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景区管理体制与经营模式 整理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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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国景区管理体制与经营模式
主要内容
•第一节我国景区管理体制
•第二节中国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第三节国外景区管理模式(选讲部分)
•掌握:掌握景区管理体制的基本概念、
•熟悉:不同的景区经营模式
•了解国外景区管理的特点
婚纱摄影哪家好前十名排行榜第一节我国景区管理体制
一、权属的基本概念
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
•国家是旅游资源的主人,即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但是国家所有的旅游资源具体由谁来管理呢?
•目前,大多数的旅游资源是管委会、管理局、管理处行使着政府管理权。
•思考:配套服务设施归谁所有?
•地,矿藏,森林,动植物等都归国家所有。民居归谁所有?
•以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下梅古民居为例。
•这一权力原则上主要由资源拥有者行使。可以依据旅游景区的不同类型与目标功能,决定如何使用资源。如,是否提供风景欣赏权,将控制权让渡给谁,控制权的约束条件怎样等。•管理权行使者应当是各级政府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他们拥有管理权,即管理、执法、监督权利。或者是政府或者是政府的有关部门直接管理。
•经营权本质上是让渡的资源控制权。消费性使用权在现实中则体现为风景欣赏权。
二、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的争议
(一)景区经营权转让的背景
(二)景区经营权转让的实现形式及特点
(三)景区经营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一)景区经营权转让的背景
•由于受地方财力的影响,旅游开发面临着严重的资金问题。为了促进地方旅游业的发展,各地方先后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招商引资,其中普遍包括可以将景区经营权转让的条款。•然而景区经营权的转让遭到了建设部门、文物部门及众多专家学者的强烈反对,导致桂林山水、滕王阁等著名景区的经营权转让计划破产。由于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条款中对景区经营权能否转让问题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各地方政府出于发展旅游业的需要,仍不断的将景区经营权转让。目前景区经营权转让已经成为景区开发的一种重要形式,并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张的趋势。
•国务院《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风景名胜区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保护。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媒体引用国务院这一法规提出问题:刘永好买断经营权的土地是否属于风景名胜区?•2002年4月,刘永好与阳朔县政府签订了漓江支流---八公里玉龙河及玉龙河畔20.2公顷土地50年经营权的框架协议,计划开发旅游
房地产,建小别墅出售或出租。同时还签下了桂林山水中最著名的月亮山风景区、榕树公园、美女梳妆、骆驼过江等一批最好景点50年的租赁协议。
•私营企业以怎样的模式投资经营原属国家的景区?
•让私营企业经营国家所有的垄断性资源,政府如何管制?由哪一级政府管制?
•1998四川省万贯集团与政府签定协议,获得碧峰峡的开发经营权,1999年碧峰峡开始
接待游客,取得巨大成功,并打造了“碧峰峡模式”。随后各地方纷纷效仿,出现景区经营权转让热潮。如果说景区上市是对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的尝试性改革,景区经营权的转让则是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从而也引发较前者更为广泛的争议。
•福建将国家级旅游区“大金湖”于2001年转让给福建新恒集团和福建省煤炭工业有限公司30年经营权。
•四川雅安市把碧峰峡省级风景区50年经营权转让给民营企业成都万贯集团;湖南省张家界市将黄龙洞景区50年经营权转让给北京通达集团
(二)景区经营权转让的实现形式及特点
•景区经营权转让的实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或股份制上市公司以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方式获得景区40-70年的独家开发和经营权。
•景区经营权转让在实现过程中表现出以下特点:
(1)在明确旅游景区国家所有的过程中,将其所有权和经营权有效分离。
(2)由政府授权,独家企业实行垄断性开发经营。
(3)政府统一规划、企业长期经营。
•从个体来看,旅游景区经营企业不同于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普通法人企业,是一种特殊的法人企业。
•由政府所有并直接经营,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企业(军火制造、市政公司、自来水公司)。
•一般工商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私人产品生产。
(三)景区经营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1.景区经营权转让的价格和年限缺乏科学依据,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由于景区经营权的转让,一方面
将涉及对土地、建筑等有形财富的使用,另一方面将涉及对景观无形价值的使用,
因此如果评估不当,景区将被廉价转让给企业,导致国有财产流失。
思考:30年是否太长?
