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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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发(作者:私人导游服务)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促进就业“十

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8.20

•【字号】十政办发〔2021〕30号

•【施行日期】2021.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十政办发〔202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

部门:

《十堰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0日

十堰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是十堰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

谱写十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六稳”“六保”

之首,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为实现

新时期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

《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

筹做好重点体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

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全市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

定。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2万人,

超额完成18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9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

3.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低位运行,均低于5%的预期控制目标。

——重点体就业总体稳定。2016—2020年,实现5.79万名在校大学生在堰

实习实训、3.14万名大学生在堰就业创业。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4万人,

2020年底,全市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达32.58万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

退深圳火车站网上订票 捕渔民等体就业得到有力保障,实现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就业援助的长效化。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凸显。“十三五”期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11亿

元,扶持2.44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9.17万人。累计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206

个,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8956人。房县、丹江口市等2个县市被认定为全

省返乡创业示范县,十堰水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园、十堰汉江绿谷生态旅游体验区等

2个园区被认定为全省返乡创业示范园,十堰天集中药材有限公司等17个项目被

评为全省返乡创业示范项目。

——就业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积极整合培训资源,通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基本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为其尽快就业和创业创造条

件。“十三五”期间,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21.74万人,落实培训补贴共计

2.02亿元。2018—2020年通过全市扶贫车间(作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共培

训农村劳动力4.05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56万人。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

健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设立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加快公共就

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人力资源市场三级联

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规范统一。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十堰正处于生态经济加速发展的关键期、重大改革举措落地

的攻坚期和开放合作高水平发展的窗口期,我市确立了“一核带动、两翼驱动、多

点联动”的区域发展布局和打造“两区两地两市”的战略发展目标,通过实施产业

升级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建“一主三大五新”的现

代产业体系。传统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迅速兴起,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

带来巨大发展机遇,我市经济结构将更加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为我市就业

长期稳定创造良好条件。为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党和政府积极调控就业政策,坚

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

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为做好就业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和

资金支持,其综合效应必将在“十四五”时期逐步显现。同时,经济进入高质量发

展新阶段,就业工作面临的挑战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国际

贸易保护主义升温,中美经贸摩擦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

远,我市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其中某些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可能向就

业领域传导。

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突出。我市城乡二元结构十分突出,县域有近75万的农

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城区以汽车为主的制造业比较发达。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的深入与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相对稀缺,而

广大的体能型务工人员难以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

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

重点体就业压力不减。我市每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保持高位运行,同时,

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体需保障就业,对城镇就业岗位供给特别是

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带来较大压力。对一些年龄偏大、技能匮乏、学历较低的失业

人员进行转岗再就业存在较大难度,困难体就业援助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就业工作虽然面临一定的挑战,但是经济稳中

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保持就业稳定的内在基础依然坚实。促进就业工作要准确

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

策,不断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就

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

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

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推动就业稳定增长,有效应对失业

风险,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众对就业的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激发人力资源新动能,为加快建设“现

代新车城、绿示范市”,推进“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

撑。

(四)发展目标

——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十四五”时期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帮

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体就

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

结构持续优化。

——劳动者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十四五”期

间累计不低于12.5万人,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劳动者素质普遍提升,

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高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加,占劳动者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

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能洪七公叫花鸡 力持续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质,促进创业政策体系不断

完善,创业指导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创业培训针对性显著提升,劳动者投身创业创

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

——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失业预警机制不断

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效化就业援助机制更加完善,确保不发生

规模性失业风险。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更

加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更加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专业化、

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工资收

入合理增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专栏1“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2020年2025年年均属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4〔15〕——预期性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

(万人)

1.95〔6〕——预期性

就业创业培训人数(万人)4.37〔12.5〕——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3.77——<5预期性

城镇调查失业率(%)————<6预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

标,更大力度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

(五)稳定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

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加快推进我市经

济高质量发展,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逐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

机制,推进落实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工作,加大对重大项目和重

点民生工程支持力度,更好发挥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整合、优化就业创业政

策,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使经济转型

与就业政策相适应。着力构建“繁荣在主城、实力在经开、倍增在县域、亮点在武

当、未来在新城”的全域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区域就业承载力。

(六)增强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加快构建“一主三加拿大定居条件 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坚

