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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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各国国旗【公布日期】2022.01.30
【字 号】 龙门山断裂带
【施行日期】2022.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枣庄学院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加快村集体连片低效工业用地和市、镇(街)属企业用地改造升级,统筹促进其他土地权利人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三旧”改造等政策,结合《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出若干补充措施如下。
纳木错湖简介  一、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松绑提速
  (一)优化规划管理。获嘉县属于哪个市
  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优惠;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按规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对用地纳入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城市更新范围的,视同符合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改造项目用地有关建筑限高、容积率上限等指标按照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确定。
  (二)允许单个地块规划条件论证。
  “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参照《关于支持优质工业项目落实放管服的若干政策措施》程序和支持政策,办理工业用地控制指标调整、规划条件论证、改造方案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条件核实等业务。对住宅、商服用地改造为工业用途的,参照开展规划条件论证后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改造方案报批以及相关规划业务。
太原到三亚旅游团  (三)合并编审单元计划、单元规划。
  连片改造的片区策划,由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政府”)结合改造意愿摸查和基础数据调查,组织编制单元规划、公示,由市城市更新局组织专家和部门评审,
经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另行编报单元计划。连片改造的片区策划方案批准前,允许策划范围内、用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单个项目,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开展规划条件论证后编制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实施。片区策划的范围由镇街政府结合本辖区工业用地连片程度自行确定。
  (四)简化片区统筹规划。
  连片改造的片区统筹规划仅论证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专项内容,但涉及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生态环境影响、预判存在重大社会矛盾的片区,应当开展专题评估。
  (五)提高“工改工”宗地改造审批效率。
  对不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由镇街政府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改造方案,组织市级部门评审,并按照市政府的委托,审批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报市城市更新局备案。改造方案批复有效期,原则不超过1年。
  (六)明确“工改其他”宗地改造项目实施路径。
  在市工业用地一级保护线范围外、符合规划的“工改住”、“工改商”等“工改其他”宗地改造项目,由镇街政府组织编制改造方案,组织市级部门评审,经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强化激励措施,激发改造动力
  (七)加大政府收储整备力度。
  1.支持收储整备土地。支持镇街政府申请发行专项债券,市、镇(街)属企业合作等方式筹措资金,申请征收村集体土地,或者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村集体自愿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的用地,以及产权人没有改造能力或者没有改造意愿的低效国有用地,再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引进优质产业项目,自筹措取得资金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期间,前3年内所产生的资金利息给予全额扶持;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扶持。该产业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第二年(按自然年度)起,所产生对我市的地方经济贡献,较改造前的增量,全额扶持镇街,连续扶持5年。市设立土地整备专项资金,对重点项目进行周转性扶持。对镇街政府委托市、镇(街)属企业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的,可同等享受扶持措施。
  2.扶持土地前期整理。通过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支持村集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清租、清拆等土地前期整理。自村集体取得贷款之日起,至土地出让后3个月内,前3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扶持;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扶持。对村集体委托市、镇(街)属企业承担具体实施工作的,可同等享受扶持措施。
  3.给予合理补偿。通过政府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可以采用物业补偿、货币补偿或者物业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补偿。涉及物业补偿的,原则在改造范围内以回迁物业补偿,对确需异地安置补偿的,在符合我市新增建设用地供地项目(产业类)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协议出让方式重新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工业用途)。涉及货币补偿的,“工改工”项目用地公开出让价款,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最高可按100%比例补偿该原产权人(含村集体),具体数额结合物业补偿,由镇街政府根据具体项目实际确定;经报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同意,“工改工”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第二年(按自然年度)起,产业项目所产生对我市的地方经济贡献,较改造前的增量部分,可按一定比例补偿给该原产权人(含村集体),连续补偿不超过5年。前述给予原产权人(含村集体)的地方经济贡献补偿措施,与第1项地方经济贡献扶持措施不同时享受,具体由市财政按照第1项的标准,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镇街,由
属地镇街政府统筹实施。
  通过政府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不再执行《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财政奖励政策。
  (八)鼓励连片整合改造。
  鼓励产业投资机构等各类企业,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等方式进行合作改造。对整合3个以上不同权利主体国有用地(含村集体自愿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的用地)达到30亩以上,除涉及住宅、商服用地开发外,新建工业厂房符合建设标准(如涉及建筑限高、容积率上限等指标的,统一按照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确定)的项目,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后,均按计容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标准对改造主体进行奖励,如项目分期实施的,对应分期奖励;改造后,按照《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视亩均效益对改造主体进行阶梯式奖励,连续奖励5年,奖励资金由市级和镇街按照财政收入分成比例各自负担。有关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奖励实行逐年退坡奖励,退坡细则另行制定。前述奖励措施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镇街,由属地镇街政府统筹实施。对纳入我市万亩千亩产业园范围内、用地面积小于30亩的
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审批改造方案申请。

本文发布于:2023-09-04 07:43: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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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改造   项目   用地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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