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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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12.13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监督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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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1〕156号),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全市职业卫生工作,有效控制和努力消除、减少、降低职业病危害,根据省、市关于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病严重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给我市经济社会建设者造成极大的身
心痛苦和经济损失,而且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尘毒治理、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治职业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企业和地方,侵犯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健康权益、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大局出发,深入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定不移的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责任,积极建立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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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有关要求,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的工作要求,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不断健
全完善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责任落实。要不断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主管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政府领导牵头的职业卫生大检查,对会议和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履行职责不力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使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1.各级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可以避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者进一步扩大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2.各级负有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的监管部门及依法委托的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或重大过失,造成可以避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者进一步扩大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3.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因工作失职、渎职或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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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或重大过失,造成可以避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者进一步扩大的,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怎样买火车票网上订票12306  5.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予以查处;对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
  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从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企业市场准入、税收征管、劳动用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环节入手,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
  (一)安全监管部门
  1.负责起草职业病防治相关政策。组织拟订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
  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同城游戏大厅下载
  (二)卫生部门
  1.负责会同安全监管、人社等有关部门拟定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政策、职业病防治规划。
  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3.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沂山风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4.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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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职业病   职业   工作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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