2.景区的社会公益性受到挑战。在我国许多景区经营权转让于企业后,原来很多不收
门票或门票很低的景区,由于企业化经营,收起了门票,而且价格不菲。
3.企业的旅游管理水平低,造成景区资源破坏。
•门票是景区保护重要的资金来源,是资源价值的直接体现。
•武夷山门票收入50%归属管委会,另外50%归股份公司。
•2005年,建设部仇保兴强调,在风景名胜区的经营管理上,也就是经营权的转让方式中,有几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不能有任何削弱,更不能做任何转移,风景名胜区不能交给企业管理。二是绝不能在核心景区推行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权转让。三是对已经开发、成熟的景点以及其他重要的景点,不允许转让其经营权。四是风景名胜区的大门票不能让公司垄断,或者捆绑上市。
•2000年9月,深圳华侨城与孔子旅游集团公司等5家曲阜当地企业联合成立曲阜孔子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曲阜“三孔”景区的开发经营,其中华侨城占股50%。同年12月,在对文物景区进行卫生清理时,出现用水冲刷、硬物摩擦和掸抹擦试文物现象致使文物不同程度受损,随后事件被曲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捅到了国家文物局。在报告中,曲阜市文管会认为,将文物“租赁给没有任何文物保护意识的商人经营”是问题的根源。所谓商人,指的就是深圳华侨城。随后华侨城即退出对“三孔”的管理,资本对“三孔”的介入宣布失败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政府部门不能办企业,南昌市旅游局在滕王阁设立管理处收费本身不合法,而且这种政企不分的管理,也不利于滕王阁的发展。
•长运集团是一家从事汽车运输的龙头企业,兼营旅游服务和商业贸易,在交通部重点联系的88家企业中,资产总额列第10位,利润列第6位,在全国汽车运输界应该说小有名气。集团以“长运股份”名义即将上市,预定在上证所发行A股股票4000万股,募集资金3亿多元。•2002年3月,江西南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向市政府提出收购由南昌市旅游局直管的滕王阁经营权。南昌市旅游部门对滕王阁收购计划执有异议。
贺州黄姚古镇旅游景点介绍南昌市旅游局局长孙华逊说,滕王阁的无形资产目前无法准确估价,如果随便交给一家企业去经营,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更有滕王阁职工称:要比名气,滕王阁的名气比江西长运大多了;
•要比历史,滕王阁也比长运悠久。应该是滕王阁来收购江西长运才说得过去!
•“国家的腾王阁怎么能卖给企业经营”
•更有人声称,如果政府同意滕王阁被收购,他们将关闭滕王阁。
•收购能否构成国有资产流失?
珠海横琴房价18万
•你认为可以并购吗?
