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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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发(作者:目的地指南)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2006年~2025年)

(报批稿)

石柱县水利局

二OO五年二月

石柱县水土保持规划

编审人员

批准:杨官文

核定:杨官文

审查:金杨

校核:林尤莲

报告编写:唐继斗郑云泽陈琳

黄建辉程昊

制表:陈琳郑云泽黄建辉唐继斗

制图:郑云泽陈琳

参加人员:唐学文唐继斗金杨成守福

郑云泽黄建辉陈琳程昊

刘刚燕林尤莲石小容蔡鸿昌

目录

第一章规划概要………………………………………………………………………1

第二章基本情况………………………………………………………………………3

第一节自然条件…………………………………………………………………3

第二节自然资源…………………………………………………………………7

第三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9

第三章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12

第一节水土流失现状……………………………………………………………12

第二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14

第三节水土流失治理情况………………………………………………………17

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与依据…………………………………………20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20

第二节规划原则…………………………………………………………………20

第三节规划时段…………………………………………………………………21

第四节规划依据…………………………………………………………………21

第五节规划目标…………………………………………………………………23

第五章水土保持防治分区……………………………………………………………24

第一节水土保持“三区”划分…………………………………………………24

第二节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26

第六章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监测规划………………………………………………29

第一节预防监督规划……………………………………………………………29

第二节监测规划…………………………………………………………………30

第七章治理措施规划…………………………………………………………………32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2

第二节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34

第三节治理措施规划……………………………………………………………34

第四节重点项目规划……………………………………………………………38

第八章科技示范推广…………………………………………………………………40

第一节科技示范推广的必要性…………………………………………………40

第二节示范区规划………………………………………………………………40

第三节示范推广项目……………………………………………………………41

第四节技术培训…………………………………………………………………42

第九章投资估算………………………………………………………………………43

第一节编制依据和原则…………………………………………………………43

第二节基础资料…………………………………………………………………43

第三节其它说明…………………………………………………………………44

第四节总投资……………………………………………………………………45

第五节资金筹措方案……………………………………………………………46

第十章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48

第一节效益分析…………………………………………………………………48

第二节经济评价…………………………………………………………………49

第十一章近期、远期实施意见………………………………………………………52

第一节实施进度…………………………………………………………………52

第二节实施意见…………………………………………………………………53

第十二章实施规划的技术支持与保证措施…………………………………………55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

替代的基础资源。由于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不遵循客观自然规律,盲目过度开

发水土资源,造成水土资源的极大损失与破坏,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不仅

破坏珍贵的水土资源,降低土地的生产力,造成农业减产,而且,还恶化生态环境,

造成生态平衡失调,加剧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并时常阻断交通,淤塞塘库、江河,

抬高河床,降低水利工程效益,缩短工程寿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水土流失已成为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部,由于其特殊的地质地貌

条件和气候条件以及人类不合理的生产实践活动,石柱县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极大地

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的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水水保〔2003〕

10号)的要求,我局特委托重庆市智创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石柱县水土

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单位在对全县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水土流失及土地利用

现状等方面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参阅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年报统计资料、土壤普查、国土详查、综合农业区划等大量成果资料,然后对相关数

据进行分析、整理,于2004年12月上旬完成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

规划》(送审稿)。并于2004年12月29日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了

相关的修改,于2005年2月完成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报批

稿)。

编制《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旨在出石柱县产生水土流失

的根本原因,查清水土流失的规律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的指导思想和

原则,明确防治目标,合理配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制定实施步骤,为有计划、有步

骤地全面而科学地治理全县水土流失,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由于规划编制时间紧、工作量大、技术性强,加之水平有限,缺点错误在所难免,

敬请有关领导、专家及有识之士批评指正。

二〇〇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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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概要

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部,地处东经10800'至10829',北纬2939'至3033'之间,

东靠湖北利川,南依彭水,西南邻丰都,西北连忠县,北接万州,县境南北长98.13km,

东西宽56.2km,总幅员面积3013km2。

在区域地质构造上,石柱县位于湘黔隆起西翼向,四川中台拗下降斜坡上的川东

南褶皱带,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山岭连绵,峡谷众多,河溪遍布。海拔在118m~1934m

之间,高差1816m。石柱县现辖12个镇、20个乡,有227个村、1283个村民小组、

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7个社区居民小组。总人口47.5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4.61

万人。现有耕地面积53217.8hm2,农业人均耕地0.12hm2,农业人均基本农田0.05hm2。

受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影响,境内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1955.25km2,占幅员面积的64.9%,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318t/km2a,年均土壤侵蚀

总量为698.33万t。根据石柱县的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土流失特点及防治方式、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等因素,规划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1105.23km2、水土流失重点

监督区433.01km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474.76km2,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36.9%、

14.6%、48.9%。同时,根据一定的划分原则和石柱县地貌条件与水土流失强度现状,

将石柱县划分为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三

个水土流失类型区,面积分别为285.20km2,1421.09km2,1306.71km2,并根据不同

类型区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

本规划遵循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一系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原则,并紧密结合

石柱县实际,以充分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农、林、牧各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建设

生态农业为目的,逐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因地制宜地规划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规划

期为20年,分近期(2006~2015年)和远期(2016~2025年)实施,水平年为2002

年。总目标是:用大约20年的时间(2006~2025),基本治理完现有的水土流失,水

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95%以上,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80%以上,林草覆盖度超过70%,

农、林、牧等各业协调发展,农业经济得到根本好转,农业总产值和农业人均纯收入

大幅度增加,全县彻底解困脱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其中近期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1036.28km2,远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8.97km2,并加强对已治理成果的管护。

根据规划目标,按照规划原则,规划坡改梯(基本农田)12200.6hm2,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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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34956.6hm2,经济果木林29112.9hm2,种草7918.0hm2,保土耕作7641.1hm2,生

态修复(封禁管育)103695.3hm2。整治、兴修塘堰153座,兴修谷坊24座,拦沙坝

6座,蓄水池6019口,沉沙凼20029个,排灌沟渠3517km,水土保持作业道路3684km。

同时在近期(2006-2015年)确定七个重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优先实施,即长江

石柱段、石柱县城周边、龙池坝水库、万胜坝水库以及石(柱)丰(都)路石柱段、

石(柱)万(州)路石柱段、沪蓉高速公路石柱段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经估算,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静态总投资为131598.36万元。共需劳动力

7474.49万个,动用土石方6430.99万m3。规划全部实施并发挥效益后每年可拦蓄地

表径流42503.64万m3,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579.80万t,在效益计算期(20年)

内可累计增加水土保持经济效益505193.60万元。

经国民经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2%,经济净现值为56817.45万元,经济

效益费用比为1.97,可见项目在投资上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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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一、地理位置

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部,地处东经10800'至10829',北纬2939'至3033'之间,

东靠湖北利川,南依彭水,西南邻丰都,西北连忠县,北接万州,县境南北长98.13km,

东西宽56.2km,总幅员面积3013km2。

二、地质地貌

(一)地质

石柱县地质构造属新华夏系构造体系。在区域地质构造上,位于湘黔隆起西翼向,

四川中台拗下降斜坡上的川东南褶皱带。褶皱多呈箱状,少数为梳状或穹状,呈雁行

排列。卷入地层有震旦系至第四系。早古生代曾剧烈凹陷,称咸丰—酉阳凹陷。有三

条大基底断裂通过县境,交汇于县城东侧沙子乡附近。县境内褶皱和断裂位移形变主

要形态为方斗山背斜、七曜山背斜、石柱向斜;方斗山逆断层,老厂坪正断层及一些

小型的平推(移)断层。

(二)地貌

石柱县地貌在四川省地貌区划中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境内地势东高西低,山岭

连绵,峡谷众多,中间深切,河溪遍布。西北方斗山背斜,东南老厂坪背斜,顺北东、

南西向绵延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谷”的主要地貌特征。受构造控制,县

域内地貌形态多样,分为中山区、低山区和丘陵区,境内最低海拔118m(西沱镇石

槽溪),最高海拔1934m(黄水镇大风堡),高差1816m。

1.中山区

中山区海拔高度均在1000米以上,面积1306.71km2,占总幅员面积的43.4%,

分为黄水山原区、方斗山背斜中山区和老厂背斜中山区。

黄水山原区,位于石柱向斜中部之东,倒置地貌海拔一般在1450m以上,黄水

镇大风堡海拔1934m,为全县最高点;

方斗山背斜中山区,位于县境西北部,属中北斜,山高坡陡,岩石裸露,溶洞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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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老厂背斜中山区,位于县境东南部,属高背斜,背斜两翼多宽、窄槽谷,区内山

重岭峻,坡陡沟深,海拔均在1100米以上。

2.低山区

低山区海拔多在520~800m之间,面积1421.09km2,占总幅员面积的47.2%,分

布在石柱向斜一带,位于县境中部偏北,夹于七曜山、方斗山之间。向斜中段地势高,

南北两段低,南段受龙河水顺向切割,槽谷开阔,两侧呈起伏上升,多为猪脊梁岭状

低山;北段受官渡水迂回流向切割,沿岸多漕坝,两侧多为馒头状低山和方山。

3.丘陵区

丘陵区海拔110~500m左右,面积285.20km2,占总幅员面积的9.4%,分布于西

沱向斜一带,位于县境西北边长江南岸,受长江切割,形成东南高,西北低的两级台

地,西沱镇陶家坝海拔118m,是全县最低点。

三、气候水文

(一)气候特征

石柱县气候属盆周山地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其气候特点为:气候温和、四

季分明、降水充沛,春季回暖早而不稳,春末夏初多绵雨,盛夏多伏旱,秋季降温快,

阴雨多,冬季雨量少。由于该县主要地貌是中低山,海拔高差大,光、热、水分布不

均,垂直气候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

1.日照

常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333小时,最多年为1963年的1651小时,最少年为1974

年的985小时,年际变差达665小时,占常年日照时数的50.6%,属低日照区。四季

日照时数分布见表2-1。

表2-1石柱县四季日照时数分布表

季节日照时数(小时)占全年(%)备注

306.6623.0

662.6549.7

203.9915.3

160.0012.0

2.气温

据石柱县气象站1957~1993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4℃,最高年平均气温

18.1℃,最低年平均气温15.9℃。石柱县属盆周中山区,平均气温随拔高度的升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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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在500m以下的丘陵地区,年平均气温多在18℃以上,600m左右的低山地区,

年平均气温在15~17℃之间。地处1500m左右的黄山、万宝等中山地区年平均气温则

只有10℃左右。极端最高气温为40.2℃(1959年8月)。极端最低气温-4.7℃(1975

年12月)。

3.降水

据石柱县气象局近37年统计资料,多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56天,多年平均降水

量为1285mm,实测最多年降水量1701mm(1982年),最少年为760mm(1992年),年

际变化大且年内分配不均,4~9月降水占年降水量的76.7%,10~3(第二年)月占

23.3%。

表2-2石柱县气象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月分配表

季节冬春夏秋年合计

月份8910

分配

系数

(%)

