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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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5.09
【字 号】徐政发[2012]70号
【施行日期】2012.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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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姆斯特丹
(徐政发〔2012〕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3月28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徐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蓝天工程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10]1号)及《徐州市“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发展为先导,以多污染因子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有效控制PM2.5为突破,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构建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控体系,为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优良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构建科学的空气污染综合防治长效机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在新标准实施之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90%以上,2013年起,PM2.5明显下降。
  三、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所有工业企业(含火电、钢铁、建材及“退二进三”企业),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机动车、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饮食服务业,工地、港口、货场、道路扬尘等领域,按本方案实施污染防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分工
福州旅游攻略  (一)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控制污染增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焦化、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全市范围内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对资源消耗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没有排污总量指标来源的、产排污系数不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的新建项目和不能“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严格审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环评审批后续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制,完善项目试运行和竣工环保验收机制,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2.加快企业退城入园。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分阶段继续推进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行业和企业退城入园。按照《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化工企业搬迁协调会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年第10号)要求,2012年底前,先行对主城区内现有43家化工企业中的28家实施限期关闭、搬迁改造或就地转型;按徐政复〔2011〕33号文件要求,关闭鼓楼辖区84家环保问题突出的小工业企业;完成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徐州中天纺织有限公司、徐州华东铸造总厂进园入区搬迁工程。(责任单位:鼓楼区、泉山区、云龙区、睢宁县政府,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国资委、人保局、环保局)
  3.深化污染治理提高。淘汰落后火电机组,开展电力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落实钢铁企业脱硫改造和建材、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企业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总量减排计划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2012年底前,完成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7#、8#机组淘汰和垞城电厂1#、2#、3#机组关闭工作;完成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3#、4#机组、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徐州华美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徐州坝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徐州苏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改造和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3#、4#机组、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的脱硝工程建设及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4#、5#机组锅炉除尘设施改造工程;完成徐州东亚钢铁有限公司、徐州东南钢铁有限公司、铜山兴达冶炼铸造有限公司烧结机配套高效脱硫示范工程建设;对徐州龙山水泥、徐州中联、淮海中联、铜山久久水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江苏宗申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苏花厅酒业、江苏永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结构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和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焦化地面除尘站改造工程;完成对化工园区以及电子、制药、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并建立档案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杭州科技馆  (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严格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推进国Ⅲ车用柴油供应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国Ⅳ标准车用汽油的配套供应工作。2012年3月1日起,按照《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对在本市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最大总质量小于3500千克的轻型汽油车,执行国Ⅳ标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中石油徐州分公司、中石化徐州分公司)
  2.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监管,全面执行环检标志制度,车辆安全检测必须与环保检测同步实施,环保检测不达标车辆不得通过年审;开展营运在用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检测,不达标车辆不得开展道路运输经营,重点解决公交车、货运车和自备班车“冒黑烟”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3.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推广使用小排量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公交车油改气进程;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减排工作意见》要求,制定年度计划方案和措施,落实专项引导资金奖补政策,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谋划实施主城区“黄标车”限行方案,并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自2012年9月1日起先行在云龙湖风景区、新城区、城区中心区范围主要
路段实施限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
  4.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落实油气污染治理项目奖励补助政策,2012年完成治理项目70%以上,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安监局、财政局,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政府,中石油徐州分公司、中石化徐州分公司)
  (三)全面控制扬尘污染
  1.制订管理规章并实施监测监控。制订出台《徐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徐州市开山采石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并对扬尘污染的环境进行监测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
  2.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筑工地(含道路施工和拆迁工地)必须封闭施工、降尘施工;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设施配备及运行状况监督;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文明工地评选的必要条件,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按照《徐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
管理办法》,严格监测技术标准,加强扬尘排放监测,将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作为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强化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全过程“绿施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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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规范渣土管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实施封闭运输,杜绝撒漏现象发生。2012年6月底前落实对市区主城区范围所有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视屏监控。按照省住建厅、公安厅、环保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相关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各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控制道路扬尘。推行高效清洁的道路清扫与清洗作业方式,扩大机械化作业面积,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保持城市道路无明显可见积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减少绿化养护扬尘。公共绿地、绿化带内的裸土做到全面覆盖或铺装,树池、花坛、绿
恩施旅游最佳路线化带等覆土不得高于边沿;加强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露天堆放的绿化用土要采取遮盖、湿化等防尘措施,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各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控制货场码头扬尘。对港区、码头、煤(沙)场、物流中心散体物料堆放、装卸和转运全过程采取封闭、遮挡、洒水等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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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徐州   工作   污染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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