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田阳县城区左岸头塘段治理工程 | ||||||||||||||||||||||||||||||||||||||||||||||||||||||||||||||||||||||||||||||||||||||||||||||||||||||||||||||||||||||||||||||||||||||||||||||||||||||||||||||||||||||||||||||||||||||||||||||||||||||||||||||||||||||||||||||||||||||||||||||||||||||||||||||||||||||||||||||||||||||||||||||||||||||||||||||||||||||||||||||||||||||||||||||||||||||||||||||||||||||||||||||||||||||||||||||||||||||||||||||||||||||||||||||||||||||||||||||||||||||||||||||||||||||||||||||||||||||||||||||||||||||||||||||||||||||||||||||||||||||||||||||
建设单位 | 田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 | ||||||||||||||||||||||||||||||||||||||||||||||||||||||||||||||||||||||||||||||||||||||||||||||||||||||||||||||||||||||||||||||||||||||||||||||||||||||||||||||||||||||||||||||||||||||||||||||||||||||||||||||||||||||||||||||||||||||||||||||||||||||||||||||||||||||||||||||||||||||||||||||||||||||||||||||||||||||||||||||||||||||||||||||||||||||||||||||||||||||||||||||||||||||||||||||||||||||||||||||||||||||||||||||||||||||||||||||||||||||||||||||||||||||||||||||||||||||||||||||||||||||||||||||||||||||||||||||||||||||||||||||
法人代表 | / | 联系人 | / | ||||||||||||||||||||||||||||||||||||||||||||||||||||||||||||||||||||||||||||||||||||||||||||||||||||||||||||||||||||||||||||||||||||||||||||||||||||||||||||||||||||||||||||||||||||||||||||||||||||||||||||||||||||||||||||||||||||||||||||||||||||||||||||||||||||||||||||||||||||||||||||||||||||||||||||||||||||||||||||||||||||||||||||||||||||||||||||||||||||||||||||||||||||||||||||||||||||||||||||||||||||||||||||||||||||||||||||||||||||||||||||||||||||||||||||||||||||||||||||||||||||||||||||||||||||||||||||||||||||||||||||
通讯地址 | 广西田阳县田州镇中山街67号 | ||||||||||||||||||||||||||||||||||||||||||||||||||||||||||||||||||||||||||||||||||||||||||||||||||||||||||||||||||||||||||||||||||||||||||||||||||||||||||||||||||||||||||||||||||||||||||||||||||||||||||||||||||||||||||||||||||||||||||||||||||||||||||||||||||||||||||||||||||||||||||||||||||||||||||||||||||||||||||||||||||||||||||||||||||||||||||||||||||||||||||||||||||||||||||||||||||||||||||||||||||||||||||||||||||||||||||||||||||||||||||||||||||||||||||||||||||||||||||||||||||||||||||||||||||||||||||||||||||||||||||||||
/ | 传真 | / | 533600 | ||||||||||||||||||||||||||||||||||||||||||||||||||||||||||||||||||||||||||||||||||||||||||||||||||||||||||||||||||||||||||||||||||||||||||||||||||||||||||||||||||||||||||||||||||||||||||||||||||||||||||||||||||||||||||||||||||||||||||||||||||||||||||||||||||||||||||||||||||||||||||||||||||||||||||||||||||||||||||||||||||||||||||||||||||||||||||||||||||||||||||||||||||||||||||||||||||||||||||||||||||||||||||||||||||||||||||||||||||||||||||||||||||||||||||||||||||||||||||||||||||||||||||||||||||||||||||||||||||||||||||||
建设地点 | 广西百市田阳县城区南侧 | ||||||||||||||||||||||||||||||||||||||||||||||||||||||||||||||||||||||||||||||||||||||||||||||||||||||||||||||||||||||||||||||||||||||||||||||||||||||||||||||||||||||||||||||||||||||||||||||||||||||||||||||||||||||||||||||||||||||||||||||||||||||||||||||||||||||||||||||||||||||||||||||||||||||||||||||||||||||||||||||||||||||||||||||||||||||||||||||||||||||||||||||||||||||||||||||||||||||||||||||||||||||||||||||||||||||||||||||||||||||||||||||||||||||||||||||||||||||||||||||||||||||||||||||||||||||||||||||||||||||||||||||
立项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144 防洪治涝工程 | ||||||||||||||||||||||||||||||||||||||||||||||||||||||||||||||||||||||||||||||||||||||||||||||||||||||||||||||||||||||||||||||||||||||||||||||||||||||||||||||||||||||||||||||||||||||||||||||||||||||||||||||||||||||||||||||||||||||||||||||||||||||||||||||||||||||||||||||||||||||||||||||||||||||||||||||||||||||||||||||||||||||||||||||||||||||||||||||||||||||||||||||||||||||||||||||||||||||||||||||||||||||||||||||||||||||||||||||||||||||||||||||||||||||||||||||||||||||||||||||||||||||||||||||||||||||||||||||||||||||||||||
占地面积 (m2) | 151500 | 绿化面积 (m2) | 26020 | ||||||||||||||||||||||||||||||||||||||||||||||||||||||||||||||||||||||||||||||||||||||||||||||||||||||||||||||||||||||||||||||||||||||||||||||||||||||||||||||||||||||||||||||||||||||||||||||||||||||||||||||||||||||||||||||||||||||||||||||||||||||||||||||||||||||||||||||||||||||||||||||||||||||||||||||||||||||||||||||||||||||||||||||||||||||||||||||||||||||||||||||||||||||||||||||||||||||||||||||||||||||||||||||||||||||||||||||||||||||||||||||||||||||||||||||||||||||||||||||||||||||||||||||||||||||||||||||||||||||||||||
