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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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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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30
【字 号】渝人社办〔2020〕274号
【施行日期】2020.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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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云南抚仙湖旅游景点  为吸引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重庆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85号)和《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简称“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在全市数字经济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和特效益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25人,资助标准为60万元/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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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2020年11月6日。(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8)未获得过国家“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引进计划等国家和市重点人才
工程资助;(9)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推荐汇总表、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及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二)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赴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在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1.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1年期,30万元/人·2年期。
  2.申报条件:(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到国家或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时间一般不超过35周岁;(2)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
生)还须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3)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4)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一般要求英语六级或以上;(5)自主联系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6)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等重点合作领域,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以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7)此前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新计划”和本项目资助。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2):(1)博士后国际培养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2)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邀请函;(3)博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书(例如公共英语证书、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推荐信。
  (三)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简称“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10人。资助标准3万元/人(每人每年限报1项)。
  2.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2)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5)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3):(1)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表、推荐汇总表;(2)学术交流项目邀请信函(双语撰写),具体为: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书、国际学术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函、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等。
  (四)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并给予一定科研资助。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80人。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敦煌莫高窟门票预约  2.申报条件:(1)2018年9月27日以后进站(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3)在站期间出国三个月及以上或其他原因离站三个月及以上,或擅自离开博士后工作岗位30天及以上,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不属申报范围;(4)入选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国家“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项目和重庆市“博新计划”、国际培养交流计划派出人员不可申请;(5)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6)已享受重庆市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7)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
支持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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