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酒店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薪资发放、合同履约、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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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看熊猫哪里好疫情影响酒店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薪资发放、合同履约、保险理赔
【酒店⾼参】⽆疑,新冠肺炎疫情为酒店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早前,我们向⼤家分享了⼤家都⾮常关⼼的发⼯资指南:疫情期间,酒店⼯资怎么发?最全“发⼯资”指南,⽽除此之外,合同履约风险、被征⽤酒店应注意事项、保险理赔等问题也出现在了管理者的⾯前。今⽇为⼤家分享北京⼤成(⼴州)律师事务所张剑、谭轩盈、刘思明的见解。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员⾼度聚集、流动性⼤的酒店⾏业带来巨⼤冲击,⼤量建设中的酒店⼯期被迫停⼯,营业中酒店的⼊住率创下了近年新低,员⼯的⼯资发放遇到困难,合同出现履约风险…随之⽽来浮现的不少法律问题也在此时出现在酒店业主与管理者⾯前。
有鉴于此,为协助各⼤酒店业主及管理者积极应对疫情,我们整理了疫情期间酒店⾏业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希望能为处于疫情困境中的酒店⾏业应对法律问题提供⼀定的参考。我们同时也相信,在困境时刻,⾏业各⽅守望相助,定能迎来风⾬后的彩虹。
⼀、疫情对⾏业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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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酒店⾏业整体市场信⼼的影响
根据浩华的观察,疫情发⽣以来中国各地酒店市场的景⽓指数均出现了⼤幅下跌。疫情不仅影响了现阶段酒店的业绩表现,还显著影响了整体的市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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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重点旅游城市市场信⼼的影响
部分⽬的地导向型的热门旅游城市(如三亚)的市场信⼼受疫情影响显著。2019年,在整体经济形势下⾏的市场环境下,东南亚等⽬的地挤占国内传统热门城市旅游市场份额,旅客往往选择新兴⽬的地或短途出境等性价⽐更⾼的出⾏⽅式。在此背景下,肺炎疫情进⼀步导致了旅游等⾮刚性出⾏需求受到影响。后续的市场信⼼恢复与疫情防控的进展、疫情持续周期密切相关。
⼆、疫情对酒店投资的影响
在SARS后,国家在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积累了较多经验。2009年发⽣甲型 H1N1 流感,即使正处于经济危机的爆发期间,国内旅游⼈数仍维持了稳定增长。参考过往疫情事件,出游⼈数在疫情周期结束后次年预期将得到修复。
中国已形成庞⼤的旅游市场规模。纵观多次疫情,市场⼀旦修复,休闲⾏业有⾜够的韧性和能⼒释放被疫情压抑的需求,酒店市场因此⼀蹶不振的概率微乎其微。
流⾏性传染病属于突发事件,虽然短期会对市场情绪产⽣影响,但并不会改变长期的酒店投资逻辑。往好的⽅⾯看,疫情⼀定程度上加速了旅游业供给侧企业质量的提升,使得抗风险能⼒⼩的酒店出清。德宏天气
酒店的建造周期通常为36-48个⽉,对于现时建设中的酒店项⽬来说,在酒店开业的时间节点,预计本轮肺炎疫情的影响将基本消除。其次,促进旅游消费必然会成为疫后经济振兴的⼿段之⼀,各类扶持政策有助于市场信⼼的恢复,应对在建的酒店项⽬构成利好因素。
三、疫情对未开业酒店关键⾥程碑节点的影响及应对
对于已经签订管理合同但尚未开业的酒店,业主需要关注疫情对以下关键⾥程碑节点的影响:
(1)开⼯⽇、竣⼯⽇、开业⽇。⼀般管理合同明确约定了开⼯⽇、竣⼯⽇和开业⽇。受疫情影响,上述⾥程碑节点都
(1)开⼯⽇、竣⼯⽇、开业⽇。⼀般管理合同明确约定了开⼯⽇、竣⼯⽇和开业⽇。受疫情影响,上述⾥程碑节点都有可能延后,如果业主未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可能触发违约事件。
(2)技术服务到期⽇。管理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技术服务期限为从技术服务合同签订之⽇开始的⼀段期间(例如36个⽉);或者直⾄开业⽇或竣⼯⽇。疫情期间酒店建造和技术服务都可能不能正常进⾏,从⽽导致技术服务周期延长。
针对疫情对上述⾥程碑节点的影响,我们建议业主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有:
(1)援引合同中不可抗⼒条款,向管理公司主张对⾥程碑节点作出延期(例如推迟开业⽇),对新的⾥程碑节点签订补充协议,避免因未满⾜⾥程碑节点⽽触发违约事件。
(2)(如技术服务合同有约定)业主可以⾏使暂停权,或与管理公司协商暂停技术服务,中⽌计算技术服务期限。
四、疫情期间,酒店⽤⼯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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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员⼯年休假折抵待⼯时间的注意要点
酒店的服务⾏业属性决定了其⼯作时间的特殊性,⼀线酒店员⼯直接服务客⼈,往往难以确定加班具体时间,故有部分酒店采⽤弹性补休的政策。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员⼯在家待⼯并已使⽤完法定带薪年假(以及公司福利带薪年假,如有)的,可以使⽤已产⽣但员⼯尚未使⽤的加班补休折抵待⼯期间的⼯资。
关于酒店是否可以使⽤员⼯明年年休假的问题,《职⼯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款规定,企业可以跨⼀个年度安排职⼯的年休假。但是,《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跨⼀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本⼈同意。因此,建议应提前知会职⼯本⼈对于使⽤2021年度年假的意见,并采⽤书⾯形式固定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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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疫情发⽣后的第⼆个考勤周期起,员⼯根据出勤天数核定的⼯资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酒店是否需要补⾜?