总投资 (万元) | 4602.09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51.99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13%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竣工 日期 | 2019年3月 | ||||||||||||||||||||||||||||||||||||||||||||||||||||||||||||||||||||||||||||||||||||||||||||||||||||||||||||||||||||||||||||||||||||||||||||||||||||||||||||||||||||||||||||||||||||||||||||||||||||||||||||||||||||||||||||||||||||||||||||||||||||||||||||||||||||||||||||||||||||||||||||||||||||||||||||||||||||||||||||||||||||||||||||||||||||||||||||||||||||||||||||||||||||||||||||||||||||||||||||||||||||||||||||||||||||||||||||||||||||||||||||||||||||||||||||||||||||||||||||||||||||||||||||||||||||||||||||||||||||||||||||
1.1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1.1 工程现状及任务来由 1.1.1.1 防洪治涝工程现状及建设必要性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田阳县城区左岸头塘段治理工程(下称“本工程”)始于二塘镇,终于拟建田阳港区头塘作业码头。头塘镇河道两岸岸坡稳定性较差,遇到较大洪水、较急水流的冲刷和侵蚀,易形成塌岸破坏,并有可能出现抗滑稳定问题,会遭受洪水冲刷引起的岸坡崩塌和岸坡滑动威胁。为减少岸坡崩塌、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尽快建设田阳县城区头塘段的河道治理工程,实现田阳县城区头塘段岸坡的安全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1.1.1.2 任务来由 2010年7月广西发改委以《关于田阳县城区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农经[2010]554号)对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了田阳县城区防洪工程按堤库结合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排涝闸自排按20年一遇年最大24h暴雨洪水标准设计,排涝泵站抽排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6h暴雨洪水标准设计。 2011年6月广西水利厅以《关于广西田阳县城区右江左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技[2011]76号)对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了田阳县城区右江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按百水库、澄碧河水库调节、鱼梁航运枢纽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排涝沟自排按年最大20年一遇洪水设计。 2016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与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贵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的《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报告将“广西主要支流郁江田阳县城区左岸头塘治理工程”纳入项目盘子,另外根据《水规总院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水总规[2016]191号):右江河段的田阳、田东、平果和隆安县城区通过百水库与提防结合后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即同意田阳县城区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 201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水电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广西主要支流郁江田阳县城区左岸头塘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可研送审稿”);同年6月22日,广西水利技术中心委托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对可研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会后,广西水电院对可研报告进行了修改,于2017年8月形成了《广西主要支流郁江田阳县城区左岸头塘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的规定,本工程的工程等级为4级,属小型防洪治涝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田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的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接到委托任务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初步调查,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1.1.2 工程地理位置 田阳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属百市管辖,东与田东县接壤,西接百市,南邻德保县,北靠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城距百市中心城区39km,距广西首府南宁市228km,百至南宁二级公路、南昆铁路和右江贯穿其中,是大西南出海的交通要道,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工程点位于田阳县头塘镇范围内,护岸建筑物沿右江左岸布置,工程沿线均可与市政道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本工程起始于二塘镇,途经那培村、那厚埬、百荷村、至拟建的田阳港区头塘作业码头结束,总长5.11km。 1.1.3 工程任务及标准 1.1.3.1 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结合上游已建的百水利枢纽,在田阳县城区头塘段左岸新建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使田阳县城区头塘段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防洪能力,保障头塘镇居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1.1.3.2 设计水平年 《田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确定城区规划期限为2009~2030年,其中近期至2015年,远期为2030年,而防洪工程作为城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城区发展的保障,宜在县城区建成前发挥作用,因此,本阶段根据田阳县城区总体规划情况,选择2015年为现状水平年,2020年为设计水平年。 1.1.3.3 设计标准 田阳县城区右江上游的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百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06年建成投产。因此田阳县城区头塘段的防洪工程体系由其上游的百水利枢纽和沿河岸坡防护工程组成,结合新城区建设适当填高低洼地建基面,使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议头塘镇的规划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以及金融商业用地)应控制在20年一遇洪水位线以上。 1.1.3.4 工程规模、内容及总布置 (1)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主要以护岸为主,护岸范围为右江左岸二塘镇至下游拟建田阳港区头塘作业码头,长为5.11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堤岸设置亲水平台、17座下河码头、2处DN1000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及21处DN400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 (2)工程总布置 ①本工程以坡式护岸为主,护岸范围为右江左岸,从二塘镇经那培、那厚埬、百荷村到拟建田阳港区头塘作业码头结束,护岸总长5.11km。 护岸型式采用复式断面的生态格网绿滨垫贴坡护岸,在水位(103.97m)左右设置亲水平台,宽3.0m。亲水平台以下部分采用生态格网固滨笼护脚挡墙防护;亲水平台至多年平均洪水位(107.14m)之间部分采用生态格网绿滨垫防护;多年平均洪水位(107.14m)以上的坡面尽量维持现状边坡,保留现有植被。 ②为便于工程管理,方便众生产、生活,沿护岸段每隔200~400m左右设置下河码头一座,村庄人口密集处适当加密,本堤段共设下河码头17座。 ③结合现有冲沟及排水分区,在沿护岸段每隔200m~300m左右设置ф400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21处,沿线原有排水沟处设置ф1000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2处。 1.1.4 工程等级及建筑物级别 根据《田阳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头塘镇规划为田阳县“新山区”,规划以后与田州镇合并,作为县域中心城镇,重点建设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及配套居住地、商业服务中心、中学等;本次防护工程防护面积约0.8km2,保护对象是规划的新山区。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国务院批复的《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和田阳县县城总体规划、防洪规划,确定田阳县城区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田阳县城区右江左岸头塘段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护岸及其附属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本工程为4级堤防,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可不进行抗震设计。 1.1.5 工程主要建筑物 1.1.5.1 护岸 本工程护岸型式为生态格网绿滨垫生态护岸,护岸轴线与河道基本平行,防护断面尽量维持原状坡面,局部进行削坡处理至稳定边坡,护岸型式采用复式断面。护坡坡脚设置生态格网固滨笼护脚墙。 生态格网护岸典型断面如图1-1-1。 图1-1-1 典型断面一(生态格网护岸) 1.1.5.2 附属建筑物 护岸工程附属建筑物主要有下河台阶、排水涵管等。 (1)下河台阶 本工程共设置17座下河阶梯,综合考虑了城市规划建设的布局和现状岸边人们居住情况,一般间隔密尔沃基200~500m设置一个下河阶梯,村庄密集处局部加密,现有的结构完好的下河阶梯予以保留。阶梯步级从水边延伸至护岸顶,宽3.0m,采用混凝土浇筑。下河台阶布置规划详见表1-1-1。 表1-1-1 下河台阶布置列表
