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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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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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防灾减灾日”是哪天?
答: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9年5月12日是中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
安徽人才事业考试网报名班车租赁2.设立“防灾减灾日”重要意义有哪些?
答: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我国设立“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将使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3.我市防灾减灾主要指哪些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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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4.我国防灾减灾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答:我国一贯高度重视依法防灾减灾,制定了一系列涉及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防灾减灾法律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做出了防治灾害的原则性规定。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关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法》、《气象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防洪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及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不少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对防灾减灾做出了相关规定。
5.违反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防灾减灾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违反防灾减灾法律规定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对违反防灾减灾法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灾常识:
 1、洪水突来如何应对:
    (1)不要惊慌,冷静观察水势和地势,然后迅速向附近的高地、楼房转移。
    (2)洪水来势很猛,就近无高地、楼房可避,可抓住有浮力的物品如木盆、木椅、木板等。必要时爬上高树也可暂避。
    (3)切记不要爬到土坯房的屋顶,这些房屋浸水后容易倒塌。
  2、火灾如何逃生: 
    (1)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撤离。
    (2)逃生时不可蜂拥而出或留恋财物。必须穿过火区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北京世界公园 (3)身上着火,千万别奔跑,可就地打滚,将身上的火苗压灭,或跳入就近的水池、水缸、小河等。
    (4)身处楼上,寻逃生路一般向下不向上。进入楼梯间后,确定楼下未着火时再向下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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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梯或门口被大火封堵,楼层不高时,可利用布匹、床单、地毯、窗帘等制成绳索,通过窗口、阳台、下水管等滑下逃生。
    (6)楼层高,其他出路被封堵,应退到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有条件的用湿布料、毛巾等封堵着火区方向的门窗,并用水不断地浇湿,同时靠近没有火的一方的门窗呼救。晚上可用手电筒、白布摆动发出求救信号,决不可乘坐电梯,也不可贸然跳楼。
 3、避免雷击灾害:
    (1)远离建筑物的避雷针及其接地引下线,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雷电反击和跨步电压伤人。
    (2)远离各种天线、电线杆、高塔、烟囱、旗杆,如有条件,应进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金属壳的汽车、船只,但帆布的篷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在雷雨发生时是比较危险的,应尽快远离。
    (3)尽量离开山丘、海滨、河边、池塘边,尽量离开孤立的树木和没有防雷装置的孤立建筑物,铁围栏、铁丝网、金属晒衣绳边也很危险。
    (4)雷雨天气尽量不要在旷野行走,外出时应穿塑料材质等不浸水的雨衣,不要骑在牲畜上或自行车上行走;不要用金属杆的雨伞,不要把带有金属杆的工具如铁锹、锄头扛在肩上。

本文发布于:2023-06-26 14:2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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