第二节我国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一、整体租赁模式
雅安碧峰峡模式(整体租赁模式)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控制和管理,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景区,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
雅安市是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贫困地区。长期以来,依靠石头、木头和水头为支撑的年财政收入尚不足3000万元,碧峡风景区所在的下里乡是全市最穷的乡,年人均收入仅千余元。景区内的农民祖祖辈辈守着绿水青山过着贫穷落后的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往外面搬迁。碧峰峡自1986年确立为省级风景名胜区以来长期闲置,直到1994年雅安市政府才着手开发。到1997年年底,景区累计投入仅500万元,年接待旅游者仅1万多人,年旅游收入仅30万元。
•碧峰峡模式:四川雅安是全国平均降水量最大的地区之一,因而被称为“雨都”。碧峰峡位于成都市西南,距成都128公里,距雅安8公里。1986年碧峰峡被列入省级风景区,但作为贫困地区的雅安却无力投资开发。景区内的农民祖辈守着青山绿水过着贫穷落后的生活,开采、砍伐景区内石头和林木成为其主要生活来源。
•1993年成立外事旅游局,投资200万来开发景区。到1997年底,年旅游收入仅30万元。一方面碧峰峡旅游资源价值极高,但基础设施落后,其建设需大量资金;另一方面,雅安财政捉襟见肘,投入资金难以保证,景区发展面临较大困难。
•雅安市确立了旅游形式的发展思路,此时,原来以经营皮具、化工建材、商业零售为主的万贯集团,存在着企业扩张的内在动力和产业调整的内在需求。
•经调研分析:万贯集团认为:国内景区资源保护不力、服务质量低下、营销宣传乏力、产品缺乏特,根本是由于传统的景区投资经营规模造成的。因此,让一个企业对一个景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拥有唯一的绝对控制权和开发经营权。万贯集团由此开创了全国闻名的碧峰峡模式。
•碧峰峡模式:1+1模式。政府赋予企业长期的经营权,引导企业的经营行为有短期利益项长期利益转换,长期利益的实现就要求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所有者和企业的目标达到双赢。•对资源的保护是此模式存在的前提:做到三个外:接待设施建在景区之外、污染物放在景区之外、农民搬在景区之外。
景区以经营性资产做价,吸收其它经营成份,组成多元化经济成份的股份公司。用现代企业制度对景区进行经营。
(一)股份制有限公司
A、非上市股份公司
B、景区公司上市经营
(二)国有企业经营
•股份制是指旅游景区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景区,或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
四大石窟排名
•安徽黄山旅游
•国有股或者非国有参与的混合股份制企业。如青岛琅琊台景区,浙江柯岩景区、三孔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资源开发与保护统一。管委会是所有权代表。公司负责开发与保护。•股份公司以国有股份为主,比如竹筏和集团控股51%。新华都35%,其他股和职工股占14%。
•经营主体是股份制上市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开发权和保护权分离。管委会负责管理,也是所有权代表,经营权通过缴交专营权费由管委会委托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垄断经营。管委会负责保护,上市公司负责开发。代表景区是黄山和峨眉山景区。
1996年11月由原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的黄山北海宾馆、黄山桃源宾馆、黄山狮林大酒店、黄山索道总公司、黄山玉屏楼宾馆、黄山云谷山庄、益山宾馆、黄山海外旅行社、黄山排云楼宾馆和黄山园林开发公司等10家单位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为出资,成立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6午11月22日,黄山旅游8000万B股成功上市;1997年4月17日黄山旅游4000万A股上网发行。5月6日在上海证劣交易所挂牌上市。因兼容景区、索道、宾馆、旅行社等众多绩优业务,集食、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成为“中国第一支完整意义上的旅游概念股”。1999年,原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更名黄山旅游集团,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黄山旅游集团与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
景区公司上市的争议
•旅游景区公司上市以1996年8月张家界上市为标志,其后两年间,先后有泰山旅游、黄山旅游、峨眉山和京西旅游上市,由此引发了针对旅游景区能否上市问题的激烈争论。自1998年1月京西旅游上市后,旅游景区类公司的上市被禁止,使得分别以兵马俑、岳阳楼和黄鹤楼等景区(点)为经营主体的几家旅游景区公司上市计划流产。
•1999年5月,陕西省旅游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秦兵马俑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的直接目的就是上市。最初各方的设想是将秦兵马俑物馆等景点的门票经营权进入股份公司,从而实现上市融
资。但在中国证监会因兵马俑上市一事向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咨询意见时,他们以“文物资源不可上市”为由不同意,兵马俑上市暂时搁浅。
(一)旅游景区公司上市的背景
(三)旅游景区上市公司经营现状