(2)排水涵管 根据护岸沿岸地形条件,结合原有排水沟布置,需要在原有排水沟桩号(Z1+702、Z3+134)处共设置2处穿越护岸结构的排水涵管,采用ф1000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Z1+702设置2根,Z3+134设置1根,每根涵管长约20m。另外,为排泄亲水平台内侧的护岸坡面集水至右江,沿护岸堤线每隔200~300m设置一处排水涵管,共21处,采用ф400预制混凝土排水涵管,涵管长约3m。 桩号(Z1+702、Z3+134)两处排水涵管由进口段、管身段、出口段组成。穿越路堤和护岸结构的排水涵管的管身段设200mm厚砂砾石基座,排水涵管的管身段长度根据地形条件确定,进口段、出口段长度约5m,设混凝土八字型翼墙导水,进口设300mm厚混凝土底板,出口设300mm厚生态格网绿滨垫防冲。排水涵管布置规划详见表1-1-2。 表1-1-2 排水涵管布置列表
1.1.6 工程施工总布置 1.1.6.1 施工交通 本工程位于田阳县头塘镇,交通十分便利,因此本工程对外交通采用公路运输。外来建材物资、施工机械等均通过对外交通公路运输入场。由于本护岸沿线多处均有道路与城市主干道相通,进场施工道路主要利用原有道路,不需增设进场道路。另外,弃渣场需新建临时道路与现有道路连接,新建临时道路总长约1.3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泥结石路面。 1.1.6.2 建筑材料来源,水、电供应条件 (1)主要建材来源 本工程所需水泥、钢材、木材均可从当地市场购买,然后用汽车通过公路运输至工地,运距约10km。生态格网直接与厂家定购,由厂商运至工地。 (2)水、电供应 施工用水可在右江河道抽水,水量及水质可满足要求,生活用水接驳当地自来水。施工用电量较小,可就近从附近村庄接线。 (3)当地可提供修配、加工的能力 本工程施工比较简单,一般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的维修可在工地解决,大修理可在田阳县的机械修理厂解决。 1.1.6.3 土石料来源 (1)块石料 本工程所需块石可从那老石料场购买,自卸汽车运输至工程区,平均运距约15km。 (2)砾石料 所需的砼骨料用量以及砂砾石回填料用量不大,可向当地二塘市场附近砂场购买,其质量基本满足本工程需求,平均运距约2.5km。 (3)土料 本工程所需土料直接利用开挖料,采用挖掘机开挖土料,就近堆放和取用,因此本次工程不设置土料场。 1.1.6.4 施工导流 (1)导流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本工程属4级堤防工程,永久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临时性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本工程施工洪水标准应采用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 (2)导流时段 本工程受上游已建水利工程的调节影响,枯水期下游田阳城区河段洪水主要是由上游那吉电站的下泄流量和区间洪水组成。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导流标准选择采用那吉电站一台机发电+区间枯水期5年一遇(12月~次年3月)的洪水标准,相应的洪峰流量为334m3/s。 (3)导流方式及导流建筑物的布置 ①生态格网固滨笼施工:根据水文成果,枯水期(12月~次年3月)那吉电站单机发电叠加区间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的水位为100.75~101.19m,本工程沿岸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基础高程均在100.50m高程以上,生态格网固滨笼可在水深不大于1m条件下施工,因此,不需设置围堰。 ②排水涵施工:根据排水涵位置地形情况,在枯水期,排水沟基本上为断流无水,而且涵底出口底高程均大于101.50m,已高于施工设计洪水位,且考虑到各排水涵管工程量不大,工期不长,因此,不需设置导流围堰。 综上所述,本次工程施工不设置围堰。 1.1.6.5 施工总布置 (1)施工区规划 ①施工区概况 根据主体设计,本次工程共设置4个施工区,其中1#施工区位于二塘市场南侧50m,主要负责治理工程0+000m~1+700m段的施工;2#施工区位于二塘村西侧180m,主要负责治理工程1+700m~2+500m段的施工;3#施工区位于百厚东西南侧100m,主要负责治理工程2+500m~4+000m的施工,4#施工区位于百荷村西南侧140m,主要负责治理工程4+000m~终点的施工。施工区主要布置有临时生活区、仓库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场等施工临时设施。由于本工程位于城区内,故不设施工机械修配厂,机械维修时委托城区内的相关修理厂承修。施工总布置详见附图3。 ②施工区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次拟定的施工区均位于治理工程左侧较开阔区域,工程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占用的土地类型为灌木林地、旱地、草地。根据调查,拟定的施工区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拟定的施工区均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施工区废气对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另外,施工区与周边零散居民点最近的距离为50m,工程施工噪声对零散居民点有一定的影响,但可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区、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及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从而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施工区选址基本合理。 (2)弃渣场规划 ①弃渣场概况 本工程土方开挖约8.63万m3(含表层土1.86万m³,自然方,下同),其中用于土方填筑的开挖料4.55万m3(含表层土1.86万m³),弃渣4.08万m3。土石方平衡见表1-1-3。 表1-1-3 土石方平衡一览表 单位:万m³
本工程布置有1个弃渣场,位于华侨农场附近,占地面积约1.839万m2,堆渣高度约3m,渣场容量约4.25万m3,计划弃渣约4.08万m3。 ②弃渣场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设渣场位于华侨农场附近,渣场占地以园地、荒草地为主。根据调查,拟设弃渣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另外,工程周边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弃渣场选址合理。 1.1.6.6 主体工程施工 (1)土方开挖及填筑 土方开挖(机械开挖):采用1m3挖掘机挖装,少量用于回填,运距50m,剩余部分用10t自卸汽车运输出渣,平均运距2.5km。 土方填筑:人工挖装,手推车运输至填筑点,平均运距50m,人工摊铺,人工压实。 砂砾石填筑:10t自卸汽车运输至填筑点,平均运距2.5km。采用1m3挖掘机摊铺,2.8kW蛙式打夯机夯实,相对密度不小于0.6。 (2)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及生态格网绿滨垫施工 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及生态格网绿滨垫均采用人工定位安装,人工装填石料。每一组固滨笼或绿滨垫需在一块靠近安装位置的平整场地上打开,并整平折叠的部位。将准备好的石块填入笼中。作适当的码排,以达到较高的密度。石块填充完毕后,盖上笼盖,整齐笼子边缘,并绑扎连接。如果用分体式笼盖,则需等全部笼子填充后,再辅设笼盖,并沿笼体和隔片边线依次绑扎。 (3)草皮护坡施工 草皮护坡施工工艺流程:选购草皮、坡面整理、有机腐植土铺设、种植草皮、养护、检查、补种、质量检查与验收。草皮种植前,先对已经验收合格的草皮带坡基面进行整理,要求坡面平整,无坑凹。铺设在草皮带坡面上的有机腐植土(种植土)要符合设计要求,有机腐植土的拌制在现场进行,要求掺量准确,拌和均匀,湿润松散。腐植土拟进行人工铺设,要求均匀、平整,并适当压实,避免水流冲刷。草皮种植后及时浇水养护,采取隔栏措施,严禁人畜入内践踏。在草皮种植5天后,对草皮成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有缺漏及未成活的要及时补种。 (4)混凝土施工 混凝土浇筑采用0.4m3自落式搅拌机就近拌制,采用人工胶轮车运输,平板振捣器和插入式振捣器振捣。 (5)抛填块石 抛填块石采用自卸汽车运至填筑点附近,人工胶轮车水平转运,人工抛填、整平。 1.1.6.7 主要技术供应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见表1-1-4。 表1-1-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1.6.8 施工总进度 本工程施工战线长,可以分段、分散全线施工。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7个月。 施工准备期(第一年10月):主要完成水、电供应、场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房屋建筑、施工辅助企业、测量定位等前期准备工作。 主体工程施工期(第一年11月~第二年5月底):主要完成主体工程基础开挖及填筑、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生态格网绿滨垫、草皮护坡、亲水平台路面铺砌、栏杆施工、排水涵管以及下河台阶施工等。亲水平台以下的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施工主要安排在12月~次年3月完成,尽量避免施工期洪水的威胁和干扰,需完成护岸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的基础开挖、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部分砂砾石回填、抛填块石等项目。 1.1.6.9 工程量 主要建筑物工程量见表1-1-5。 表1-1-5 主要建筑物工程量表
