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韵金江”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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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韵金江”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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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12.31
【字 号】澄府办〔2015〕356号
【施行日期】2015.12.31
大连旅游景点排行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韵金江”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府办〔2015〕356号
 
金江镇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企事业有关单位:
  《“水韵金江”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水韵金江”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
  推进工作方案
  “水韵金江”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是我县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南渡江两岸棚户区改造的起步项目,项目的建设具有着标杆性的作用,对我县今后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有着重要的影响,将进一步提升我县县城的城市形象,促进县城的商业繁荣。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增进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推进工作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血战沙城  (一)“水韵金江”项目位于金江镇向阳路段南侧,南临南渡江畔,系原金江糖厂、原农机一厂、原印刷厂、原水泥厂用地。现项目已基本完成住户拆迁安置及平整,仅剩余未拆建
户6户。项目开发集居住、购物、酒店、娱乐及滨江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总投资约13.5亿元,项目业主为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位于金江镇解放东路与文化北路交汇处的东南侧,项目占有118亩,其中主要包括的拆迁单位有:澄迈县医院旧址、县体委、县工会、县旧建委、县旧文化馆、县旧外贸总公司、县金江供销社、县建筑公司宿舍区、县金江镇小学、雷宅村及县供销系统宿舍区。项目涉及拆迁户安置约650户,项目目前尚未起动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安置方案正处编制阶段。项目开发集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步行街、休闲、娱乐、居住为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总投资约9亿元,意向投资业主为澄迈迈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推进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水韵金江”项目。
  1.2016年2月6日前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剩余拆迁户的撤离及危房拆除工作、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工作、项目用地涉及周边农村争议的遗留问题、启动项目配套的
滨江路、向阳路扩建及公园南路涉及用地的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牵头单位:金江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办)
  2.2016年2月6日前完成项目用地建设指标的专家评审、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报建等流程的审批、启动与项目相关配套的滨江路、向阳路扩建及公园南路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道路勘察设计、确定项目有关公共人防工程的规划。(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财政局、金江镇政府)
  3.2016年2月6日前完成,将土地办理过户到项目公司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启动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及落实征地工作、配合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项目前期用地水土保持、环评方案的评审及审批。(牵头单位:县国土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金江镇政府、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在2016年2月6日前与省水文局协调落实水文监测站的迁移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5.项目配套的滨江路、向阳路扩建及公园南路建设工作,在住建局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后,进行后续招投标及建设工作。(牵头单位:澄迈城乡建设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用地及道路的征地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道路建设工作;作为业主单位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指标论证及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含公共人防)。(牵头单位: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澄迈迈嘉城市广场”项目。
  1.金江镇政府牵头负责,于2016年2月6日前落实项目用地范围内拆迁住户进行详细的摸底工作并造册登记。
  2.根据项目摸底的情况,金江镇政府牵头负责于2016年2月6日前编制好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并报县政府。
  3.澄迈迈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项目用地及道路的征地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道路建设工作;作为业主单位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指标论证及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含公共人防)。
  4.根据项目进度,住建局及时做好项目用地指标专家评审,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快项目报建手续的审批程序。
  5.由县国资局和国土局负责于2016年2月6日前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界定及评估工作,并报县政府。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为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芳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富锦(县政府副县长、金江镇委书记)
  潘秋光(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安监局
  党组书记)
  成  员:郑  奋(县住建局局长)
  陈孝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道强(县财政局局长)
  林尤宇(县公安局政委)
  王文范(县教科局局长)
  王  斯(县文体局局长)
  王  峰(县城管局局长)
  王  强(县房管局局长)
  李  雄(县国资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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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  存(县信访局局长)
  吴清宝(县法制办主任)
  余慧婕(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吴先强(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
  王锡飞(金江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  吟(澄城派出所所长)
  符  健(县城乡公司董事长)
  朱吉鑫(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柳州中考招生网
  曾  精(县供销社副主任、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江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王锡飞同志兼任。
  (二)具体分工。
  1.金江镇政府:负责组织摸清改造用地范围内的住户和住房情况,做好相关数据登记。组织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调查、确权、评估等工作,编制《项目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做好安置补偿工作,依法组织拆迁,并追踪妥善解决项目有关的遗留问题,调查和
通报各项工作每周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每半个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所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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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项目   工作   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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