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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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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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最新出入境政策【公布日期】2017.10.27
内蒙古地图全图可放大【字 号】
【施行日期】2017.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纽约为什么不是首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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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和中央、省、市各项财经法规制度要求,明确行政
事业单位财务主体责任,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务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张家界在哪里
  一、充分认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单位财务管理是机关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是依法理财、提高资金效益、建设高效节约型机关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新《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系列财经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对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严肃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运行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构建单位财务管理责任体系
  1.明确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
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预算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条规定“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制度下,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法定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
  2.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具体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真实、准确、规范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财务综合报告;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及时、准确、完整、细化地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认真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设置支出项目,规范支出行为,维护财经纪律;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并落实职权分离、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3.建立健全单位财务机构。单位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依照《会计法》在本单位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在本单位有关机构中配备相对稳定的专职会计人员,并确定财务主管人,办理日常会计业务。会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练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时接受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4.单位财务实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结算中心代理记账。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中“尽快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体地位,财政收支规模不大的县(区),在合理界定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职责的基础上,将核算中心负责的单位会计核算业务调整为代理记账业务”的要求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库〔2014〕22号)中“在2014年底前完成市县会计集中支付核算转轨,健全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算中心在单位财务管理权不变、资金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财务履行代理记账职责。
  5.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算中心代理记账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为各单位依法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簿;以单位审核提供的实际发生经济业务资料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为记账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规范编制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对各单位要求代理记账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予以拒绝;对在代理记账过程中知悉的各单位秘密予以保密;对各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在代理记账的同时,对照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单位财务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督促指导各单位规范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6.单位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按照《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第三十七条“单位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规定和《预算法》第九十条“政府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及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依法纠正违反预算的行为”的规定,单位应对内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进行自查,定期财产清查,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依法履行内部监督职责。
南京一日游怎么安排  7.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按照《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和《预算法》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规定,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预算执行情况常规监督检查或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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