1.1.7 工程用地及移民安置 1.1.7.1 工程用地 根据工程施工规划,工程用地总面积为15.15hm2,其中永久征收12.29 hm2(包括旱地1.08 hm2、园地0.33 hm2、林地8.32 hm2务川县人民政府网、草地2.03hm2、交通运输用地0.01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2hm2),临时征用2.86 hm2(包括旱地0.50 hm2、林地2.36hm2)。涉及零星果(树)木55株(丛);涉及农村道路0.2km,不涉及搬迁安置。实物指标详见表1-1-6。 表1-1-6 工程用地实物指标表
1.1.7.2 生产安置规划 工程征收二塘村、四联村耕地面积分别为0.772hm2、0.31 hm2,征收耕地比例分别为0.20%、0.08%,征收耕地的比例较小。工程征地对当地生产生活影响较小,所以本次不再具体做生产安置规划,只需给予合理的补偿,由移民自行利用补偿费用调整产业结构。 1.1.7.3 移民安置规划 本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 1.1.8 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田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2006年5月,广西水利厅对《广西田阳县城区防洪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拟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田阳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管理所,对整个田阳县城防洪工程进行统一管理,该机构隶属于县水利局,由县防汛办公室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和协调,其任务是负责城区段堤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管理。洪水期间,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及承担防洪抢险的主要工作。本工程位于田阳县城区附近,可纳入田阳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管理所统一管理。 本工程建成后,可以与前期工程形成田阳县城区整体防洪体系,故本次设计拟增加专业管理人员1人归至田阳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管理所进行管理,组建成完整的田阳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管理所;除了上述人员配置外,本工程应配备5~6名众护堤员,担负经常性的维修养护和护堤任务。 | |||||||||||||||||||||||||||||||||||||||||||||||||||||||||||||||||||||||||||||||||||||||||||||||||||||||||||||||||||||||||||||||||||||||||||||||||||||||||||||||||||||||||||||||||||||||||||||||||||||||||||||||||||||||||||||||||||||||||||||||||||||||||||||||||||||||||||||||||||||||||||||||||||||||||||||||||||||||||||||||||||||||||||||||||||||||||||||||||||||||||||||||||||||||||||||||||||||||||||||||||||||||||||||||||||||||||||||||||||||||||||||||||||||||||||||||||||||||||||||||||||||||||||||||||||||||||||||||||||||||||||||||
2.1 自然环境简况 2.1.1 流域概况 本工程位于田阳县头塘镇右江左岸,治理总长5.11km。右江是郁江的主源,右江干流上游称驮娘江,发源于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那伦乡坝村听弄屯东南3.5km、傈傈冲西南4km处,河源高程1632m,分水岭高程1825m。河源段称达良河;北流至落里,达央河从左岸汇入后称佗佗河;折向东北流,进入广西西林县境内后称驮娘江;过西林县城,至周帮村转向东南流,经普合、那劳乡,至田林县八渡乡百嘎村,西洋江从右岸汇入后,继续东南流9km,又流入云南省富宁县后称剥隘河;至剥隘镇,那马河从右岸汇入后折向东流进入广西,其下称右江,经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隆安等县,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宋村有左江汇入。右江流域干流全长707km,流域面积40204km2(本报告涉及流域面积主要采用广西水文总站(现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1992年刊布的《广西主要水系、河流、坝址流域面积成果》),其中广西境内为30482km2;瓦村至百段河长129km,落差112m,平均坡降0.87‰;百至宋村汇合口河段,河长316km,落差47.4m,平均坡降0.15‰。 右江干流开发程度较高,目前已建和在建的主要水利工程有威后水电站、那读水电站、瓦村水电站(在建)、百水利枢纽、东笋水电站、那吉航运枢纽、鱼梁航运枢纽、金鸡滩水电站等19座梯级枢纽工程。除百水利枢纽承担防洪任务对洪水有调节作用外,威后水电站、瓦村水电站为不完全年调节电站且在百水库上游对百水库以下流域洪水基本没有调节作用,其他均为径流式对流域洪水没有调节作用。 右江流域水系分布见附图1。 2.1.2 工程地形、地貌、地质 右江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百以上与云贵高原相接,为高原斜坡地貌,属中低山峡谷地形,河谷两岸山岭高程一般多在600m~1200m,坡度在30°~45°,河谷呈V字型,深切200m~400m,河宽在50m~100m;右江百以上属中山峡谷地形,右江百以下至老口段为低山丘陵与盆地相间,主要盘地有百—田东盆地,河道两岸一、二级阶地发育,地形平坦宽阔,台面为大片农田,并有较密集居民点分布,河面宽200m~450m;南宁以下为广阔的红土丘陵平原区;支流左江流域除平而河为山区外,其余大部分为岩溶侵蚀平原。 田阳县地势南北高、中间低,起伏较大,形成明显的三部分地形。北部为都阳山脉的南缘主要由三叠纪砂页岩组成的低山(相对高度500~800m)和丘陵;南部主要为泥盆纪至二叠纪石灰岩组成的卡斯特山地山原区,为摩天岭山脉的北坡;中部有右江横贯,形成狭长的冲积平原,海拔105~200m左右。 2.1.3 气候、气象 田阳县位于北回归线上,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太阳辐射强,日照充足,霜雪较少,无霜期长、气温、湿度、雨量四季变化明显;夏、秋酷热多雨冬春干燥。根据田阳气象站1961~1990年共30年资料统计,各月最高平均气温26.9℃,最高气温39.2℃,最低气温-1.2℃;右江河谷地区盛吹东到东南风,田阳SE频率占30%,多年平均风速2.8m/s,最大风速18.0m/s,风向W,风力8级;多年平均降雨量1093.7mm,最大年降雨量1401.7mm(1973年),最小年降雨量690.7mm(1964年),年降雨量集中在5~9月的雨季里,占全年的80%,6、7月份是雨量高峰月,2、3月份为雨量最少月;田阳县是广西干旱指数最大地区之一。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431.9mm;田阳县全年无霜期在340天以上,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1862h,太阳辐射能每平方厘米116千卡。 2.1.4 水文 本次设计涉及右江的水文资料参照百水文站、田东水位站、隆安(下颜)水文站的水文观测资料,这些水文站均属于国家水文站,资料精度高,具有可借鉴性。 右江中上游的百水利枢纽于2005年8月建成并开始下闸蓄水,坝址控制集水面积19600km2,防洪库容16.4亿m3,对沿江下游特别是右江干流洪水有较大影响。 2.1.4.1 设计洪水 由于右江中上游已建成百水利枢纽,其调节性能对沿江下游特别是右江干流洪水有较大影响。故本次田阳县城区治理工程需考虑百水利枢纽对洪水的调节影响。 受百水库调节影响,右江沿岸对百水库的控制泄量要求50年一遇(及以下)洪水泄量不超过3000m3/s,本工程位于田州河以上,因此,本次工程设计洪水成果参照上游百水库调节后田阳县城区治理工程(田州河以上)断面,设计洪水成果见表2-1-1。 表2-1-1 田阳县城区各防洪控制断面洪水计算表
2.1.4.2 施工洪水 本工程施工导流时段选在12月~次年2月,施工期设计洪水考虑叠加那吉梯级3台机组发电流量,计算成果见表2-1-2。 表2-1-2 上游调节后田阳县城区断面施工期设计洪水成果表 单位:m3/s