52.021.613.319.554.5108.9174.1173.6131.0123.9139.996.71109.0

4.72.01.21.84.99.815.715.611.811.212.68.7100

7.816.543.232.5100

4.灾害性天气

石柱县主要灾害性天气为暴雨、干旱、寒潮、低温、冰雹等。由于灾害性天气较

频率,给当地人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1)暴雨

石柱县在1957年至1985年间,24小时内降雨50mm以上的暴雨天气,共出现

68次,年均2.3次。从4月下旬开始,10月上旬结束。夏季频率为65%以上。1982

年7月17日、28日两次在暴雨的雨量分别为101.8mm、165.7mm。

表2-31957年至1985年暴雨分月次数表

项别次数频率(%)

总计

68100

4月

11.5

5月

913.3

6月

1826.5

7月

2029.4

8月

710.1

9月

1116.2

10月

23.0

(2)干旱

1957年至1985年,干旱共出现44次。其中,春旱6次,频率为13.6%,一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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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于2月下旬至3月下旬,最长持续时间60天,出现在1965年、1969年。伏旱26

次,频率为59.2%,除1963年、1965年、1968年、1970年、1980年、1982年、1983、

1984年8年无伏旱外,其余21年中有8年连续40天以上大旱。最长伏旱为73天,

出现于1978年6月26日,结束于同年9月6日。秋旱12次,一般出现于7月至9

月,伏秋连旱,干旱时间在15天以上。12年中大旱出现于1959年和1976年两次。

(二)河流水系

全县河流均属长江水系。除长江为过境河流外,其余河流均发源于县境内,经过

邻县注入长江。长江沿西北边境而过,西入沿溪、北出石槽溪,境内流程22km。全

县集雨面积在50km2以上的河流有23条,其中龙河最长,达104.68km,堪称石柱县

的母亲河,官渡河、油草河、马武河次之。

表2-4石柱县主要河流特征值表

河流名称河流发源地

流域面积

(km2)

境内长度

(km)

多年平均流量

(m3/s)

多年平均径流总量

(亿m3)

龙河冷水乡李家湾

1506.59104.6834.3910.85

官渡河石家乡半边青

379.2059.008.662.73

油草河黄水乡摩天坡

316.0542.907.212.28

马武河洗新乡秦家湾

383.3040.308.752.76

毛滩河金铃乡袁家湾

173.0022.153.951.25

四、土壤、植被

(一)土壤

据石柱县1984年土壤普查,境内农业耕作土壤划分有水稻土、潮土、紫土、

黄壤土、黄棕壤土、石灰岩土等6个土类、10个亚类、25个土属、72个土种,林地、

园地、草地划分为5个土类、7个亚类、15个土属。

1.水稻土类

该土类面积为23894.8hm2,占耕地面积的44.9%。分为三个亚类,分别为冲积性

水稻土亚类、紫土性水稻土亚类、黄壤性水稻土亚类。

2.潮土土类

该土类面积为53.2hm2,占耕地面积的0.1%,分河流潮土一个亚类。

3.紫土土类

该土类面积为16816.8hm2,占耕地面积的31.6%。有二个亚类:中性紫土亚类、

石灰性紫土亚类。分布区为石柱县柑桔、粮油主产区。

4.黄壤土类

该土类面积为9419.6hm2,占耕地面积的17.7%。有二个亚类:黄壤土亚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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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黄壤亚类。分布在海拔1200~1450m地带。

5.黄棕壤土类

该土类面积为2714.1hm2,占耕地面积的5.1%,分一个山地黄棕壤亚类。集中分

布在海拔1450m以上的地区,适宜黄莲、天麻、人参等名贵药材和乌柏、漆、水杉、

白蜡等林木生长,但农作物产量不高。

6.石灰岩土类

该土类面积为319.3hm2,占耕地面积的0.6%,为非地带性幼年土壤。

(二)植被

石柱县地处四川盆地边缘,在原四川省植被区划中属达县-涪陵植被区。全县森

林面积107564.1hm2,森林盖率为35.7%。海拔1000m以下为亚热带偏湿性常绿阔叶

林、亚热带竹林。植被以马尾松、杉木为主,林下主要有石栎、杜鹃、白夹竹、茅草、

蕨类、巴茅等灌草植被。暗紫土区以柏木、油桐为主,林下植被有马桑、火棘、茅

草等灌草植被。海拔1000~1500m的地带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主要植被有小叶丝栗、

猴栗、黑壳楠及壳斗科树种等,人工林有柳杉、杉木、落叶松。1200m以下槽洼地带

有马尾松,林下有冷竹、盐肤木、杜鹃、蕨类等灌草。海拔1500m以上地带为亚热

带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带,树种以麻栎、栓皮栎、丝栗、猴栗为主,伴生有枫香、

四川白桦、漆树等。该地区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阔叶林多分布于35以上的陡坡和险

坡地段。在山体中上部,土壤瘠薄,岩裸多,风力较大,植被以高山柳、蓼叶竹为主。

林下灌木以蓼叶竹、冷箭竹、盐肤木、蔷薇为主。

第二节自然资源

一、土地资源

石柱县土地总面积301300.0hm2,其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53217.8hm2(田

21374.7hm2,梯坪地3511.3hm2,坡耕地28331.8hm2),占总面积的17.7%;林地

165872.5hm2(有林地58030.3hm2,经果林4146.9hm2),占55.1%;荒草地67749.7hm2,

占总面积的22.5%;水域4354.8hm2,占总面积的1.4%;非生产用地8455.0hm2(交

通用地3051.7hm2,居民及工矿用地5403.3hm2),占2.8%;未利用地1650.2hm2,

占0.5%。农业人均耕地0.11hm2,基本农田0.05hm2,占人均耕地面积的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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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资源

石柱县水资源丰富,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为757.5mm,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22.82

亿m3(不含已利用的4.2万m3长江过境水),不同代表年径流量为:1993年24.53

亿m3;平水年(P=50%)时,为22.37亿m3;中等干旱年(P=75%)时,为18.87

亿m3;枯水年(P=95%)时,为14.53亿m3。

根据《石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报告》,现状年当P=75%

时,可供水量为5677.7万m3,仅占全县可利用水量的9.7%。如在2010年前不新建

供水工程,2010年差水达11059.5万m3。

可见,石柱县虽然水资源丰富,但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且现有工程供水能力不

足,应加大县内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三、生物资源

石柱县资源、物产丰富,全县有松、杉、柏等197个树种,其中珍贵树种有水杉、

三尖杉、红豆杉、银杏、桢楠、栱桐等。经济林木有桐、桑、茶、果、漆、棓等50

余种。全县现有草地4252.2hm2,有草种140余种。峡谷、丛林、草地、竹山里生长

着香菇、木耳、竹荪等10多种食用菌。产中草药1700余种,其中常用中药材206

种,黄连、天麻、党参、银花、杜仲、厚朴、黄柏等名贵中药材量多质优。特别是黄

连种植历史悠久,品位享誉中外,产量占全国的60%,质量居世界之冠。

境内野生动物主要有兽、禽、爬行动物、昆虫、鱼等。已知野生动物170余种。

四、光热资源

石柱县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81.41kcal/cm2,是全国辐射量最少地区之一,辐射量

最高为7月(12.90kcal/cm2),最低为1月(3.32kcal/cm2)。辐射量分月表详见下表

2-5。

表2-5石柱县太阳辐射量分月表

月份辐射量(kcal/cm2)占全年(%)备注

13.324.1

23.754.6

35.286.5

47.579.3

56.928.5

69.2111.3

712.915.8

812.7715.7

98.2510.1

104.285.3

113.84.7

123.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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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产资源

石柱县已探明的矿藏有煤、天然气、铜、铁、铝、锌、银、镉、金、磷、石灰石、

含钾岩石、石英砂岩、大理石、金音石、寒水石、重晶石、萤石、石膏、滑石等20

多种,主要分布在七曜、方斗两山脉中。石灰石品质优良,仅方斗山脉储量近100

亿t。煤储量1.23亿t,有方斗山、七曜山两大煤田。天然气储量17.56亿m3,分布

在黎家、黄水、西沱等地,其它金属、非金属矿,均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由于石柱工

业发展较弱,上述矿藏都未能很好开发利用。

六、旅游资源

石柱县旅游资源丰富,古刹银杏堂,重建于明正德年间,依山傍水,古树参天,

环境幽静,清乾隆时即为川东佛教重地;三教寺,建寺已490年,寺后有明末巾帼英

雄秦良玉陵园,树木茂密,气势庄严;城东万寿山,四面险峻,风光秀丽,其上有秦

良玉筑万寿寨遗迹,寨北寨南,男女石柱,维妙维肖,声播中外;龙河两崖,峭壁岩

棺,葬法奇特,其谜末解;城郊太白岩,玲珑奇秀,《石柱直隶厅志》有李白驻足遗

诗记载。岩壁上唐宋碑刻犹存,记载着石柱古老的建置、民风;另外,城内秦良玉大

都府遗址,狮子堡上的烈士陵园,穿城而过的玉带河,无不引人入胜,栗新乡香樟洞,

洞中有洞,千姿百态。万里长江第一街——西沱云梯街,犹如长龙卧波。黄水国家森

林公园,避暑佳地,闻名遐迩。

第三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一、行政区划及人口

石柱县现辖12个镇、20个乡,有227个村、1283个村民小组、16个社区居民

委员会、67个社区居民小组。总人口47.5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4.61万人,非农业

人口2.96万人,社会劳动力25.83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4.20万人,人口密度158

人/km2。

二、农业

石柱县农业以绿生态为基本特征,大力发展特农业。全县耕地面积

53217.8hm2,其中田21374.7hm2,坡耕地28331.8hm2,农业人均耕地0.12hm2。2002

年度,全县农业人均纯收入1439元。

(一)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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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6.3万hm2左右,谷物类以水稻、玉米、小麦为主,薯

类以红苕、洋芋为主。现粮食总产稳定在2.8亿kg以上,农业人均粮食占有量稳定

在600kg以上。

(二)经济作物

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2.00万hm2左右,中药材占地面积0.67万hm2,其中

黄连占地面积保持在0.35万hm2左右,产量稳定在1000~1500t左右,是全国最大的

黄连生产基地,石柱黄连已成为国际黄连市场上的主打名牌。2002年石柱县莼菜产

业产值突破5000万元,农民实现总收入1000多万元。全县新建莼菜基地166.7hm2,

莼菜种植总面积达到500hm2,已产莼菜5110t,生产规模居全国各大莼菜基地前列。

至2002年底,已加工莼菜4020t,销售3450t,其中外销日本等国3050t。

(三)畜牧业

全县长毛兔年圈存量稳定在200万只左右,兔毛产量1000t以上,是全国最大的

长毛兔生产基地县。生猪年圈存稳定在28万头以上,年内出栏27万头以上;肉牛年

存栏10万头以上,年内出栏稳定在3万头左右;山羊年圈存4万只,年内出栏2万

只。畜肉产量达到27000t。家禽年存栏达到150万只以上,禽肉产量突破3000t,禽

蛋产量6000余t。

(四)林业

全县林业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28.32万m3,森林覆盖率达35.7%,是重庆唯一的