定不移做大做强以汽车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更好地服务东风公司,深耕商用车和

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力发展大旅游、大健康、大生态产业,通过建设现代化产业体

系打造就业新增长点。加快推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应

用,重点发展数字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产业,提升现代物流、

商贸会展、产业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过程中提供更多

高质量就业机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立足特农业资源

优势,壮大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培育工程,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七)壮大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

用,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推动中小企业

加快发展增加就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就业政

策,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持续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增

强中小微企业的整体素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店小

二服务精神,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八)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

会。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将华西农商城、佰昌农产品交易中心等批发市场建设

成农产品特小店集聚区,进一步完善物流、前置仓、末端配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

设;推进五堰商圈、六堰商圈、上海路商圈、十堰老街等一批重点商圈和特街区

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辐射能力;发展社区商业,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就业。支持新

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为劳动者平台就业、居家

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

加快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家政龙头企业,引导灵活就业人

员在家政行业建功立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

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为灵

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便捷服务。遵循供需“双便利”原则,在各

县市区零工聚集地设置零工市场,发布短工、零工、兼职等需求信息,支持多渠道

灵活就业。

专栏2?零工市场建设计划

零工市场应具备综合服务区、待工休息区等区域,其中综合服务区应不少于20平

方米,设置服务窗口,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为零工务工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

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公共就业服务。待工休息区应配置桌椅、饮用

水、公告栏等公共服务设施,定期发布各种企业用工、求职信息。“十四五”期

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零工市场。

第三章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释放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支持创业的政策体系,全方位强化创业服务,

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九)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继续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畅通创业创富渠道,最大程度为

众创业创新提供便利。完善对创业企业在初创期、加速期、成长期等阶段的接续

扶持和服务机制,更好释放市场活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

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巩固提升企业开办“210”标准,

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张表、一日办、零费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

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对

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完善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加大创业补贴、创业

扶持项目政策落实力度,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体创业税收政策。加大创业担

保贷款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创业主体获得贷款的

便捷性。

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升创业培训质量,采取政策宣讲、项目推介、市场调

研、案例剖析、专家指导等形式进行教学,提高劳动者的创业成功率。搭建创业服

务平台,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质量,认定一批示范性强的创业孵化载体。深入实

施返乡创业行动,引导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开展系列

促进创业品牌活动,展示创业成果、宣讲创业故事、推介创业典型,持续营造创业

氛围,调动社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专栏3?促进创业品牌活动

积极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创建工作,申报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项

目。举办“创青春”、“军创杯”、妇女创新创业、“襄十随神”创业大赛等各类

赛事活动。

第四章支持重点体就业,拓宽就业渠道

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就业

援助制度,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以就

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为着力点,深化“我选十堰”计划成果,大力推进毕

业生在堰就业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支持用

人单位争创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

岗就业有位来”等招聘活动,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会,扩大招聘信息覆

盖面。加强大学生求职指导,举办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帮助大学生等青年体树

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机制,做到就

业服务“不断线”,“一对一”跟踪帮扶就业。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

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专栏4?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吸纳就业补

贴、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稳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

聘规模,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

村官等基层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促进

高校毕业生创业。

(十二)稳定重点人就业。统筹做好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退役军人、残

疾人等重点体的就业工作,完善跟踪帮扶机制。持续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专项

行动,结合退捕渔民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退捕渔民就业

稳定性。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创业者提供低成

本、专业化创业服务,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完善退役军人安置

制度,推进“阳光安置”,完善“直通车”安置方式,提高安置质量,促进人岗相

适。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残疾人就业、自谋职业,全方位扶持残疾人创业,鼓

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就

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确

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畅通进出通道,托底安

置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困难劳动者体。

(十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深化拓展“春风行动”,围绕地方经济发

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招聘会,通过线上开展直播带岗、线下组

织送岗位下乡等招聘活动,更大力度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深化“6+1”劳务协作,

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开展“秦巴就业联盟”“襄十随神”“湘鄂赣”劳务协作,建

立“2211”区县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

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特产业持续发展,

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和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体参与工程建设。巩固拓展易地

搬迁脱贫成果,持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保持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总

体稳定。

第五章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十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实施“技

能强市”计划,培育选拔一批“车城工匠”。持续开展好“靶向培训”,通过精准

对接企业用工需求,采取“订单式组织、定岗式培训、定向式输送”的培训模式,

切实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5年内开展“靶向培训”5万人。鼓励

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加强高技能人

才培训,提高就业质量。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依托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