2.1.4.3泥沙 右江流域属云贵高原边缘地带,流域内植被覆盖较好,水土流失不严重,产沙量不大,泥沙以悬移质为主。右江流域主要有瓦村、百、下颜三个水文站进行泥沙测验,把各站1980年~2000年相同泥沙系列进行比较,瓦村水文站多年平均含沙量0.808 kg/m3,百水文站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643kg/m3,下颜水文站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422 kg/m3,属泥沙较少的河流。右江流域的泥沙主要来自百水文站以上流域,尤其是瓦村水文站以上流域,河流含沙量自上游至下游呈递减趋势,输沙量自上游向下游呈递增趋势,从流域输沙量看右江泥沙主要来自瓦村以上,瓦村输沙量约占右江输沙量的50%,瓦村~百河段输沙量也较大,百以下流域属丘陵及广阔的盆地相间,产沙较少。 2.1.5 森林植被、生物多样性 (1)森林资源 田阳县森林面积50564.3hm2,占土地面积的21.1%,森林覆盖率为35.6%。其中用材林(含竹材林)面积34154.9hm2,占森林总面积的67.5%;经济林面积1393.3hm2,占森林总面积的2.8%;防护林面积14360.8hm2,占森林面积的28.4%;特殊用途林面积3.6hm2,占森林面积的0.007%;薪炭林面积651.7hm2,占森林面积的1.29%。 (2)生物多样性 田阳县右江流域内植被资源类型多样,主要由森林、灌木林、草丛类和农作物构成,林木主要有常绿阔叶林,草类主要有铁芒箕、野牡丹、野菊花、桃金娘、狗尾草、黄茅草等,农作物以水稻、玉米、甘蔗、豆类、花生、薯类等为主,由于原生植被多遭破坏、人工采伐和陡坡开垦,灌片内很少有原生植被,大部分演替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人工植被主要为农田、果园和菜地等。 右江河谷是华南区成份动物向桂西北和黔西南扩散渗透重要通道之一,因此,评价区域曾是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的地区,但经过了长期的开发,自然环境改变很大,评价区域内的原生植被已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资源量大大下降,对环境较敏感的动物数量锐减甚至绝迹。经调查,评价区域内仅存常见的鸟类、爬行动物及小兽类,如鹰、蛇、狸、青蛙等等,未发现珍稀动物。 根据广西水产环境监测站组织进行的右江(田东~田阳~百)江段的调查,调查区域内浮游植物主要有8门63属,以绿藻门和硅藻门种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8.1%、33.3%。调查江段的浮游动物主要有:枝角类5科15种(属),占总数的32.6%;桡足类3科8种,占总数的17.4%;轮虫5科13种,占总数的28.3%;原生动物6科10种,占总数的21.7%。调查区域底栖动物有22种,其中环节动物2种,占总数的2.1%,软体动物7种,占总数的31%;水生昆虫13种,占总数的59.1%。鱼类共84种,其中以鲤形目占绝大多数,有64种,占总数的76.2%;该河段主要经济鱼类有:鳗鲡、青鱼、草鱼、赤眼鳟、翘嘴鲌、海南红鲌、鳊、鲂、刺鲃、倒刺鲃、虹彩光唇鱼等34种。评价区域内未发现有需要特殊保护的水生生物。 2.1.6 水土流失 田阳县城区主要的成土母质有花岗岩、砂页岩、石灰岩、第四纪红土和河流冲积物等,主要包括赤红壤、红壤、石灰土、紫土、水稻土及河流冲积土等。其中以赤红壤及红壤分布最广,其次为水稻土。项目区在全国植被分区中属华中、西南常绿阔叶林区域。植被主要是自然植被和部分人工植被,项目区现状林草覆盖率约为35%~50%。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工程所在的田阳县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分区中属于水力侵蚀类型区中的西南土石山区,其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侵蚀形态主要为面蚀,其次为沟蚀,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 |||||||||||||||||||||||||||||||||||||||||
3.1 工程影响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3.1.1 水环境现状 3.1.1.1 水功能区划成果 根据国务院2011年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工程所在的河段属右江百右江区、田东开发利用区(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右江田阳工业、农业用水区(二级水功能区),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因此本次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工程涉及的水功能区划分情况具体见表3-1-1。 表3-1-1 本工程涉及水功能区划表
3.1.1.2 水质评价 本次报告引用2016年《广西水资源公报》中百育镇渡口枯水期(12月6日)、丰水期(6月2日)、平水期(9月6日)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百育镇渡口监测断面见附图4。水质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等共23项。 2016年百育镇渡口监测断面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表明该河段地表水水质良好。右江百育镇渡口断面位于田阳县百育镇,在田阳县和田东县的县界断面上游,与本工程距离约22km。工程断面位于百育镇渡口断面上游,水质与百育镇渡口断面相当或优于百育镇渡口断面,因此,本报告认为引用《广西水资源公报》百育镇渡口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合理。由此推断,工程区河段地表水水质良好。 另外,根据《广西水资源公报2016》,右江百育镇渡口断面2016年1~12月份的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可见,右江田阳县境内水环境质量较好。 3.1.2 大气环境质量 本工程位于田阳县城区,本报告引用2016年4月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7万吨高档铝合金型材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田阳县头塘镇白沙村的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为评价标准。评价结果见表3-1-3。 表3-1-3 大气环境监测及评价成果表 单位:μg/m3
由表3-1-3可知,田阳县白沙村各项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该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位于田阳县头塘镇右江左岸,工程与头塘镇白沙村的距离约2.5km,项目所在区域与头塘镇大气环境具有相似性,可以参照此结论。由此推断,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1.3 噪声环境质量 根据百市2016年公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田阳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年)在54.6~56.9dB(A)之间,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等效声级限值。本工程区域为田阳规划的新山区,分布有头塘市场、百矿集团厂区、加油站、耕地和村屯,声污染源以企业噪声、居民生活噪声以及交通噪声为主,现状声环境质量一般。 3.1.4 流域水污染源调查及评价 根据《广西入河排污口报告》(2015),工程所在的河段为右江田阳工业、农业用水区,共分布了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其中工程评价河段内入河排口共有3个,排污口具体情况详见表3-1-4。 表3-1-4 评价范围内污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由表3-1-4可以看出,评价范围内的入河污染源分为混合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以混合污染源为主。根据入河排污口调查报告,上述工业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对右江影响较小。 另外,根据调查,工程河段沿线分布有居民点及耕地,无集中污水排放口,工程所在河段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沿河两岸居民的生活污染源和农业面源。 3.1.5 生态环境现状 评价区域植被属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带,为半湿润亚地带的桂西植被区,由于人为活动频繁,原生植物已不存在,以次生植被为主。由于人类活动频繁,且生境异质性低,评价区域内现存的野生动物已不多,区域内多为常见老鼠、青蛙、蛇、鸟类等,未发现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查勘,工程影响区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敏感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田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2〕275 号),田阳县县城有1 个现用饮用水水源地—那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和1个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百东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可见田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不设置在右江上,故本次工程不涉及田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根据调查,工程治理河段涉及百矿集团取水口、银海发电厂取水口、百新山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百华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工业企业取水口,取水规模分别是2.74万m³/d、2.26万m³/d、4.38万m³/d和0.05万m³/d。 