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优质用材林和名、特、优经济林的比重不断增加,以黄水国家

级森林公园为标志的森林旅游业也正在兴起。特别是退耕还林的实施,1.33万hm2

药材林、0.33万hm2香料林、1.33万hm2工业原料林、0.67万hm2干果经济林和0.33

万hm2优质桑园正在规划和实施之中。同时,2000万段的食用菌种植基地也正在抓

紧建设。

(五)渔业

近几年,全县渔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以山坪塘拍卖为主的小型水利工

程体制改革的启动,放活了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渔民养殖的积极性。淡水养殖面积

稳定在200hm2左右,水产品年产量达到了300t以上。然而,渔业养殖面积却仅占可

利用工程水面的44.3%,渔业发展潜力还相当大。

三、工业

至2002年末,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7.5亿元,销售收入达到9.1亿元,实现利润

4700万元,入库税金达到3500万元,新产品产值达到2078万元。工业经济对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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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的贡献率为28.2%。主要的支柱产业为能源、食品、制药、纺织、轻工等行业。

目前,全县共有工业企业850余家,其中产值2000万元的有4家,产值上1000万元

的有10家。销售上5000万元的有3家,销售上2000万元的有9家,利税上百万元

的有13家。

四、交通

石柱县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虽有水道27km,但对内外主要还是依靠公路运输,

县境内现有公路里程1725km。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交通事

业,现已完成石(柱)丰(都)路、石(柱)垫(江)路、石(柱)西(沱)路、石

(柱)郁(江)路等干道公路270km,路面硬化(含油化)270km,完成投资36269

万元。“一纵两横”的县城骨架干线公路已具雏形。打通了向西沱长江深水港和忠县、

利川、丰都、万州等出口,从而打破了制约石柱经济发展的“瓶颈”。

五、文教、卫生

石柱县现有普通高完中学3所,单设中学9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364所。在

校学生83670人,教职员工4560人。全县青壮年非文盲率98.9%,脱盲学员巩固率

98.5%。

全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47个。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7个,(县医院、县中

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县卫生技术培训中心、卫生监督所、皮肤病

防治院),乡镇卫生院32个,工业及其它部门8个。另外还有村卫生站120个、个

体医疗机构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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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节水土流失现状

一、水土流失面积

在重庆市第二次公告的水土流失遥感数据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水土流失治理情

况,并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后,得出石柱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955.25km2,占幅员面

积的64.9%。其中:轻度流失529.24km2,占流失面积的27.1%,占幅员面积的17.6%;

中度流失1115.45km2,占流失面积的57.0%,占幅员面积的37.0%;强度流失260.06km2,

占流失面积的13.3%,占幅员面积的8.6%;极强度流失50.5km2,占流失面积的2.6%,

占幅员面积的1.7%。全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318t/km2a,年均土壤侵蚀总量为698.33

万t。

表3-1石柱县水土流失强度分布表

流失强度面积(km2)占流失面积比例(%)占幅员面积比例(%)

轻度流失

529.2427.117.6

中度流失

1115.4557.037.0

强度流失

260.0613.38.6

极强度流失

50.502.61.7

流失合计

1955.2510064.9

二、水土流失形式、分布及特点

石柱县地貌以中低山和丘陵为主,境内水土流失形式主要是以溅蚀、面蚀、沟蚀

为主的水力侵蚀和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重力侵蚀,其次是人为水土流失。

(一)面蚀

面蚀分布最广,也是主要的侵蚀形式。主要产生在坡耕地、荒山荒坡以及植被覆

盖度较低的疏幼林地。

(二)沟蚀

沟蚀是在面蚀的基础上发展和产生的,主要发生在顺坡开行种植的坡耕地、岩性

松软的裸露山坡地带及部分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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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力侵蚀

重力侵蚀主要分布在沟道、河谷两岸。

(四)人为水土流失

人为水土流失则产生在各类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项目区以及三峡移民工程迁建

区。由于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和三峡移民迁建等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是面大量广,

其影响程度比自然产生的水土流失强度高2~3个等级,尤其是在建设过程中,其水土

流失程度多为极强度和剧烈侵蚀。由于施工建设工程大量开挖、占压地表植被,且三

峡库区降雨集中、降雨强度大,加上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以及个别干部众水土保持

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致使近年来人为水土流失又愈演愈烈的趋势。

三、水土流失成因

受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影响,水土流失明显,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有水力侵蚀和

重力侵蚀,表现形式为面蚀、沟蚀、崩塌、泥石流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原因有自然因

素也有社会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石柱县特定的地形地貌的影响,

境内破坏严重的地区基本上是坡度较陡的坡耕地;二是气候条件影响,年际降水和季

节分配不均,暴雨集中且强度大,多集中在5~10月,占年降雨量的75.7%,大面积坡

耕地和施工建设扰动区域受到雨水击溅,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三是大多数开发建设

活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大量的渣、土、石随意倾倒,造成河道、塘堰淤塞。

四、水土流失危害

(一)破坏土地资源,降低土壤肥力

石柱县侵蚀模数达2318t/(km2.a),大大超过新土壤形成的速度,流水侵蚀使土

层变薄、养分减少、耕作层粗化。全县每年侵蚀总量达698.32万吨,带走了大量养分。

每年流走有机质11.26万吨;流失全氮0.75万吨,折合标氮3.25万吨;流失全磷0.57万

吨,折合过磷酸钙3.39万吨。为了维持这些土地的再生产,每年除投入大量的劳动力

挑沙面土外,还要用大量的肥料来维持地力。

(二)灾害加剧,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大量的水土流失不仅使耕地面积减少,土壤肥力锐减,破坏生态环境,而且也容

易造成灾害频频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1982年7月18日,桥头乡沙

岭发生的大规模滑坡,长1800米,平均宽约800米、厚度约20~40米,在平面图上大

轮廓近似圆形,面积达140余万平方米以上,体积约3000万立方米。本次滑坡是一次

毁灭性的山地灾害。区内村民53户200多人全部遇灾。毁坏耕地1000多亩,倾覆房屋

158间,滑体伸入龙河形成一天然水库,壅高水位5米,漫水淹没了上游37户村民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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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及200多亩耕地。再如1998年8月,在老鸹石电站上方的石黔路建设中发生了泥石流

事件,一场暴雨将开挖的弃渣体冲向位于下方的老鸹石电站,淹没了主副厂房升压站、

生活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人民币左右。

(三)淤塞塘库河道

随着水土流失的加剧,将造成大量的泥沙淤积,造成河床抬高,过流断面缩小,

洪水水位抬高,从而增加洪水危害的次数和加重危害的程度。由于水土流失,大量泥

沙淤积塘库、渠道等水利工程,更为严重的是大量泥沙直接或间接地被输入长江,淤

积于三峡水库库区,对三峡工程的调蓄洪水能力带来隐患。

(四)破坏地表植被,使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水土流失使土质恶化、林木生长缓慢,灌木林地恢复困难。在人口不断增长的情

况下,一方面森林植被生物量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森林质量下降,在活立林木中,

驼背少枝的“老头树”多,造成环境的恶性循环,制约经济发展。林木植被的减少导

致生态系统的破坏,致使生态环境失衡,野生动物种类减少,甚至部分灭绝,从而导

致农业和森林病虫害增加,使整个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第二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是防治新的水土流失的根本保证,是巩固水土治理成果的关

键性措施,是具体贯彻落实、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执法行为。近年来,石柱县在水

土保持预防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主要预防监督措施

1、规范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为推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

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划分了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制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设施施工验收制度,并转发了《重庆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报管理办

法》,发布了禁止开垦陡坡地的通告,划定滑坡泥石流危险区范围的通知等,极大地

健全了执法监督体系,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

2、加大了宣传力度,深化了水土保持意识

加强宣传、取得共识,是搞好水土保持面上工作的重要保证。十年来,坚持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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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面宣传工作;一响领导宣传,二向开发建设单位宣传,三向社会宣传。再形式上通

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固定宣传点等多种渠道进行经常性宣传、全面宣传和

重点宣传。十年来,共出动宣传车250次,再县城、乡镇及主要公路沿线巡回宣传;

定时深入重点监督区的工矿企业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10次;再县城街头共设立固定

宣传站12个,各乡镇固定宣传点9个,再石西路、石丰路等重要路段制作双面龙门架、

瓷砖等水保固定宣传标语480幅,发放宣传资料三万余份;再石柱电视台和电影影前

宣传150余次。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政策性和规范化,

真正做到了街头有站点,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提高了全社会水土

保持的整体意识,使人民众都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水保建设。

3、严格贯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

为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使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石柱

县严格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较好地督促了开发建

设项目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十年来累计申报水土保持方案500余个,审批了以

黄水大风堡旅游公路,毛滩河电站为代表的水土保持方案400余个;督促藤子沟电站、

万盛坝水库、牛栏口电站等大中型工程向市水保办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补报了龙池

坝水库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总结,参加了龙池坝水库水土保持工作的竣工验收。

4、水保“两费”征收井然有序

为协调环境资源和开发建设的关系,石柱县制度了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两费”

征收方案,将“两费”征收项目分为7类:水泥厂、采石场、砖长、铅锌矿、煤矿、

石灰厂、其它类。在县领导的支持和政策的保障下,十年来共收取水保“两费”47.04

万余元,收取资金严格按渝财农〔2003〕14号关于重庆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

流失防治费使用管理办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分用于“两费”返还治理。

5、完成多项水土流失调查和执法检查,加大了水土保持案件执法力度。

为掌握全县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初步建立水土流失本地数据库,同时为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提供可靠数据,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已建和在建项目的水土流失情况

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同时为加强三峡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全县移民迁

建工程和专项改建工程的水土流失进行了全面详查;2003年对全县二级及其以上在

建、拟建公路建设进行了全面清查,推动了全县公路水土保持工作。十年来,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地调查,以案说法,以法的尺度规范全县开发建

设项目,共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10余件。

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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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水土流失

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水土保持当作一项基本国策和一项公益性事业,

当作振兴农村经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基础产业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

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

层层抓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推行“定职责、定任务、定劳力、定工期、定奖

惩”的“六定”责任制,把水保治理质量与乡村干部工资、补助挂钩,作为政绩优劣

评比考核标准,层层签订责任书,促使水土保持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并建

立了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

(二)广泛宣传,打造声势

水土保持工作量大,涉及千家万户,要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重视舆论

的先导作用,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众。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报纸、墙报、标

语、简报、电视等形式,宣传水土保持法规和政策,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和防治水土

流失的紧迫性。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干部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

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三)科学规划,完善制度

在项目规划上,以坡改梯、经果林、水保林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为重点,山、水、

田、林、路统一规划,因害设防,层层拦蓄,建立综合防治体系。对第五期“长治”