根据⼈社厅发明电[2020]5号的规定,“企业停⼯停产在⼀个⼯资⽀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
定的标准⽀付职⼯⼯资。超过⼀个⼯资⽀付周期的,若职⼯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付给职⼯的⼯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
根据《最低⼯资规定》,最低⼯资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位应⽀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只有在因劳动者本⼈原因导致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才不适⽤最低⼯资的规定。疫情导致酒店营业缩减,员⼯⽆法正常出勤,并⾮员⼯主观原因导致,因此对于提供了劳动的员⼯仍应适⽤最低⼯资标准。
结合以上规定,在按照出勤天数核算的⼯资低于最低⼯资标准的情况下,酒店需要补⾜核算⼯资与最低⼯资标准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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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疫情,酒店可以尝试的调整
1)薪酬调整
根据⼈社厅发明电[2020]5号,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协商⼀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时等⽅式稳定⼯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酒店可以与员⼯协商⼀致,在受疫情影响期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如调整薪酬、减少⼯作时间、采取轮换分批次上岗轮换休息的模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五条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书⾯形式。若涉及对劳动合同的调整,酒店应与员⼯签订书⾯协议。考虑到疫情影响,部分员⼯不具备直接书⾯签署的条件的,则应利⽤电⼦邮件、OA、、短信等多种形式,保留与员⼯的协商过程记录,确定双⽅的真实意
⾯签署的条件的,则应利⽤电⼦邮件、OA、、短信等多种形式,保留与员⼯的协商过程记录,确定双⽅的真实意思⼀致。
2)政策扶持及⾏业互助
除⾃⾝积极采取措施外,酒店也应关注职能部门发布的各类帮扶政策。
政策层⾯,⼯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企业复⼯复产共渡难关有关⼯作的通知(⼯信明电〔2020〕14号)》,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企业扶持政策,如上海的《致全市各企业书》、⼴州的“暖企15条”等。国务院也出台了免缴缓缴社保公积⾦的相关规定。下⼀步,我们也预期相关部门将针对酒店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业出台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以协助酒店渡过难关。
在⾏业层⾯,我们也已看到多家⼀线管理公司减免了业主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管理费等收费,渡过疫情不仅需要政策帮扶,也有赖于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积极互助、共克时艰。
五、疫情对酒店运营的影响 –——管理合同及运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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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本年度经营预算的影响
对于聘请管理公司管理的酒店,本次疫情的爆发正值年度预算刚刚定稿或正在进⾏商议调整的阶段。针对正在制定的年度预算,可以考虑根据疫情对酒店营收的影响,合理调整预算与营收预期;对于已经制定完成的年度预算,建议业主与管理公司对于当年预算可能发⽣的偏离进⾏预计,或对已经定稿的年度预算进⾏协商调整,从⽽使年度预算适应市场环境的重⼤变化,更好地指导疫情发⽣当下酒店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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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业绩测试应如何进⾏?
对于聘请管理公司管理的酒店,酒店管理合同中若存在关于业绩考核的条款,⽆论采⽤何种业绩测试
形式,管理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当某⼀测试年度发⽣不可抗⼒事件或酒店事件时,受影响的年度将不被纳⼊业绩考核的范围。
如果是进⾏中的业绩考核,由于疫情势必影响到酒店的营收表现,业主应关注的问题有:本年度是否被排除在业绩考核年度之外;本年度酒店经营绩效的监督考核⽅法;酒店营运恢复正常后,新⼀轮业绩考核期起始的确认等问题。对于采⽤RevPAR测试的酒店⽽⾔,还应考虑到可⽐竞争酒店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差异,适时调整纳⼊竞争组别的酒店范围。
疫情当前,有赖于业主与管理公司本着合作的态度,依照公平原则对特殊时期业绩测试及监督的适⽤形式进⾏商议。此外,建议业主与管理公司通过备忘录等书⾯形式对于上述事项进⾏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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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免费旅游景点大全酒店签订的外包合同应如何处理?