工程附近的环境保护目标有二塘村、百厚东和百荷等3个村屯。 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2-1。 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3.2.1 施工期 3.2.1.1 环境保护目标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调查,确定本工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右江田阳县头塘镇施工河段(二塘~下游拟建田阳港区头塘作业码头)。 (2)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区、进场公路经过的道路沿线200m范围内的大气及声环境。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位于田阳县头塘镇,由于工程区内人类活动频繁,工程区生态环境比较单一,以人工植被为主。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植被。 3.2.1.2 保护级别 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3.2.2 运行期 3.2.2.1 环境保护目标 运行期环境保护目标为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在工程建设前后保持不变,水环境质量在工程建成后不低于建设前水平。 3.2.2.2 保护级别 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工程涉及右江(二塘~下游拟建田阳港区头塘作业码头),水质目标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2)工程区涉及区域为田阳县头塘镇,属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工程区涉及田阳县头塘镇,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但本环评推荐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做施工区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草地浇灌,不外排; (2)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3)施工期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噪声。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运行期:本工程为生态影响型项目,不产生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污染物,因此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5.1 工程施工 5.1.1 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护岸,附属建筑物有下河台阶和排水涵管。工程主要施工项目为基础开挖、土石填筑、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及生态格网绿滨垫、混凝土浇筑、抛填块石、种植草皮等,因护岸轴线较长,且施工工期比较紧,故安排全线分段施工。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基础开挖 土方、砂砾石填筑 挡墙及绿滨垫安装 草皮护坡施 工 混凝土施工 抛填石 块 图5-1-1 主体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5.1.2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中将排放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废渣并产生噪声、粉尘等污染,对区域环境质量及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将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开挖、征地等活动破坏原地形地貌,扰动原地表植被,亦将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5.2.1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设施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本工程位于田阳县城较近,不设施工机械修配厂,因此工程建设不产生含油废水;主体工程施工不设置围堰,不产生基坑废水。 5.2.1.1 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 混凝土拌和生产用水绝大部分随混凝土的变性而消耗,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砼转筒和料灌冲洗产生的少量碱性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和pH值。根据类似工程经验,每个混凝土拌和机的冲洗频率为2次/d,废水排放量约为1.2m3/d·次。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共需0.4m3 的混凝土搅拌机4 台,计算得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产生量为4.8m3/d。根据类似工程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SS监测结果,SS浓度高达5000mg/L,pH值约为10,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周围水环境及城区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5.2.1.2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区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高峰施工期施工人数约为60人,按日平均生活用水量200L,排放系数0.8计,施工高峰日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9.6m3/d。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排放浓度分别以200mg/L、400 mg/L计,则生活污水日排放量分别为BOD51.92kg/d、COD3.84kg/d。 综上所述,施工生产废水悬浮物含量高,悬浮物主要成分为泥沙,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COD、BOD5。施工期废水若处理不当或直接排入右江,会导致排污口附近水体水质下降。 5.2.2 空气污染源 工程施工期的空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堆料弃渣、车辆运输及开挖爆破产生的扬尘,其次是施工爆破、燃油机械及车辆尾气排放的废气。空气污染物主要有TSP、NO2、SO2等。据有关资料,每燃烧1t燃料油将产生NO2、SO2分别为47.2kg、1.375kg。经计算,本工程施工区共消耗柴油约104.28t,则产生NO2、SO2分别为4922kg、143.4kg。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和粉尘为面源污染,其排放方式多为分散、直接排放,并具有排放高度低等特点,对施工区及周围环境将会产生一定影响。 5.2.3 噪声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浇筑、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运行等都将产生较强的噪声。土石方开挖所采用的挖掘机,如多台同时作业,噪声值达到80dB(A)~120dB(A),混凝土拌和系统噪声值也达70dB(A)~120 dB(A)。 受施工噪声影响的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和距各施工点及施工区200m范围内以及运输线路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 5.2.4 固体废物 5.2.4.1 弃渣 本工程土方开挖约8.63万m三峡游轮自费景点值得去吗3(含表土1.86万m³,自然方,下同),土方填筑约4.55万m3(含表土1.86万m³)。根据土石平衡计算,开挖料除部分用于覆土回填外,需弃渣约4.08万m3。 本工程布置有1个弃渣场,位于那培村附近,占地面积约1.839万m2,堆渣高度约3m,渣场容量约4.25万m3,计划弃渣约4.08万m3。 5.2.4.2 生活垃圾 本工程施工高峰期人数预计60人,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将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kg/d。 5.2.5 生态及景观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活动需进行开挖和堆填作业,将使施工作业区及周围的地表植被遭到一定破坏,并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对自然景观和陆生生态有一定的影响。 工程护岸施工涉水,在很小范围内束窄河道,并增加水体泥沙含量,会对右江里的水生生物的生境有一定的影响,但护岸施工简单快速,涉水护岸段不长,且护岸施工也只是在河岸附近扰动水体,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不大。 