工程中治理的每条小流域均组织专业设计队伍开展技术施工设计,绘制施工详图,安

排科技推广项目,提高治理科技含量。

(四)加强管理制度和党案整理

为使“水保”工程充分、持续发挥效益,积极调动乡镇人民政府的全面管理,由

乡镇政府制定管护制度和管理办法,派专人管理,将管护责任分期分段落实到人头,

并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工作考核,将管护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小面积工程管

护落实到农户,采取“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同时积极的做好了对各个工程资料

的收集整理,并严格按档案管理规定,将文件、材料、图纸、设计报告、照片、光盘、

磁盘分年度、分类予以归档,同时建立了档案借阅登记簿,使今后的工作有了基础的

资料。

(五)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为搞好水保队伍建设,提

高水保人员素质,强化行业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我县的水保事业。本县水保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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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参加成人教育、业务教育、技术培训等途径,培养出了一支技术精、业务强、水

平高、务实创新、拼搏进取、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水保队伍,并积极吸收新的、年

轻技术人员,使我办的水保队伍呈现出专业化、年轻化的特,为使石柱县成为长江

上游的绿生态经济强县奠定了人才基础。

第三节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从五十年代起就开展了以兴修农田水利为中心

的治山治水运动。石柱县自1989年被列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县后,县委、

县府高度重视并加大了治理力度,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治理成就

自1989年石柱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以来,石柱县进行了“长治”第一、三、

五期的规划和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5.36km2,其中坡改梯工程0.36万hm2,

营造水保林1.30万hm2,实施封禁治理1.35万hm2,农耕措施0.93万hm2,整治、

维修蓄水塘堰345座,新建蓄水池600口,排灌沟渠366.5km,沉沙凼59650个。累

计完成土石方1454.88万m3,其中土方1016.32万m3,石方436.46万m3。完成水土

保持总投资5221.7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928.13万元,地方匹配326.31万元,众投

劳折资3967.44万元。

二、防治效益

(一)经济效益

通过“长治”第三期治理,治理区的各项经济指标明显提高。据各小流域所在乡

人民政府统计汇总,1998年农业粮食总产3339.23万kg,平均亩产259kg,农业人均

587kg,比治理初期的1993年总产增长18.8%,平均亩产增长60.9%,农业人均粮食

增长4.1%。1998年农业总产值7700.85万元,其中:农业产值4068.82万元,林业产

值187.2万元,牧业产值2068.16万无,其它产值376.67万元,农业人均纯收入1351

元。

通过“长治”第五期治理,治理区的各项经济指标明显提高。粮食总产达4284.8

万kg,比治理前2186万kg增加96.0%;平均亩产达408kg,比治理前151.8kg增长

1.68倍;人均产粮达1008.6kg,比治理前540.8kg增长86.5%;基本农田面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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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2.4hm2,比治理前增加26.9%;农业总产值达9674万元,比治理前5966万元增

长62.2%;人均纯收入达1577元,比治理前954元增加62.3%。

(二)生态效益

通过治理,林草覆盖率大幅提高,年减少土壤侵蚀量为177.49万t,年拦蓄径流

量5991.29万m3。改善了地面小气候和土壤理化性质,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减少了泥

沙对河库的淤积;流域内的气温、湿度、风力等发生了变化,缩小了气温日较差,减

轻了霜冻和干热风危害,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同时,随着水土流失进入水体的有害

元素减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保护了水源,提高了水质。

(三)社会效益

通过十五年来的综合治理,减少了治理区自然灾害的发生;农村产业结构更趋合

理,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治理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

均产粮和人均纯收入大幅增长,小康户、富裕户数量不断上升;物质文明得到显著体

现,同时,治理区人们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精神状态更加好转,人民以饱满的热情

投入到农业生产中,精神文明得到极大体现;生态环境的大大改善,维护了社会稳定

和民族团结,人口环境容量大大增加,其代表的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互

促进,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治理程度低,水土流失仍十分严重

至2002年底,全县已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5.36km2,但现仍有1955.25km2

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64.9%。

(二)资金投入不足,工程质量不高

至2002年底,石柱县共完成水土保持投资5221.78万元,但从已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看,每平方公里投资才12万元,而国家补助部分每平方公里还不足3万元。由于工

程资金投入不足,达不到高标准的一次性投资,导致治理措施分散,治理标准低,不

能形成完整的综合防护体系。

(三)后续管理未跟上,措施效益未充分发挥

坡改梯工程,按农户改梯后比例分摊农户经营,一块梯田分给多户农民耕种,由

于责任不落实,不利于维护,有少数农户为了扩大种植面积甚至将梯坎、土梗都种植

粮食作物。经果林地,对果园的除草、施肥、剪枝、整形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未跟上,

果树挂果期延长,产果量不高,林粮间种现象普遍。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虽属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管理,但大部分未落实管护人员,工程的拦、引、蓄、排、灌能力低,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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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措施的效益没有充分发挥。

(四)法制观念淡薄,人为水土流失严重

一些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和社会整体

利益,对造成的水土流失不治理,拒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部分

地方出现了边治理边破坏,甚至破坏大于治理的现象,人为水土流失呈加剧的趋势。

(五)技术力量薄弱,水土保持队伍不够稳定

随着各项水土保持业务工作的增多,石柱县现有水土保持技术力量已严重不足,

特别是乡(镇)水管站,技术人员更少,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水土保持队伍不够稳定,

影响了综合治理。

(六)监督执法体系还不健全

通过十几年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突破,并积累了部

分宝贵经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增多,

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方面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执法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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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与依据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石柱县水土保持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

发展观,遵循客观自然规律,紧紧围绕石柱县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合理

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以法律为保障,以科技为先导,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科学预

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与国民经济协调、

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切实遵循“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

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把预防监督放在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监督和治理开

发两手抓。

二、生态优先原则

治理水土流失应重点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和建设。要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

复能力,抓好生态修复工程,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维持生态平衡,减少干旱、洪涝

等自然灾害,真正做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综合治理原则

治理水土流失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农业耕作措施相

结合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综合防护体系。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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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确定农、林、牧等各业用地比例,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并发挥山区资源

优势,保护好现有资源,培育再生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开发性治理原则

治理水土流失,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预防保护与治理开发利用相结合,近

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努力发展区域经

济,建立和发展水土保持产业,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

步伐,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六、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

根据石柱县的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条件以及水土流失特点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

施,宜梯则梯,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既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又能产生显著的水土

保持效益,治理措施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七、重点工程优先实施原则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提出的“水利八大保障体系”建设思路,将沿主要河流、

沿重要公路、沿重点水库、沿县城周边等“四沿”区域作为近5~10年水土保持生态

环境建设的重点,结合石柱县实际情况,将符合“四沿”的区域列为重点工程项目并

纳入近期优先实施。

第三节规划时段

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县级水土保持规划期

为10年,规划编制应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水平年宜与国

民经济计划及长远规划的时段保持一致。根据近年国家投资水平和石柱县经济能力,

石柱县水土保持规划建设期可确定为20年,即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完工。

分两期实施,近期为2006年至2015年共10年,远期为2016至2025年共10年。

第四节规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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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九)《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二、规范性文件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的批复》及其规划文

本(渝府[2002]148号)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渝府发[1999]8

号)

三、技术规范与标准

(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1995)

(五)《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六)《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七)《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

(八)《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九)《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十)《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四、有关参考资料

(一)《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三)《重庆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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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石柱县志》

(五)《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石柱县总体规划报告》(1995-2010)

(六)《石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七)《石柱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报告》

(八)有关石柱县产业发展规划资料

第五节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总目标是:用大约20年的时间(2006~2025),

基本治理完现有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95%以上,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

80%以上,进入江河、塘库的泥沙减少80%,使石柱县的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水

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科学而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

农、林、牧等各业协调发展,农业经济得到根本好转,农业总产值和农业人均纯收入

大幅度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建立起优良的生态系统,并走上良性循环,林

草覆盖率超过70%,石柱县生态环境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全面走上协调、健康、稳定、

持续发展的轨道。努力将石柱县建设成为社会、经济富裕、环境优美的生态经济

县。

二、分阶段目标

(一)近期(2006~2015年)目标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6.28km2,占石柱县

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的53.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超过50%。全面建立起完善的水土保

持预防监督体系,使石柱县水土保持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坚决控制

住人为新的水土流失,彻底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势头,林草植被覆盖度达到

69.1%,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44.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0美元,实现基本小

康的普及和巩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45%以上。

(二)远期(2016~2025年)目标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8.97km2,占石柱县

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的47.0%,水土流失累计治理程度超过95%。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

系十分健全和完善,使石柱县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林草植

被覆盖度达到77.4%,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83.0%,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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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全面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基本实现山川秀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以上,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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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水土保持防治分区

第一节水土保持“三区”划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渝府发〔1999〕

8号),石柱县属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部分区域属重点监督区。由于距通告发布时

间已近5年,且通告是从全重庆市出发,不可能把每个区县的具体县情包罗进去。因

此,为充分体现石柱县目前实际情况,更好地为规划期内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科学

依据,对石柱县进行具体的“三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

治理区)划分是非常必要的。

一、划分原则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重

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重点防治。因此,

根据石柱县的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土流失特点及防治方式等因素,将石柱县划分

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三个防治

区,并分区采取不同的防治策略。“三区”划分原则和标准如下:

(1)同一区内的人为破坏形式基本一致。

(2)同一区的治理程度、植被覆盖度基本一致。

(3)同一区内的防治方向、防治措施基本相同。

(4)同一区内应尽量保持流域界限、行政界限和单项生产建设项目的完整性。

二、划分条件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水土保持功能和作用比较好,但有土壤侵蚀潜在危险的

林地、草地或经治理成片集中的区域。重点是面积在50km2以上的林草地以及治理成

果保存面积在10km2以上的连片区域。

(二)重点监督区:将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活动比较集中而且可能引起严重水土

流失的区域设置为重点监督区,加强监督执法,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三

同时”制度,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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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其危害已影响到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的区域。

三、“三区”范围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

根据重点预防保护区划分原则和方法,石柱县共划分为龙沙、黄水、金龙等三个

重点预防保护区。其中,龙沙预防保护区包括龙沙镇全境,黄水预防保护区包括黄水

镇、枫木乡和冷水乡3个乡镇,金龙预防保护区包括金铃乡、新乐乡、洗新乡、金竹

乡、龙潭乡、黄鹤乡、六塘乡、马武镇等8个乡镇。重点预防保护区主要位于石柱县

东部的齐跃山,幅员面积1042.93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6%,水土流失面积

745.04km2,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67.4%。但该区林草地面积有69781.2hm2且疏幼林

所占比重大,因此水土流失等级主要以轻度流失为主。同时,该区人口密度小,人类

生产建设活动相对较少,但若管护不力,植被一旦遭到破坏,就可能引起严重的水土

流失,必将给该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应将该区域划为重点预防保

护区,加强对区域内的林草植被治理成果的管护,防止人为破坏。

该区重点预防保护的区域是黄水国家级森林公园。

(二)重点监督区

重点监督区主要是交通、城镇、能源、建材等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以及滑坡

等地质灾害密集的区域。主要包括南滨镇、下路镇、西沱镇、万朝乡四个乡镇,幅员

面积433.01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4%,水土流失面积279.43km2,占其土地总

