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营销人员租房标准及管理办法

阅读: 评论:0

驻外营销人员租房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降本增效,提高工作效率, 营销大区可统筹安排,在驻地租房或住宿公司合署办。相关要求如下:海陵岛十大景点排名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app下载>凤凰城一、在驻地租房或住宿公司合署办的人员,自入住之日起公司报
销房租费,取消驻地住宿费的报销,交通、伙食补助报销仍按原报销标准执行。扎尕那
二、各营销大区租房原则与标准如下:喀什天气预报15天
1、租房原则
1)驻外大区所在区域如有合署办、*店或其它公司级营销网点,则办公及住宿应设在公司级营销网点内,并按级营销网点相关管理标准执行。无公司级营销网点或公司级营销网点无闲置办公资源可供使用,驻外机构方可另外租赁办公及住宿场所。2)当地常驻人员少于10人,要求商住一体办公。
3)原则上人均住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人均住宿加办公不超过35平方米(特殊情况经大区营销组组长批准最高不高过以上标准的10%)。
4)公司高管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江浙10个最好玩的地方2、驻外大区租房标准
1)驻外大区办公房屋租赁标准
①办公室分配标准
1

本文发布于:2023-09-06 04:19: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035400.com/whly/4/22489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营销   公司   标准   办公   大区   租房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24-2030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文化旅游网 滇ICP备2022007236号-403 联系QQ:1103060800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