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胶州天气预报∙【制定机关】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2.31
∙【字 号】新克政发〔2014〕102号
∙【施行日期】2014.12.31
毛里塔尼亚首都∙【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大连周边一日游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克政发〔2014〕1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克拉玛依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8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31日
克拉玛依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四川峨眉山天气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 丹东一日游最值得去的地方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
第二章 开发与利用
第五条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红线(以下统称“三条红线”)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区、各单位,纳入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第六条 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不能突破“三条红线”指标要求。各区、各单位“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下达及考核,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各区、各单位负责将市级下达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向各街道、乡镇及单位内部各用水户下达并组织考核。
澳门旅游塔 第七条 取水许可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工业、农业、生态与环境用水需要。
第八条 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获得取水权。
取水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取水许可证》确定的取水方式、地点、用途、取水量等进行取水。
第九条 地下水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下,其取水许可申请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下水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至500万立方米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批;地表水取水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批。
第十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实际取水量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由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谁发放取水许可证,谁征收水资源费”的原则,实行分级征收。
第十一条 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资源费每年缴纳一次,其它取水用途的取水单位和个人按季度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二条 所征收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财政预算
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水资源费可用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监测、调查、评价、保护及水资源管理方面,奖励在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和科研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等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规划,应当组织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对于直接从河湖或地下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或年新增用水100万立方米(含)以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报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