面积的64.5%。该区域是石柱县县城和重点场镇所在地,人口密度大,人类经济活动

较为活跃,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资源开发、工矿建设是石柱县最为集中的

地区,很容易产生人为水土流失。因此,应将该区域划为重点监督区。其次,黄水镇、

黎场乡、王场镇、沿溪镇、河嘴乡、临溪镇、石家乡、三益乡、悦来镇、龙河镇、桥

头乡、大歇乡、三河乡、三星乡、黄鹤乡、马武镇、王家乡、枫木乡、冷水乡、中益

乡、沙马镇、金铃乡、金竹乡、新乐乡、洗新乡、六塘乡、龙潭乡、鱼池镇等28个

乡镇政府所在的场镇建设及人为活动相对较多,也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将其列为监督

点。另外,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在石柱县已设立了沙

岭、枫木两个滑坡预警点,通过第二次滑坡泥石流调查,还应将黄家坝、旭光、华沱

咀、后冲、大柏树等18个滑坡点列为重点监督点。

(三)重点治理区

石柱县主要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水土流失分布广泛,且十分严重,是全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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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水土流失已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治理

该区水土流失已成为石柱县生态环境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重固始天气预报一周 点治理区主要包括南滨

镇、下路镇、三星乡、三河乡、沙子镇、鱼池镇、桥头乡、中益乡、大歇乡、三益乡、

悦来镇、万朝乡、沿溪镇、王场镇、黎场乡、西沱镇、王家乡、石家乡、临溪镇、河

嘴乡20个乡镇,幅员面积1474.76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8.9%,水土流失面积

930.72km2,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47.6%。

第二节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一)以地貌类型作为一级控制;

(二)以水土流失强度作为二级控制;

(三)同一类型区内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水土流失特征应有明显的相似

性;

(四)同一类型区的土地利用方向、农业生产发展方向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应基

本一致;

(五)以自然界限为主,应尽力保持行政区划的完整和地域的连续性。

(六)只划类型区,不划分亚区。

二、水土流失类型区命名方法

水土流失类型区采取三段命名法,即地理位置加地貌类型加水土流失强度。

三、水土流失类型区范围与主要防治对策

根据上述划分原则和石柱县的地貌条件与水土流失强度现状,将石柱县划分为西

部丘陵强度侵蚀区、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三个类型区。

(一)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

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主要包括西沱镇、黎场乡、王场镇、沿溪镇、万朝乡5个乡

镇共涉及太平桥、马龙桥、砖瓦溪等9条小流域,幅员面积285.20km2,水土流失面

积163.12km2,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57.2%,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

8.3%。其中,轻度流失10.97km2,中度流失62.17km2,强度流失87.07km2,极强度

流失2.91km2,无剧烈流失,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958t/km2a,年均土壤侵蚀量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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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t。该区地貌主要为丘陵,并以中、深丘为主。该区以农业生产为主,辅以水泥、

砖、沙石建材和煤矿等少量工业,是石柱县主要的粮食生产区之一。区域人口密度大,

坡耕地多,林草覆盖率较低,沙石、煤矿等资源开发和场镇建设活动比较频繁,水土

流失是全县最严重的区域。

本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主要为:

1.首先抓好预防监督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对沙石、

煤矿资源开发和场镇建设等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审批制度,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禁止乱开滥采和乱倾乱倒,坚决控制住人为水土流失。

2.开展以坡耕地改造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是将小于25度的坡耕地建

设成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一方面治理其水土流失,另一方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

高粮食产量,以满足人民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建设与完善坡面水系工程,拦、

蓄、排相结合,做到水不乱流,泥不下山;三是将大于25度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

(果)还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经济,增加众收入。

3.建设长江库岸绿化带。要抓住农业、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对三峡库区加

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契机,在长江石柱段建设高标准的库岸绿化带。

(二)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

本水土流失类型区主要包括南滨镇、下路镇、河嘴乡、临溪镇、石家乡、三益乡、

悦来镇、龙沙镇、桥头乡、大歇乡、三河乡、三星乡、黄鹤乡、马武镇、三家乡等

15个乡镇涉及马武河、石流、官渡河等36条小流域,幅员面积1421.08km2,水土流

失面积928.38km2,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65.3%,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

47.5%。其中,轻度流失48.62km2,中度流失743.12km2,强度流失120.47km2,极强

度流失16.17km2,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677t/km2a,年均土壤侵蚀量380.44万t,水

土流失十分严重。本区地貌90%都为低山,林草覆盖率为49.7%。

该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为: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工作,严格控制住人为水土流失的形成和发生。

2.开展以坡耕地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是建设一批高产稳产的基本农

田,提高粮食产量,以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二是建设与完善坡面水系工程,做到水

不乱流,泥不下山;三是实施水土保持农艺耕作措施。

3.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草),发展经济果木林,绿化荒山荒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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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幼林地实施封禁管育,进行生态修复,增加植被覆盖,增加众收入。

4.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预警监测,减轻其危害。

(三)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

本区主要包括黄水镇、枫木乡、冷水乡、中益乡、沙子镇、金铃乡、金竹乡、新

乐乡、洗新乡、六塘乡、龙潭乡、鱼池镇等12个乡镇共涉及冷水河、漆辽、油草河

等38条小流域,幅员面积1306.72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4%,水土流失面积

863.74km2,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66.1%。其中,轻度流失469.65km2,

中度流失310.17km2,强度流失52.51km2,极强度流失31.42km2,分别占水土流失面

积的54.4%、35.9%、6.1%、3.6%、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787t/km2.a,年均土壤侵蚀量

233.54万t。地貌主要以中山为主,植被覆盖度较高,林草覆盖率达到66.3%,坡耕

地少,人口密度小,区域内水土流失比较轻微。

本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为:

1.搞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加强对现有林(草)地的保护,禁止林木砍伐、

放牧和毁林开荒等,防止人畜破坏。同时强化对辖区资源开发与基本建设活动的监督

管理,控制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2.对疏幼林(草)地、残次林(草)地等实施生态修复、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

恢复的能力,提高其林草植被覆盖度,改善生态环境。同时对荒山荒坡进行绿化。

3.对局部的坡耕地进行治理。小于25的坡耕地要部分改造成基本农田,改善

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大于25的陡坡耕地必须全部退耕,大力发展经济

果木林和水土保持林,并完善坡面水系及道路工程。

4.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和泥警监测,减轻和防止地质

灾害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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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监测规划

第一节预防监督规划

一、预防监督目标

(一)对石柱县现有的林地、幼林地、疏林地、草地全部实施封禁管育,实施生

态修复,禁止林木采伐,上山砍柴,放牧以及毁林开荒等,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

(二)25以上坡耕地必须全部退耕还林还草,禁止开垦荒山荒坡。

(三)禁止在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域取土、挖沙和采石。

(四)全面建立和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制度,水土保持方案报批

率超过95%,审批率达100%。

(五)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验收率达到100%。

(六)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

(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率达到95%。

(八)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保存率达到95%。

二、预防监督规划

(一)健全和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

目前,石柱县设立了水政执法大队,在水政执法机构里又设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

法分支机构,具体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石柱县人为水土流失得不到有效控制

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执法人员严重偏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水平较低。因

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在县级设水保办,乡镇级设

水土保持监督站,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区人民的水保意识,

同时还要充实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在石柱县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

素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

(二)完善配套执法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

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石柱县的实际,制定和颁布一批操作性更强的规章制度

和管理办法。重点是《石柱县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石柱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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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方案报批管理办法》、《石柱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管理办法》、《石

柱县滑坡泥石流预警监测管理制度》、《石柱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

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真正使石柱县水土保持走上

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根据实际,划定石柱县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

区,并以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告。

(四)对全县所有的林草地进行封禁管育,实施生态修复,划定管护范围,制定

封育管理办法,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职责,防止林草植被遭到破坏。

(五)对中型以上的滑坡、泥石流进行公告。建立预警机制,设立简易观测设施

进行预警监测,并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在这些区域挖砂、取土、采石和其它不合理的

人为活动。

(六)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石柱县内的所有资源开

发和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

水土保持方案,办理审批手续。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产使用。

(七)积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通过“两费”征收,一

方面促使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减少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和对造成的水

土流失自觉进行治理,另一方面还可适当弥补石柱县水土保持经费的不足。

(八)严格执法。石柱县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必须按照“有法可依、违法

必究”的原则,敢于执法,勤于执法,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处

罚,依法处理和制止一切破坏水土保持的违法行为,防止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第二节监测规划

水土流失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

和掌握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研究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和发展规律,

观测水土保持效益,探索水土流失治理模式,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配置水土保

持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一、监测网络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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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年12号令)的规定,

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结合石柱县的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土

流失类型及水土保持“三区”划分等合理规划监测网络,布设监测站点。石柱县设一

个监测点,名称为石柱县水土保持监测点,配备工作人员3~5名,监测点与县水保办

合署办公,控制范围为石柱县全境。

二、监测内容

监测的主要内容为:全县水土流失面积、降雨量、降雨强度、土壤侵蚀量、土壤

侵蚀模数、水土流失危害、年度治理实施的面积、各种治理措施的数量及质量、新增

水土流失面积与水土流失量、治理保存面积以及水土保持效益(蓄水保土、经济、生

态、社会四大效益)等,还应监测不同类型开发建设项目的弃土弃渣量及造成的水土

流失量。

三、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主要有三种:定位观测法、实地调查法和遥感法。

监测项目分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和水土保持效益三部分进行。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监测包括:每年经治理后减少的水土流失面积、自然和人为因

素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及现存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监测主要包括:梯田、水保林、经果林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

施数量与工程质量等。主要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的实施进度,各项措施实际达到的质

量标准、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等进行监测评价,若出现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解

决方案。

水土保持效益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沙变化、农户监测、典型地块监测等。水

沙变化主要是监测土壤侵蚀、泥沙输移及沉积、水沙动态变化等,为评价项目实施区

域内单项与综合措施保水保土效益提供依据。环境影响主要进行气候、水资源、水质、

下垫面等的监测。评价项目的环境效益,农户及典型地块监测,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

及社会效益。水土保持效益监测是项目区域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

容,通过对野外现场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及定量分析和研究,对各类项目建成后的生

态、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全面、定位、连续的观测和监测,为项目区域综合治理配套

技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四、监测结果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的水土

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定期向社会公告。石柱县水利局应每二—三年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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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全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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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治理措施规划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现状

据石柱县国土详查数据,全县幅员面积3013km2。其地类分别为:

(一)耕地53217.8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7.7%。在耕地中水田21374.7hm2,梯

平地3511.3hm2,坡耕地28331.8hm2(大于25的陡坡耕地8124.15hm2);

(二)林地165872.5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5..0%。其中有林地58030.3hm2,经