为降低运营成本,酒店普遍将⼀些如公共区域清洁、花草养护、幕墙清洗、电梯维保等⾮核⼼的⼯作外包给专门的公司进⾏处理。酒店因疫情导致其⾃⾝的经营活动减少甚⾄停业,此时,外包⼯作量也会⼤幅减少,甚⾄导致外包需求降为零。
在法律性质上,“外包合同” 属于承揽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其核⼼特征是外包公司根据岗位要求
及⼯作量派遣⼈员⾄酒店完成特定的⼯作任务,酒店根据实际⼯作量向外包公司结算费⽤。⽽派遣⾄酒店的劳务⼈员费⽤应由外包公司⾃⾏⽀付。
若酒店经营受疫情影响,部分功能区域关停导致外包⼯作量出现变化的,酒店在此期间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款项结算⽅式调整向外包公司⽀付劳务费⽤。
酒店应谨慎处理与服务商的合同争议事宜,声明疫情不可抗⼒导致合同履约状况的变化,并将酒店现阶段的运营状况、酒店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状况出现变化的事项告知合同相对⽅,协调受影响期间的解决⽅案。
酒店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状况出现变化的事项告知合同相对⽅,协调受影响期间的解决⽅案。北京故宫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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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会议、婚宴、活动协议应如何处理?
疫情发⽣后,酒店可能接到⼤量客户退订婚宴、会议或活动的要求。对于这类退订要求,酒店应分情况对待。作为⼀种突发性的公共卫⽣事件,疫情为当事⼈双⽅订⽴合同时所⽆法预见。
此外,从疫情爆发⾄今,政府部门采取了⼴泛的公共场所及交通管制、⼈员流动限制、假期延长等防
疫措施,的确对合同当事⼈履约造成了巨⼤的影响。然⽽,本次疫情是否构成影响合同履⾏的“不可抗⼒”、是否对合同履⾏产⽣了客观障碍,并最终导致合同的⽬的不能实现,则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不能⼀概⽽论。
对于客户的退单要求,酒店应判断是否由于疫情原因导致了合同确实不能履⾏,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法(如更改预订时间、提供⼀定补偿、变更服务范围或协商⼀致解除合同等)妥善处理。
六、因疫情发⽣的酒店征⽤,酒店有哪些需要关注的事项?大山包旅游景点介绍
在疫情发⽣后,全国各地,特别是湖北省⼴泛征⽤酒店作为隔离场所或医护⼈员的集中居住点。《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征收或者征⽤并给予补偿”。《民法总则》《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突发疫情下政府部门征⽤公民及企业财产的法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有权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在本⾏政区域内对酒店等房屋或场地采取征⽤措施。
对于本次疫情,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征⽤规定。以⼴州为例,⼴州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于2⽉11⽇公布了《关于依法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的决定》,其中明确,向单位或个⼈临时征⽤防疫所需的房屋、场地,需发出应急处置征⽤令并做好登记造册⼯作,并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常委会也发布了类似的决定。配合疫情防控⼯作不仅是酒店的法定义
务,也是酒店履⾏社会责任的体现。后续的补偿及征⽤返还等事项有待政策的进⼀步完善。
在被征⽤后,酒店在提供⽇常服务外,还需要进⾏更为严格的卫⽣消毒⼯作。正确的防疫措施不仅是为了保护酒店的⼀线员⼯,同时也是防疫⼯作有序开展的保障。为指导疫情期间的应急管理和正确操作,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连同中国饭店业协会等单位发布了《酒店建筑⽤于新冠肺炎临时隔离区的应急管理操作指南》,被征⽤的酒店可以参考上述指引,采取正确的隔离、清洁、消杀等应对措施,积极保障防疫⼯作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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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征⽤发⽣时的注意事项
1、征⽤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有权在本⾏政区域范围内实施临时征⽤。⽬前各地政府均成⽴了防疫指挥部等类似机构,指挥部作为统⼀协调抗击疫情相关事务的⾮常设议事机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种组织形式。各级政府⼀般将征⽤的权⼒授权给防疫指挥部⾏使。其他⾏政主体未经本级⼈民政府授权,不能径⾏实施征⽤⾏为。
2、征⽤程序是否正当
在应对疫情的过程中,酒店征⽤往往出现于某地出现聚集性感染案例或需进⾏隔离医学观察的情况下,征⽤程序时间紧、任务重。但在程序上,实施征⽤前,酒店业主应注意取得《应急处置征⽤令》并与相关部门做好登记造册⼯作,以明确征⽤的范围、征⽤前财产的现状。若未来发⽣争议,⾏政机关是否履⾏了正当的征⽤程序,是征⽤⾏为是否合法的重要判断依据。
3、征⽤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及补偿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五条第⼆款“…临时征⽤房屋、交通⼯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被征⽤的酒店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补偿的数额有待后续政策的完善。造成损坏的,酒店还可以获得赔偿。

本文发布于:2023-08-12 05:43: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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