建成一批特专业点和特专业,重点在装备制造、“互联网+”、大数据、新

能源、医疗卫生等领域培育一批新的专业增长点。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作用,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契合受教育者需求。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抓好《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

则》落地落实,探索人才引进直接认定政策,优化人才引进服务方式。借助湖北

“智慧之光”平台,打造“才聚十堰智汇秦巴”招才引智品牌,创新实施以项目

聚人才、以专家带项目的引才聚才模式。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

才,助力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力争5年内引进国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00名,自主培育不同类型的高层次、高技能、紧缺型人才100名。稳步推进“民

营企业引才计划”和“双百”人才行动计划,引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

术骨干人才,提升企业对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能力。依托“北京院士专家十堰服

务基地”,不断优化活动组织形式,做优德州电影院 做强“北京院士专家十堰行”活动品牌。

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职业

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民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鼓励人才向基层和产业流动,促

进乡村人才振兴。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

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创建工作。健全技

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高技能人

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优化技能人才

培养公共服务,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专栏5??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十四五”时大理学院地址 期,争取国家、省的政策支持,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

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技

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十七)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贯彻实施《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健全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

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发挥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南苑e家酒店 中的作用。建设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着力打造全市人才

资源综合服务基地,发挥集聚人才、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配置、促进创新驱动和产业

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打造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

主品牌。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围绕全市经济倍增、跨越发展,全面摸清人力资源底数,

绘制人力资源情况地图,实施挂图作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专栏6??十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后可同时具备人力资源机构聚集、高技能人才培

训、创新创业孵化、金融支撑服务、人才超市和公共服务等七大功能。

第六章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

动关系。

(十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

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

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

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

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特殊工时、休息休假和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

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和企业经济性裁员过程中的

劳动关系,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

警和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

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

(十九)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

式并存,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

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

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实施企业薪酬指导计划,加强企业工资宏观

调控。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创新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

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指导

线,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

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

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制定国有企业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政策,

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工资分配更合

理、更有序。

(二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建立调

解仲裁机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做好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建设及登记管理,建立调

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仲

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和评查机制,加强仲裁办案精细化管理,努力提升办案效率、

文书质量、社会效应,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

上。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线上办案率100%,推进网上调解仲裁服务

平台建设和使用,认真落实各项网上服务。加强完善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建设。

建立裁审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提升裁审衔接质效。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依法为

弱势体提供法律援助。

(二十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治理体系治理

能力现代化,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

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

诚信动态评价工作,持续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

案,严格落实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工作,实施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网上书面审查和“一网覆

盖”信息化建设,落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劳动保障重大案件应急处

置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能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推

动依法行政三项制东关桥 度落地落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大

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七章加快信息化建设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

民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十二)依托“智慧十堰”建设公共就业数据库。紧紧抓住市政府与华为公

司签订“智慧十堰云上武当”合作协议的契机,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和

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全市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构建十堰

市公共就业服务数据中心,支持本地化就业经办、信息发布、自助服务、大数据比

对和业务应用拓展,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数据实时监测和分析。

(二十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对用人单位尤其是重点企业用工常态

化服务机制,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用工服务和指导。针对不同时段特点和不同

体需求,举办多样化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开展网络直播带岗模式、共享用工服务模

式、智慧就业服务模式,打造“就业人才服务直播”和“五度”就业人才服务品

牌。根据公共就业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相关要求,优化办事流

程,精简办事环节,开展“综合柜员制”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模式,实现“一门式”

办理、“一网式”办结。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打造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

第八章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

量,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促进就业责任,充分

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根据规划确

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制定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确保规划顺

利实施。

(二十五)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就业综合指数”考核机制,做好年度计划与

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将就业目标完成情况、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考核

体系和年度考核计划,确保各项重点指标和重大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六)强化供给支撑。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

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用于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就业创业、保障基本生活等稳

就业支出。科学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使年度预算与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相

匹配。切实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和就业管理服务高

效运转。

(二十七)加强监测分析。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提高就业失业统计数据的精

准度,为宏观决策和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对重

点区域、重点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就业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

失业风险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防范和预防大规模失业口琴价格 风险,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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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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