果林4146.9hm2,疏幼林103695.3hm2;

(三)荒草地(荒山荒坡)63497.5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1.1%;

(四)草地4252.2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0%;

(五)水域4354.8hm2,占土地总面石楼镇 积的1.4%;

(六)交通、城镇建筑等非生产用地8455.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8%;

(七)未利用地(裸岩、石砾地)1650.2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5%。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总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全县人均拥有土地0.6hm2,人均耕地

0.11hm2,人均林地0.12hm2,人均经果林地0.01hm2,人均草地0.01hm2。土地资源

不能完全满足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二)土地利用率较低。石柱县现已利用土地236152.3hm2,土地利用率为78.4%,

在未利用土地中,荒山荒坡63497.5hm2,裸岩、石砾地1650.2hm2。因此,石柱县土

地的开发潜力比较大。

(三)土地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农、林、牧三业比例(46:50:4)失调,农业所占

比重偏大,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不仅不能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和效益,还导致严

重的水土流失。

(四)耕地结构不合理,坡耕地比重过大,且耕作方式落后,重耕轻养,不仅使

耕地的地力和持续利用能力下降,而且还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全县现有耕地

53217.8hm2,其中基本农田(水田、旱田、梯坪地)24886.0hm2,占耕地的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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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耕地28331.8hm2,占耕地的53.2%。在坡耕地中,大于25的坡耕地8124.2hm2,

农业人均基本农田0.84亩。坡耕地土层薄、肥力低、抗蚀性差,是产生水土流失的

主要策源地。

(五)城镇、工矿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居民用地浪费严重。由于石柱县经

济不发达,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比较低,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严重不

足,而农村居民多以散居为主,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造成土地资源的损失与浪费。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一)在石柱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研究确定农村

经济与农业生产发展方向。使之既符合发展生产的需要,又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二)充分利用石柱县已有的土地利用规划,结合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及其它一些相关产业规划,并按照水土保持防治的要求,对其不足部分加以修改、调

整,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

(三)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四)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渝府发〔2000〕58号),按照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至规划期末(2025年)确定石柱县农、林、牧、副、交通

及非生产等各业用地如下:

(一)农业用地(耕地):石柱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现有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

93.8%。因此,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满足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根据石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石柱县到2010年就需要耕地49206.9hm2,全县现有

耕地53217.9hm2,其中大于25的陡坡耕地8124.2hm2,由于大于25的坡耕地必须

退耕还林(还草)(根据水土保持法)。因此,至规划期末将石柱县耕地调整为

43927.6hm2。

(二)林业用地:由于实行退耕还林,绿化荒山,林业用地显著增加,林草覆盖

率大大提高。同时,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大力种植经济林和果木林。到规划期末

林业用地将达到221307.4hm2,其中水土保持林188047.6hm2,经济果木林33259.8hm2。

(三)草地:实行退耕还草,绿化荒山以及发展牧草。到规划期末草地将达到

11950.0hm2。

(四)水域:主要是兴建水利工程、三峡工程淹没地。到规划期末全县水域面积

将达到7965.6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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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生产用地:为满足城镇建设、移民迁建、工矿企业发展、农民建房及开

发建设的需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有所增加,到规划期末交通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达到

14595.9hm2。

(六)未利用地:主要是一些难利用的裸岩石砾地,到规划期末未利用地为

1553.6hm2。

石柱县土地利用规划详见附表六。

第二节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石柱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95525hm2,本次规划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525hm2,

占现有水土流失面积的100%。其中,坡改梯(基本农田)12200.6hm2,水土保持林

34956.7hm2,经济果木林29112.9hm2,种草7918.0hm2,保土耕作7641.1hm2,生态

修复(封禁管育)103695.2hm2。整治、兴修塘堰153座,兴修谷坊24座,拦沙坝6

座,蓄水池6019口,沉沙凼20029个,排灌沟渠3517km,道路3684km。

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规划详见附表九。

第三节治理措施规划

根据规划目标,按照规划原则,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结果,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同时必须以小流域(幅员面积小于

50km2)为单元进行规划。其具体水土保持措施规划如下:

一、坡改梯(基本农田建设)

共规划坡改梯(基本农田)12200.6hm2。主要分布在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的太平

桥、砖瓦溪、星车河、跤房河、锁口河、两汇河等小流域,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的官

渡河、临溪河、关渡河、石龙河、悦崃河、羊角沟、蚕化河、龙河、回龙场、潭家沟、

龙沙河、龙泉等小流域,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的黄水河、流汗溪、白江等小流域,其

它小流域亦有少量分布,涉及西沱、黎场、王场、沿溪、王家、临溪、石家、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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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鱼池等十余个乡镇。

坡改梯主要布设在土质较好、坡度在10~20之间、石料丰富、交通比较便利、

邻近水源的地方。梯田田坎总体要求是必须沿等高线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高

切低垫,分断求平,梯坎基础坚实,埂坎牢固。梯坎断面应本着经济、省工省料的原

则,合理确定断面尺寸。梯田原则上都修成水平梯田,即田面坡度小于5,土层厚

度30cm以上,梯面平、厚、壤,在梯田区还应布设必要的道路、蓄水池、截水沟、

排灌沟渠、沉沙凼等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做到能蓄能排,排灌结合,达到土不下

山,水不乱流。梯田的种类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及筑坎材料来源确

定,原则要求就地取材,由于规划为坡改梯的小流域内石料较为丰富,因此主要以石

坎梯田为主。梯田建成后,要及时对土壤进行改良和培肥,增强地力,提高土壤质量。

梯田按10年一遇3~6小时最大降雨量的标准进行设计。

二、水土保持林

规划水土保持林34956.6hm2。其中,乔木林25939.8hm2,灌木林9016.8hm2。

根据石柱县的气候、地质、土壤等生态因素,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林应首

选枝叶繁茂、根须发达、固土能力强、适应能力高、市场前景好的优质高产树种,如

白杨、马尾松、油松、侧柏、楠木、柳杉等,灌木树种主要以杜鹃、山茶、山柳、木

姜子为主,另外在“四旁”还可以适当发展当地的楠竹、白夹竹。

水土保持林主要规划在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的砖瓦溪、星车河、两汇河、双河口

等小流域,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的马武河、石流、官渡河、碑记沟、九洞水、龙泉、

龙沙河、悦崃河、羊角沟、川方沟、棺章河、回龙场、三树、金阴溪、大柏树、四龙

溪、龙河、牛石嵌河、双庆场河等小流域,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的冷水河、双叉河、

双河、凤竹河、中华、三汇、漆辽、黄水河、油草河、流汗溪、阳河溪等小流域,涉

及黎场、王场、沿溪、马武、石流、王家、大歇、龙沙、悦崃、三星、下路、临溪、

石家、南宾、冷水、金竹、枫木、中益、六塘、黄水、金岭等二十余个乡镇。

水土保持林应规划为混交林,以便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病虫害,提高造林效

益。乔木林为2000~4000株/hm2,灌木林为6000~12000株/hm2。造林前都应采取工

程整地,以利于保水保土和促进树木生长,整地一般采用穴状、水平阶、鱼鳞坑等方

式。用于造林的苗木必须是发育良好、根系完整、基茎粗状、顶芽饱满、无病虫害的

壮苗好苗,防止弱苗、劣苗、病苗用于水土保持林。栽植时将树苗扶直、栽正、根系

舒展、深浅适宜、分层踩实,在墒情不好时,要浇灌定根水。苗木成活率不能低于

90%,达不到90%的要求及时进行补植,成活率达不到30%的,要重新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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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果林

规划经果林(含经济作物)29112.9hm2,其中果木林12696.9hm2,经济林

16416.0hm2。

根据石柱县农业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结合现有经济林木、果木品种和农业产业发

展状况,要继续加大中药材如黄连、银杏、山茱萸、首乌等,经济作物如黄籽油菜、

莼菜、辣椒、烤烟等的生产规模,同时还要培育杜仲、茶、桑等,果木林除原有的橘、

甜橙、李等品种外,还可以引进其它见效快、市场前景看好的优良品种,如脐橙、黄

花梨、冬桃、五月红、板栗等。

经济果木林主要规划在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的砖瓦溪、两汇河、双河口等小流域,

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的马武河、石流、官渡河、谭家沟、碑记沟、九洞水、龙泉、龙

沙河、官田沟、悦崃河、羊角沟、川方沟、棺章河、回龙场、三树、金阴溪、大柏树、

四龙溪、龙河、临溪河、关渡河、牛石嵌河、大坝河、双庆场河等小流域,东部中山

轻度侵蚀区的双叉河、双河、三汇、漆辽、流汗溪等小流域,涉及黎场、沿溪、马武、

石流、王家、大歇、龙沙、悦崃、三星、下路、临溪、石家、南宾、金竹、枫木、六

塘、黄水等乡镇。

经济果木林一般规划为纯林,便于生产和管理。栽种前先进行工程整地,主要采

用梯田、穴状两种整地方式。栽植时施足底肥,做到合理密植,密度一般为1000~3000

株/hm2,带土定植,确保成活。经果林苗木必须是发育良好、基茎粗状、无病虫害的

壮苗好苗。栽植后还必须进行幼苗抚育,根据苗木生长情况及时进行补植,对成活率

达不到20%的,要重新造林。

四、种草

规划种草7918.0hm2。

石柱县有丰富的天然草地资源,畜牧业是石柱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一大支柱产

业,近年来,在稳定生猪生产的同时,还大力发展草食家畜,如长毛兔、山羊、肉牛、

肉鹅等。

根据石柱县草食畜牧产业化发展规划,在改良原有草场基础上,增加部分人工种

草,同时在三星、大歇、鱼池等乡镇建立三处草种基地。草种应选择根须发达、抗逆

性强、萌发能力强、保土性好、生长迅速、营养价值或经济价值高的多年生常绿草种。

草场改良牧草品种主要有白三叶、多年生黑麦草、鸭茅等,用量7.5~15kg/hm2,人工

种草主要选择高羊茅、鸭茅、红三叶、紫花苜蓿等,用量22.5~30kg/hm2,主要规划

在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的太平桥、双河口、两吉林省公主岭市 汇河等小流域,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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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武河、官渡河、碑记沟、龙泉、龙沙河、悦崃河、川方沟、回龙场、三树、金阴溪、

大柏树、四龙溪、龙河、临溪河、牛石嵌河、大坝河、双庆场河、龙河等小流域,东

部中山轻度侵蚀区的双叉河、三撮河、龙潭河、沙子、双河、凤竹河、中华、官田、

三汇、漆辽、黄水河、油草河、流汗溪、洋河溪等小流域。

种植主要采取直播、移栽、插条等三种方式,但以直播为主,播种前要对土壤进

行耕翻,深20cm左右,坡地沿等高线作成水平梨沟,有利于保水保土,有条件的可

采取与水土保持林相似的整地方式。播种深度一般为2~3cm,大粒种子可深一些,小

粒种籽可浅一些,播后要镇压。播种后地面板结的,应及时松土,以利出苗,起苗后,

对缺苗断垄地方应及时补种或移栽。根据不同草类的生长特点和用途,确定收割和放

牧时间,以不破坏草的再生能力为标准。

五、封禁治理

规划封禁治理103695.3hm2。

根据石柱县水土保持“三区”划分情况,封禁治理主要布设在西部丘陵强度侵蚀

区的龙沙预防保护区、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的黄水预防保护区以及东部中山轻度侵蚀

