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1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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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屋山旅游攻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爱琴海旅游景点介绍
2012.09.20
施行日期
2012.09.20
文号
秦始皇兵马俑简介鄂政发[2012]77号
主题类别
高等教育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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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
(鄂政发〔2012〕7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加快建设高教强省,进一步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率先建成高教强省;坚持协同创新的路径,充分释放高校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的活力,整体提升创新能力;强化以用立业的理念,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高教实力更好转化为发展竞争力,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高等教育体系,提高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1.完善与生产力布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布局结构。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调整完善高校布局,优化办学层次类型、区域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建立与湖北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与人才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学科专业体系。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人才培养链、科技创新链和产业价值链紧密结合,推动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2.推进高校有特、高水平发展。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争创世界高水平大学,重点支持其他部委属高校和若干所省属高校争创国际知名、特鲜明的高水平大学,重点办好一批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一批特高校、特院系、特学科、特专业,建设一批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学科专业。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发展,克服同质化倾向,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争创一流。
  3.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整合。适应人口变化、产业布局趋势,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的宏观调控。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整合部属高校
、省属高校及社会创新资源,构筑湖北高等教育新优势。着眼于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构筑人才培养新优势。着眼于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构筑科技创新新优势。着眼于增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构筑学科专业新优势。
  (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4.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人才。根据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布局,优先支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面向“三农”和文化、社会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人才培养,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综合经济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专项规划,并纳入行业的发展规划,给予专门支持。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建立以第三方调查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与人才质量评价办法”,定期发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告”、“湖北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分析报告”、“湖北省高校专业预警报告”等,以就业为导向建立招生规模、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调整结构性过剩学科专业,改造落伍陈旧学科专业。对培养规模供过于求、就业水平持续过低的学科专业,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支持高校依照规定自主设置重点领域的有关专业,培养急需人才。
  5.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推行“双证书”制度;围绕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湖北十大职业教育品牌”。深入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等人才培养计划,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支持高校选择专业院系与企业共建设立“试点学院”,推进人才选拔与培养、内部治理结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加大研究生培养机制与模式改革力度,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鼓励各地人才部门与省内外高校联合建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探索校地、校企协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新模式。
稻城亚丁现在开放吗  6.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落实企业接受大学生实习实训的责任。支持高校与企业、行业、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建一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对于建设合格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湖北省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并挂牌;对成效明显、示范作用强的,认定为“湖北省高校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有关部门对承担基地建设任务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扶持。企业用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直接支出和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符合税法规定的,均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7.鼓励高校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加大“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实施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全科医生、农村教师、社区管理、农技推广等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建立“就业湖北先进高校”评选制度,对在鄂就业人数较多、比例逐年增加的高校给予表彰,并在招生计划、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地方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由当地政府给予高校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次性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地作出规定。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创新和创业教育,把创新和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强化教学评估和监督检查。完善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有关制度。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设立“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每年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
  (三)大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8.大力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总体要求,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2011计划”),推动高校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合作共建、认定和培育一批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支持“2011协同
创新中心”在科技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鼓励高校围绕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各个环节,与重点企业加强深度合作。大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人事管理制度、评价机制、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改革,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聚集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促进做大做强“湖北制造”、打造“湖北原产”、壮大“湖北创造”、发展“湖北设计”。有关部门对“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人才计划、科研项目以及行业重点任务等相关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9.构建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建立教育和科技等部门统筹配置高校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加强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和科技计划的系统部署与衔接。建立和完善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把开放共享纳入科技创新考核和绩效评估范围。推动高校率先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等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作为科技创新的公共平台。促进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湖北重大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支持高校与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新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则上要与行业骨干企业共建。建立和完善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逐步形成竞争性项目和稳定支持有机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
改进高校科研项目评审办法,高校申报的应用型科研项目没有企业参与合作研究的,原则上不列入支持范围。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和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科研教学团队,支持优秀青年人才主持科研项目。
  10.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企业为主导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探索高校科技人员创业假制度,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兼职创业。加快建立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制度。在中小企业设置“首席专家”岗位,引导高校教师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和科研攻关。发挥湖北高校学科、人才优势,加快建设“湖北省大学科技园”,有关部门在基本建设、财税、投融资、工商管理和人才激励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催生一批高校高新科技企业。加强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发挥省级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定期开展“湖北高校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在鄂高校科技服务湖北经济社会排行榜,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在鄂转化。
  (四)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广州自驾游攻略  11.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设湖北省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推进“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的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发挥对外辐射作用,繁荣人文社会科学。推进高校智库建设,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以应用研究、对策研究为主,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鼓励大学参与和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和企业、社区等基层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研骨干研修工作,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社科中坚队伍。
  12.支持高校积极参与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瞄准我省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形成一批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加强高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大力开展特文化、民族文化、地方文化的教育与传播,促进文化遗产保护。支持高校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文化研究中心。支持高校与地方、企业开展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合作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人才集聚的优势,创作一批优秀文化艺术精品。建立高校对口支援县(市、区)繁荣发展基层文化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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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校   发展   创新   建设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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