•旅游景区上市公司自1996年始,先后张家界、泰山旅游、黄山旅游、峨眉山和京西旅游等五家。其中泰山旅游已于2001年改名为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退出旅游景区经营,成为提供计算机应用服务的高科技公司。京西旅游上市之初的主营业务为灵山、妙峰山、潭柘寺、戒台寺、永定河等经营权,而自2000年开始,不断进行资产剥离、重组和收购,战略重心逐步转向高新技术产业。
•张家界1996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当初的主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2000年度,公司出现巨额亏损,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了特别处理。从黄山旅游1999年以来的发展,可以发现黄山旅游整体业绩是呈现一个下滑的趋势,
(四)旅游景区公司上市引发的思考
(四)旅游景区公司上市引起的争议稻城亚丁旅游报价
•赞同方观点主要为以下几点:
(1)筹集资金。我国旅游景区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平运行,重要的原因是缺少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财政拨款和门票收入,通过企业上市无疑是一种创新,拓宽了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
(2)开发促保护。通过利用旅游景区公司上市募集的资金,进行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有利于促进旅游景区的保护。
•反对方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兵马俑不能合照很邪门(1)关于旅游景区的社会公益性。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规定:“风景名胜区事业是国家社会公益事业”。一般来讲,社会公益事业是非市场行为。
(2)开发造成破坏。旅游景区公司上市,进行市场化运作,在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的驱动下,难免开发与经营中的资源破坏。
(二)¹úÓÐÆóÒµ¾­Óª
•1、隶属国有旅游企业集团的整合开发模式
•企业型经营,主体是国有全资企业,但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国有公司。如陕西华清池,华山等文物景区。这些景区由国有的旅游景区公司负责经营,两权分离,开保统一。所有权代表是政府。
•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为省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和资本运营机构,对所属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在国家宏观调整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相应承担国有资产值增值责任。
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主要由秦兵马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及西安宾馆、唐城宾馆、东方大酒店等3家国有饭店和陕西省旅游汽车公司组成。秦兵马俑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由秦兵马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含秦始皇陵)、乾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门寺旅游开发有限责仟公司、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山旅游发展总公司、西安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中国旅行社、陕西海外旅游总公司、陕西省文物总店、陕西省文物复仿制公司重组设立。上述企业的全部国有资产一次性无偿划转到集团公司,同时将西安凯越饭店的陕西省国有股权划归集团公司持有。后又加入汉阳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由政府成立的机构对景区进行经营管理。包括实行财政统收统支。•(一)、景区管理机构与政府合并
•(1)兼具旅游行政管理的治理模式
•(2)兼具资源行政管理的经营模式
•(二)、景区管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分离
•(1)隶属旅游主管部门的自主开发模式
•(2)隶属于当地资源部门的自主开发模式
•(1)兼具旅游行政管理的治理模式
•是指一个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即合并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景区实施一体化(即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
•主体:管理机构,但机构与当地旅游局合并,使得管理机构不但负责经营,还负责管理。•管理机构与当地旅游局一套班子,两个牌子。
•如吉林净月潭,江西龙虎山,山东的蓬莱阁景区。江西的滕王阁
(2)兼具资源行政管理的经营模式
•非主体是政府派出机构的管委会或者管理局。但管理机构又与政府的某一个部门合并,不但负责管理,还负责行政职责。两权统一,开保外统内分。
•管理机构既是所有权代表,又是经营主体。
•泰山,管委会和文化局合并成一套人马,负责对景区的开发保护经营管理。
•自然保护区
•(1)隶属旅游主管部门的自主开发模式
•(2)隶属于当地资源部门的自主开发模式
•(1)隶属旅游主管部门的自主开发模式
•非企业制经营。景区管理机构,隶属旅游局。如河北野三坡,重庆的四面山等
•(2)隶属于当地资源部门的自主开发模式
•非企业制经营。景区管理机构隶属于建设、园林、文物等旅游资源部门。
•长城,故宫,颐和园等等。
•保护区,属于隶属于保护区管理局的旅游公司。
第三节国外景区管理经验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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