区的金龙预防保护区。

封禁管育时首先应明确管育的范围和设施,设立明显的标志碑牌并向社会公布,

然后对疏林地进行必要的补植和插植,对幼林地进行中耕松土、施肥、防治病虫、修

枝疏伐,促进林木生长。同时,成立封禁管育管理组织,固定人员管理。加强宣传和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乡规民约和具体的管护措施,防止人畜破坏。

六、保土耕作

共规划保土耕作措施7641.1hm2。

水土保持耕作措施就是在有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或梯田上,采取一套耕犁整地、培

肥改土、栽培管理和轮作间套等独特的耕作措施,达到蓄水保土,减轻水土流失,增

加农作物产量的目的。在具体实施中,保土耕作措施类型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以改变

小地形为主的等高带状耕作、沟垄种植等;二是以增加地面覆盖,延长地表覆盖时间

为主的间作套种、轮作等;三是以改良土壤结构,增强土壤自身抗蚀能力为主的抽槽

聚肥、少耕免耕等。

由于石柱县小于25的坡耕地占全县坡耕地的比重大(71.4%),受多方面因素

制约,不可能大面积实施坡改梯措施,因此在现有坡耕地上实施水土保持耕作措施,

对改善大范围农业用地的生态环境和土壤理化性状效果相当明显。根据石柱县坡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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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分布特点,保土耕作措施主要分布在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的太平桥、两汇河等小

流域,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的官渡河、龙沙河、官田沟、悦崃河、羊角沟、川方沟、

临溪河、蚕化河等小流域,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的冷水河、龙洞河、湖镇、沙子、卷

店、盘龙、卧龙、双河、凤竹河、中华、官田、三汇、漆辽、黄水河、油草河、流汗

溪、洋河溪等小流域。

七、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共规划塘堰153座(含整治)、谷坊24座、拦沙坝6座、蓄水池6019口、排灌

沟渠3517km、沉沙凼20029个、作业道路3684km。其中,塘堰主要是对现有山塘、

平塘、石河堰进行整修,同时在水源缺乏的基本农田、经果林区域内兴修部分塘堰;

谷坊主要修建在沟底比降较大(5%~10%或更大)、下切活跃的小型沟道上,拦沙坝

主要布设在泥沙含量大、沟底下切严重、肚大口小的沟谷或溪河中;蓄水池、沉沙凼、

排灌沟渠则属于坡面水系工程,它们主要布设在坡改梯、经果林和保土耕作等水土保

持措施地块上。沉沙凼一般选择在地头、地边、地块连接处和排水沟渠的内部,蓄水

池一般规划布设在坡面水汇流的低凹处,并与排水沟、沉沙凼形成水系网络,而排灌

沟渠则应根据降雨和汇流面积合理布设截、排、引、灌等工程。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

16453.6—1996)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坡面工程一般按10年一遇24

小时最大降雨量的标准进行设计,沟道工程一般按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的标

准进行设计。

石柱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规划图见附图,分小流域措施规划表详见附表九。

第四节重点项目规划

2004年初,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提出了“水利八大保障体系”建设思路,其中水

土保持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用5到10年的时间将沿主要河流、沿重

要公路、沿重点水库、沿县城周边的“四沿”区域作为今后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

重点,并从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上予以重点扶持。因此,在对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

境建设综合规划的同时,还应紧密结合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提出的“四沿”战略,确定

一批重点骨干项目作为近期实施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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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主要选择在交通方便、自然条件优越、领导重视、众积极性高并具有

典型代表性的长江沿岸、县城周边、主要公路沿线、重点水库周边等地区,并按项目

区规划为重点工程。项目区的综合治理开发模式,可以为贫困山区在生态建设和农业

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提供较大的示范和推广作用,并有效改变项目区大范围的贫

困和严重破坏环境的非可持续资源开发活动。

据此,石柱县共规划七个重点工程,即沿长江石柱段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石

柱县城周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龙池坝水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万胜坝水库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石(柱)丰(都)公路石柱段、石(柱)万(州)公路石柱

段以及沪蓉公路石柱段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共涉及大坝河、油草河、官渡河等

15条小流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8.68km2,其中:坡改梯3620.1hm2,乔木林

6747.5hm2,灌木林2378.57hm2,经济林4420.4hm2,果木林3463.8hm2,种草2330.1hm2,

封禁23585.8hm2,保土耕作2322.2hm2;配套建设塘堰40座,谷坊7座,蓄水池1548

口,沉沙函5203个,排灌沟渠901km,作业便道939km。

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规划详见附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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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科技示范推广

第一节科技示范推广的必要性

水土保持不仅是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复杂系统工程。目前,石

柱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局部地区还存在治理进度比较缓慢,治理措施科技含量低,治理

水平不高,水土保持效益特别是经济效益不显著等问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缺乏

统一规划和具体的技术指导,多数经过治理的区域还不能从根本上控制住水土流失,

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石柱县水土保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要搞好石柱县的水土流

失防治工作,必须加强石柱县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水土流失防治

技术,并做好示范工作,大力提高水土保持的技术水平和水土保持效益。

第二节示范区规划

一、建立试验示范区的指导思想

(一)充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努力发展区域经济,使当

地众尽快脱贫致富;

(二)紧紧围绕扶贫和改善生态环境两大目标,建立试验区、示范区与辐射推广

区,形成统一的试验—示范推广体系。引进推广适应性强、经济效益高的科研成果,

做好单项成果的组装配套,形成规模与优势;

(三)掌握治理部门形成的水保主导产业,建立激励农民自觉治理开发的机制,

促进自汕头天气预 我发展及科研生产一体化的机制,实现水保科研与治理开发持续发展;

(四)把试验示范区建成水土保持型高新治理开发区,建成科研、技术培训与科

技服务的基地以及水保良种培育与水保商品生产基地,从而为搞好项目区监测评价积

累科学资料,为大面积治理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试验示范区选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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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方便,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稳定的执行机构和人员,具有较完备地基

础设施;

(二)具有完整的试验、示范、推广体系,面积3~8km2;

(三)众积极性高,具有一定的治理开发生产经验,可在较短期内取得明显的

综合效益;

(四)试验研究与部分监测内容,应在试验示范区进行。

三、示范区规划

将位于黄水镇的黄水园区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示范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4.26km2,实施期为2006~2008年。

第三节示范推广项目

一、示范推广的内容

(一)综合治理示范。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出发,积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

经济产业结构,以提高土地生产力及农业商品生产能力为前提,合理地进行综合治理

与开发措施的整体配置示范。

(二)单项措施示范。主要进行单项措施(坡改梯、经果林等)的技术标准、规

范化示范和单项成果的合理配置示范。

(三)经济开发示范。主要进行优良品种及经济作物综合丰产、农林牧产品加工、

养殖技术及畜产品加工利用等经济开发示范。

(四)科技成果推广。按照各流域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水土保持技术推广

体系、服务体系,县水土保持科技推广中心要依托乡镇水利水保站,推广最新实用技

术,培训骨干技术人员。推广的科技成果应该是从本地或其它地区历年已有科技成果

中筛选出的经济效益显著、实用性强的项目,先在示范区试点,再向全县推广应用。

二、示范推广项目

技术支持主要内容包括技术研究、技术推广、技术引进、技术培训与信息管理等。

科学技术是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基础和保障。发挥治理的三大

效益必须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同时在治理过程中加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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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建设中,示范推广以下几项实用新技术:

1.“3S”技术在小流域初步设计、综合治理与运行管护中的应用;

2.坡面水系系统配置技术;

3.节水灌溉技术(滴灌、渗透、微喷灌);

4.植物篱笆技术及保水剂等生物技术;

5.引进经济林、水保林、水保草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种植推广;

6.组建水土流失动态观测系统;

7.推广精品示范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

第四节技术培训

当前,石柱县水土流失治理水平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从事此项工作的技术人

员、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农民众普遍缺乏水土保持理论知识和技术,

特别是一些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员没有经过水土保持专业培训,从事此项工作的

时间又较短,短期内还不能完全适应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因此,应采取多形式、多

渠道进行水土保持技术培训,尽快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工程技术人员和

项目管理员可以采取分批选送到大中专院校进行系统的专业学习和短期培训,也可制

定激励政策鼓励其自学或参加函授学习;还有就是尽可能地参加水利部、长江委、重

庆市水利局举办的有关培训班,或组织到水土保持工作作得好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

学习,力争让从事此项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水土保

持专业培训和学习。工程施工人员和农民工一是在当地举办培训班,现场培训其水土

保持工程施工技术;二是组织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比较好的邻近地区进行参观学习,

增强其水土保持意识,提高水土保持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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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投资估算

第一节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项目划分和编制方法

石柱县水土保持规划投资估算主要依据水利部2003年1月颁布的《水土保持生

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划投资估算从项目划分上由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生态修复措施和独立费用

四部分构成,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及生态修复措施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独立

费用下设一级、二级项目,各项治理措施费用由工程量乘以单价,独立费用按相关取

费标准即可。

二、定额

本次规划定额主要采用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3〕

67号)。

三、其它编制依据和原则

重庆市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投资概(估)算的有关编规和定额,实行国家定额与

市场价格相结合、统一规划设计,分期投入,重点投入与分散投入相结合的原则。

四、价格水平年

本次规划价格水平年定为2002年。

第二节基础资料

一、人工预算单价

结合石柱县实际,工程措施人工工资按1.8元/工时,林草措施人工工资按1.4元

/工时计算。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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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388元/吨

块石:20元/方

毛条石:60元/方

碎石:35元/方

水保林苗木(灌木):0.10元/株

水保林苗木(黔南酒店 乔木):0.30元/株

经济林苗木(小苗):0.60元/株

果木林苗木(小苗):1.00元/株

三、施工用电、水价

根据石柱县实际,施工用电按0.45元/kw.h,用水按1元/m3计算。

四、费率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生态修复措施费由直接费、间接费、

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基本直接费和其它直接费组成。

1.其他直接费:工程措施中的梯田工程(基本农田建设)取基本直接费的2.0%,

其他工程取基本直接费的3.0%;林草措施取基本直接费的1.5%;生态修复措施取基

本直接费的1.0%。

2.间接费:工程措施取直接费的5%;林草措施取直接费的5%;生态修复措施

取直接费的4%。

3.企业利润:工程措施取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3%;林草措施取直接费与间接

费之和的2%;生态修复措施取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1%。

4.税金:均按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之和的3.22%计算。

五、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生态修复措施和独立费用四部

分之和的3%计取。

第三节其它说明

一、科研勘测设计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标准,勘测设计费按第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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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之和的2%计算。

