,出台银行保险绿专营机构评价办法,推动绿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建立绿项目(企业)库,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债券。用好“长江绿融通”绿金融大数据平台,开展绿金融数字化探索。
河南师大旅游必去景点  21.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发展,开展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鼓励示范区在做好金融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
  22.修订出台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有效传导货币投放、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
  23.完善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加快《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进程。推进金融审判改革,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数字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试点工作,加快成渝金融法院建设。青海五日游攻略
  (四)持续清理破除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全面提升电子化水平,降低供应商
交易成本,进一步推动交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运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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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保证金管理。探索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电子保函,引导以企业信用替代各类保证金,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
  25.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试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承诺制,通过承诺函取代政府采购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26.出台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通报政府采购中常见不规范行为,有效指导采购各方合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景德镇陶瓷大学
  (五)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平台、招标文件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不见面开标及投诉处理等方面机制建设,抓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27.推进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完善开标评标活动、异议投诉事项在线办理等功能,不断提升招标投标监督智能化水平。
  28.加快制定公路、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等领域的标准招标文件,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化建设水平。
  29.构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申报、认定、发布常态化机制,推动红名单覆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领域。
  30.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试点选择不见面开标方式。狮子山楚王陵
  31.进一步健全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加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投诉受理处理质量和效率。

本文发布于:2023-06-07 21:19: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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