5.2.6 工程用地及移民生产安置 5.2.6.1 工程用地 本工程用地总面积15.15hm2,其中永久征收12.29 hm2(包括旱地1.08 hm2、园地0.33 hm2、林地8.32hm2、草地2.03hm2、交通运输用地0.01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2 hm2),临时征用2.86hm2(包括旱地0.50 hm2、林地2.36 hm2)。其中,工程征收二塘村、四联村耕地面积分别为0.77hm2、0.31 hm2,征收耕地比例分别为0.20%、0.08%,征收耕地的比例较小。 5.2.6.2 移民生产安置 (1)生产安置 工程程征收二塘村、四联村耕地的比例较小,对当地生产生活影响较小,所以本次不再具体做生产安置规划,只需给予合理的补偿,由移民自行利用补偿费用调整产业结构。 (2)移民安置 本次工程不涉及搬迁人口和移民安置。 5.2.7 人健康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差,施工人员若不注意卫生,极易感染传染性疾病;另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增多,若处理不当,将会引起蚊蝇大量滋生,造成施工场地内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增加,对施工人员的健康造成影响。 5.3 工程运行 本工程为护岸工程,工程建设基本不占用河道,对右江的水文情势影响很小,工程建设对工程区环境新增影响不大。同时本工程采用生态格网固滨笼挡墙,属生态型堤岸,堤身两侧种植草皮和其他灌木植物,在运行期有利于改善现状被破坏的生态及景观环境。 本次工程拟成立田阳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管理所,对整个田阳县城区防洪工程进行统一管理,该机构隶属于县水利局,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工程管理机构的增设人员为1人,新增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县水利局日常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工程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具体见表5-3-1。 表5-3-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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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6.1.1 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由于护岸结构简单,施工简便快速,如遇洪水可暂停施工,待洪水过后恢复施工,主体施工选在枯水期的10月~次年3月进行。 本次涉水主体工程主要是生态格网绿滨垫施工,均采用人工施工方式,无需设置围堰;本次排水涵管施工均选择在枯水期,枯水期排水沟上游基本断流,无需设置围堰,故本次工程施工不设置围堰。本次主体施工主要在岸边施工,占用边滩河道范围很小,对右江的水位、水量、流速基本无影响。 6.1.2 对水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水质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量为4.8m3/d,根据类似工程,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中SS浓度高达5000mg/L、pH值约为10;由于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中SS 浓度、pH 值较高,直接排放到周边水体中,将使得排放口附近水域小范围内的SS等污染因子浓度增加,水域pH 值上升。 (2)生活污水中污染因子有BOD5、COD,排放浓度分别约200mg/L、400mg/L,如直接排放到水体中,将使得排放水域小范围内的污染因子浓度增加,使得水域污染物浓度上升。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合计14.4m³/d,仅占右江田阳县城河段多年平均流量(272m³/s)的0.00006%,对右江水质影响不大。 6.1.3 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6.1.3.1 污染源分析 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运输车辆、燃油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公路运输、堆料弃渣等引起的粉尘和飘尘。受影响的主要为河岸沿线施工场地及交通运输线路附近居民点。 工程区多年平均风速为2.8m/s,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和东南风。工程区周边地势平坦,气象及地形条件对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较为有利,只要施工布置、施工进度与强度安排得当,并采取必要的减尘、降尘与限制设备废气排放量等措施,可充分利用区域气象条件和大气扩散,将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6.1.3.2 施工影响预测 (1)SO2、NO2的预测 根据工程布设,本项目主要敏感点为二塘村、百厚东和百荷,受施工废气影响较大。工程采用机械施工,机械车辆燃油产生的废气中主要含有NO2、SO2、CO、CO2、Pb、烃类等有害物质,各污染物的排放量与燃油用量有关,经计算,本工程施工高峰期每小时约消耗燃油0.75t,产生NO2、SO2分别为3.82×10-5kg/h、9.9×10-7kg/h。可见,由于本工程的工程量较小,施工期NO2、SO2的排放量很小,对区域环境空气中NO2、SO2的浓度贡献值很小,因此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扬尘的预测 ①来源 本工程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搬运、倾倒,将有少量砂土从地面、施工机械、土堆中飞扬进入环境空气中; 施工期间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有少量物料洒落进入空气中,另外车辆在通过未铺衬路面或落有较多尘土的路面时,将有路面二次扬尘产生; 弃渣场和暴露松散土壤的工作面,受风吹时,表面侵蚀随风飞扬进入空气。 ②影响情况 类比同类工程施工工地的调查情况,施工粉尘对下风向的影响最为显著,影响范围大致在50m~150m范围内,50m范围内为重污染带;50~100m为较重污染带;100~150m为轻污染带;150m以外基本上不受影响。二塘村、百厚东、百荷等村距离工程区均小于150m,处于污染带范围内。工程施工期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预测见表6-1-1。 表6-1-1 扬尘影响预测
由表6-1-1知,上述环境敏感点均位于请敏感带,且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因此,工程施工对其影响很小。 海心沙公园6.1.4 施工噪声 6.1.4.1 施工噪声及震动影响 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环境声敏感点主要有河岸沿线施工场地及交通运输线路附近居民点。 施工噪声与振动影响主要来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等,施工现场噪声可达74~86dB(A)不等,对附近居民生活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的噪声预测值见表6-1-2。 表6-1-2 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Leq[dB(A)]
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敏感点噪声环境限值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标准,详见表6-1-3、表6-1-4。 表6-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表6-1-4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由表6-1-2可知,在各施工机械以外100m范围即可达到70dB(A),在300~500m范围可达到55dB(A)。工程在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在施工场界内噪声值昼夜难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考虑到各敏感点距离施工场界较近,因此,本次评价采用公式6-1预测噪声源的衰减对敏感点的影响情况,预测结果详见表6-1-5。 Lp=Lp0-20lg(r/r0) (公式6-1) 式中: Lp-距声源r米处的施工噪声预测值,dB(A); Lp0-距声源r0米处的参考声级,dB(A); r-测点与声源的距离,m。 表6-1-5 固定噪声源对敏感区的影响成果表
由表6-1-5可知,本工程施工期固定噪声源对附近的敏感点均有影响,各敏感点昼夜均出现超标情况。因此,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本次评价建议对施工区内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同时对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采取隔声/隔声罩措施,在村庄较集中的河段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围挡。详见“7.1.3 噪声防治”。 6.1.4.2 流动噪声源 根据同类工程预测结果,昼间在车速为20km/h情况下,施工运输主要道路两侧5m以外噪声值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在车速为40 km/h情况下,道路两侧30m外噪声值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夜间在车速为15 km/h情况下,道路两侧10m以外噪声值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当车速为30 km/h情况下,道路两侧90m外噪声值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可见车速越快,交通噪声越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越大。位于本工程施工运输道路两侧的居民点,距交通运输道路最近的距离约30m,只要控制车辆经过居民点时车速限值昼间20 km/h、夜间15 km/h内,施工交通噪声对这些居民点的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施工噪声仍不可避免对现场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点造成一定影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影响。 6.1.5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土石方平衡成果,工程建设产生4.08万m3弃渣。工程弃渣主要为工程开挖的土石料,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但由于弃渣为松散体,若不妥善处置而随意堆弃,将占用土地,并容易引发水土流失,同时还会影响周围景观。若随意弃入河道,还会引起河道堵塞,影响河道行洪。本工程拟在那培村附近设置1个弃渣场,弃渣场的选址基本合理,但由于弃渣场将占用1.84hm2的旱地,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将对原有地貌及植被产生一定的破坏。因此,工程弃渣完成后,对占用的园地、草地应尽快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工程施工期高峰人数约为60人,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每天产生垃圾30kg。生活垃圾如不妥善处理会引起细菌、蚊蝇的大量繁殖,导致当地传染病发病率的提高和易于传播,垃圾带来的恶臭气味会影响当地居民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健康。但只要采取适当措施,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倾倒垃圾,生活垃圾对当地环境卫生影响不大。 6.1.6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工程用地15.15hm2,其中工程永久征收12.29hm2,临时征用2.86hm2。工程用地地类主要为旱地、林地和草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以及弃土弃渣和压埋活动,将导致原地面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破坏和土地裸露,会使区域植被生物量有所减少,还会引起局部地区新的水土流失,从而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由于工程区位于田阳县镇区,生态体系主要以旱地、林地、草地为主,这些类型都是区域内常见的植被类型,工程建设用地不会影响到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植被的多样性。另外,本工程采用的是生态格网绿滨垫贴坡护岸,石缝间可以长出绿植被,工程临时用地也采取植树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得到大大减缓。 ②施工会对动物产生一定的驱赶作用,但施工不会对其造成伤害,仅对其栖息地有所破坏。施工区内的动物都是些普通的常见种类,在施工区其它地方和施工区周边都普遍存在,因此,施工区原有动物的迁移,不会影响当地动物区系组成,对当地动物落影响不大。 ③由于本工程施工大多在岸边进行,施工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但施工的噪声、振动等会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产生一定的驱赶作用,且施工过程会导致水体混浊,也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步得到恢复。 ④本次工程预计弃渣4.08万m3,弃渣为松散的堆积体,对集中堆放的土石方或弃渣如果不能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将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工程施工期间将会有大量的建筑材料堆放在施工场地的堆料场,如不妥善处理,将会被雨水冲走,产生水土流失;施工场地产生的零星建筑和生活垃圾散落在各施工场地,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清理,降雨时可能随着地表径流冲走而产生水土流失。根据预测,本工程建设施工扰动地表造成水土流失总面积为26.05hm2,如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预测本工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1821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43t。 6.1.7 工程用地及移民安置的环境影响 工程用地总面积15.15hm2,其中永久征收12.29hm2,临时征用2.86hm2。工程用地地类以旱地、林地、草地为主。 据现场初步调查,工程永久征收主要涉及二塘和四联村,征收耕地比例分别为0.2%、0.08%,征收比例不大;上述村屯均位于田阳县头塘镇,村民收入主要以商饮业、零售业等第三产业为主,因此工程用地对当地生产生活影响较小,只需进行合理的补偿即可。工程建设不需进行土地开发,不涉及新的造田造地引起的环境问题。 6.1.8 工程施工对用水户的影响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段涉及百矿集团、银海火电厂等4处取水口,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改变右江河道的水位、水量、流速,不影响其工程取水;但工程施工将导致水体变浑浊,对企业用水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6.2 工程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6.2.1 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6.2.1.1 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根据堤线布置原则,结合本工程地形、地质条件,本工程以护岸为主,为了不缩窄河道的宽度,保证河道有足够的行洪断面,同时为了避免大方量挖填尽量做到挖填平衡,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土弃渣及时运走,不丢弃在河中或者堆在河岸,堵塞河道或影响行洪。工程建成后,没有改变上游来水的水量、水位和流速,因此,工程建设对右江的水文情势影响不大。 6.2.1.2 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工程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筑物以护岸为主,且堤线沿河道布置,基本不占用河道,工程运行期的河道与原河道情况基本相同,并且能有效防止河水对河岸的冲刷,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同时,有利于改善河段水环境质量。 另外,本工程新增管理人员将在田阳县水利局内办公。因此,新增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随田阳县水利局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城区污水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工程区域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6.2.2 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运行不新增大气环境、声环境污染源,因此,工程运行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产生影响。 6.2.3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由于本工程不在项目区内设置独立的管理单位,因此工程运行期无生活垃圾排放,工程运行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6.2.4 对生态环境及景观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堤线布置与田阳县城区发展规划相一致,堤防工程和防洪抢险道路与规划道路相结合,形成临江大道,既能防御洪水,又便于防洪抢险和城市交通,并使区域景观和环境条件有所改善,且本次护岸坡面采用生态型的草皮护坡,与县城周边的景观协调。 另外,工程建成后,将会加强对裸露地表及弃渣场等被破坏植被的恢复和再造,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并美化景观。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工程建设区植被恢复系数将达到97.0%以上,林草覆盖率将达到22.0%以上,工程营运期不存在对生态环境的制约因素。 6.2.5 对用水户的影响 工程建成后,没有改变右江的水文情势,对该河段企业取用水无影响;工程建成后不但不产生污染物,而且能有效防止河水对河岸的冲刷,保持水土,有利于改善河段水环境质量,可改善用水户的用水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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