二、预防监督费

按投资估算第一至三部分之和的0.5%计取。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按投资估算第一至三部分之和的1.6%计取。

四、水土流失监测费

按投资估算第一至三部分之和的0.4%计算。

五、工程质量监督费

按投资估算第一至三部分之和的0.15%计算。

六、工程监理费

按投资估算第一至三部分之和的0.6%计算。

第四节总投资

一、工程量估算

(一)土石方量

经估算,完成所有规划措施共需动用土石方6430.99万m3。其中:基本农田建设

(坡改梯)动用土石方3660.19万m3;水土保持林土石方524.35万m3;经济果木林

土石方2127.68万m3;种草118.77万m3;小型水利水保工程957.57万m3;分别占

土石方总量的49.5%,7.1%,28.8%,1.6%,13.0%。

(二)材料量

经估算,完成整个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共需钢材155.40万kg,水泥

991.92万kg,410.40万kg。

(三)种苗量

经估算,完成全部工程共需苗木28076.16万株,其中:水保林用苗14995.42万

株,经果林6829.33万株,生态修复需苗木6221.72万株,种草需用种籽29.69万kg。

(四)工日量

工程共需投劳7474.49万个工日,其中:基本农田建设用工3050.16万工日;水

保林用工864.90万工日;经济果木林2754.82万工日;种草118.77万工日;保土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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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38.21万工日;生态修复311.09万工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投劳337万工日,分别

占总用工量的40.8%,11.6%,36.8%,1.6%,0.5%,4.2%,4.5%。

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量估算详见附表十二。

二、投资估算

经估算,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静态总投资为131598.36万元。其中,工

程措施64150.04万元,林草措施44141.81万元,生态修复措施13100.44万元,独立

费用6373.11万元,基本预备费3832.96万元(见表9-1)。

表9-1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林草工程费独立费用合计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64150.0464150.04

一梯田工程

36367.7936367.79

二谷坊、水窖、拦沙坝、蓄水池工程

4980.034980.03

三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15434.2215434.22

四道路工程

7368.007368.00

第二部分林草措施

44141.8144141.81

一水土保持造林工程

43232.5743232.57

二水土保持种草工程

909.24909.24

第三部分生态修复措施

13100.4413100.44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6373.11

一建设管理费

1942.281942.28

二科研勘测设计费

2427.852427.85

三预防监督费

606.96606.96

四工程建设监理费

728.35728.35

五水土流失监测费

485.57485.57

六工程质量监督费

182.09182.09

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

127765.39

基本预备费

3832.96

静态总投资

131598.36

第五节资金筹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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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很强的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因此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争取国家补助,地方加以适当匹配,

国家、重庆市及石柱县配套、众投劳筹资按4:2:4比例分摊,重庆市与石柱县配套

各占50%。因此,整个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共需国家投资52639.35万元,

重庆市级配套13159.83万元,区(市、县)配套13159.83万元,众投劳筹资52639.35

万元。

在以后具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实施中,应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不断吸纳农

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退耕还林、有关扶贫项目、大户承包(个人出资)以及

石柱县其它重点示范项目等资金,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作到与农业、国土、林业

等部门共搭生态环境建设舞台,同唱建设秀美山川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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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

第一节效益分析

一、计算原则

(一)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的规定,并

参考水利部颁布的《水利经济规范》及“重庆市‘长治’工程小流域实施规划效益定

额表”;

(二)综合效益按措施的使用年限来计算,本次规划效益计算期按20年进行计

算,其中有些措施的周期短,采用几个周期计算;

(三)对综合项目产生的综合效益,按水土保持作用和效益确定效益分摊系数;

(四)本次效益分析只作静态分析,不作动态分析,经济效益只计算其直接经济

效益。

二、水土保持效益

(一)经济效益

经估算,石柱县水土保持规划全部实施后,在效益计算期(20年)内可累计增

加产值505193.60万元。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增加产值27817.46万元,占总增产值的

5.5%;保土耕作增加产值8710.84万元,占总增产值的1.7%;水土保持林增加产值

87245.92万元,占总增产值的17.3%;经济果木林增加产值194838.17万元,占总增

产值的38.6%;种草增加产值30088.50万元,占总增产值的5.9%;生态修复增加产

值149321.16万元,占总增产值的29.6%;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增加产值7171.55万元,

占总增产值的1.4%。

(二)蓄水保土效益

本规划全部实施后,可使石柱县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经预测,全部措施产生

效益后每年可拦蓄径流42503.64万m3,相当于1000万m3的中型水库42座。其中,

基本农田建设增加蓄水3660.19万m3,水保林9708.80万m3,经济果木林7210.23万

m3,种草1781.56万m3,保土耕作1146.16万m3,生态修复18665.15万m3,小型水

利水保工程331.55万m3。各项治理措施全部发挥最佳效益后,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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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579.80万t,占治理前石柱县年均土壤侵蚀量的83.0%,有效地防止了大量泥沙进

入长江和三峡库区。

(三)生态效益

通过治理,石柱县林草地面积在原有基础上将大幅度增加,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

的56.5%,提高到治理后的77.4%,提高了20.9个百分点,林草植被的增加调整了生

态结构,净化了空气,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依靠生态系统的

自我修复,可以为野生动物的生养和繁殖重新提供环境,使生态系统逐渐趋向新的平

衡,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林草植被的增加,改良了土壤结构,改善了

土壤理化性质,不仅提高了土壤肥力,还大大增加了土壤入渗,拦蓄更多的地表径流,

使大量的地表水变为地下水,减少地表径流从而减少洪水流量,削减洪峰,减少洪水

灾害。

(四)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基本农田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以及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综合治理

措施,在有效拦蓄地表径流后,可减轻沟道、溪河洪水灾害,减少沟道泥沙淘刷,减

轻项目区干旱危害,同时还可预防和减轻滑坡、泥石流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项目区

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仅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还调整

了农村产业结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实施坡耕地治理工程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可大大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土地产出率,同时还提高了土地承载

力,缓解人地矛盾,扩大人口环境容量,从而为三峡工程移民和大于25陡坡耕地退

耕还林还草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大范围面上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可以使广大众获

得较大经济效益,特别是广大农民,其经济状况将得到根本好转,从而为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加强党同人民众的联系,促进社会长治久安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经济评价

一、原则

(一)只作国民经济评价,不作财务分析;

(二)价格水平年为2002年,社会折现率取7%;

(三)只作静态分析,不作动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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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运行费采用费率计算法,即单项措施的年运行费为该项措施投资的5%。

二、经济评价指标计算

(一)效益费用比R

CK

B

R

公式中:B——经济计算期内全部治理措施产生的总效益,万元;

C——经济计算期内全部治理措施的总运行费,万元;

K——治理总投资,万元。

经计算,B=505193.60,C=125018.44,K=131598.36,则效益费用比R=1.97。

(二)净效益P

P=B-(K+C)

式中符号同上。

经计算,净效益(累计)P=248576.79万元。

(三)经济净现值EPV和内部收益率EIRR

经济净现值(万元):EPV=

)(1

t

n

1t

C)(B

t

is

经济内部收益率:

EIRR)(1

t

n

1t

C)(B

t

0

公式中:B——效益流入量;

C——费用流出量;

(B-C)

t

——第t年的净效益流量;

is——社会折现率,取7%;

n——项目的计算期,以年计。

经计算,经济净现值EPV=56817.45万元,内部收益率EIRR=12%。

(四)投资回收年限T

CB

K

T

公式中:

B

——经济计算期内全部治理措施的年均总效益,元;

C

——经济计算期内全部治理措施的年均运行费,元。

经计算,投资回收年限T=7年。

(五)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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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效益这两个最敏感因素作为对象分别对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

其结果为:

(1)当投资增加20%时,分析计算其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

费用比分别为:8%、19508万元、1.64,项目可行;

(2)当效益下降20%时,分析计算其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

费用比分别为:8%、8144万元、1.57,项目可行;

(3)当投资增加20%且效益下降20%时,分析计算其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

现值、经济效益费用比分别为:5%、1165万元、0.92,项目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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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近期、远期实施意见

第一节实施进度

一、实施进度安排

按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统一部署,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分两期

进行,即近期为2006~2015年,远期为2016~2025年。

二、分阶段措施数量

近期(2005~2015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6.28km2,占石柱县现有水土流

失面积的53.0%。其中,完成基本农田6466.3hm2,营造水土保持林18527.0hm2,栽

植经济果木林15429.8hm2,实施生态修复54958.5hm2,保土耕作4049.8hm2,种草

4196.5hm2,修建塘堰(含整治)84座,蓄水池窖3310口,拦沙坝3座,排灌沟渠

1934km,水土保持作业及耕作道路2026km,沉沙凼11016个,共完成投资70345.68

万元。

远期(2016~2025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8.97km2,占石柱县现有水土流

失面积的47.0%。其中,完成基本农田5734.3hm2,营造水土保持林16429.6hm2,栽

植经济果木林13683.0hm2,实施生态修复48736.8hm2,保土耕作3591.3hm2,种草

3721.5hm2,修建蓄水池窖2709口,塘堰(含整治)69座,拦沙坝3座,排灌沟渠

1538km,水土保持作业及耕作道路1658km,沉沙凼9013个,共完成投资61252.68

万元。

三、不同类型区分阶段措施数量

(一)西部丘陵强度侵蚀区

本区域在近期(2006~2015年)治理措施为:建设基本农田1235.1hm2,营造水

土保持林945.5hm2,栽植经济果木林1573.7hm2,种草431.1hm2,保土耕作583.7hm2,

实施生态修复3876.4hm2,修建塘堰(含整治)14座,谷坊2座,蓄水池窖356口,

排灌沟渠221km,作业道路177km,沉沙凼1439个;远期(2016~2025年)治理措

施为:建设基本农田1095.2hm2,营造水土保持林838.4hm2,栽植经济果木林

1395.6hm2,种草382.2hm2,保土耕作517.6hm2,实施生态修复3437.5hm2,修建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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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含整治)12座,谷坊1座,蓄水池窖291口,拦沙坝1座,排灌沟渠181km,

作业道路321km,沉沙凼1177个。

(二)中部低山中度侵蚀区

本区域在近期(2006~2015年)治理措施为:建设基本农田3375.8hm2,营造水

土保持林9356.8hm2,栽植经济果木林9582.3hm2,种草1853.7hm2,保土耕作

1610.6hm2,实施生态修复23425.0hm2,修建塘堰(含整治)41座,谷坊7座,蓄水

池窖1777口,拦沙坝1座,排灌沟渠1011km,作业道路1060km,沉沙凼6065个;

远期(2011~2020年)治理措施为:建设基本农田47740.9hm2,营造水土保持林

242429.8hm2,栽植经济果木林143124.1hm2,种草22056.6hm2,保土耕作106070.5hm2,

实施生态修复327786.6hm2,修建塘堰(含整治)33座,谷坊5座,蓄水池窖1455

口,排灌沟渠827km,作业道路867km,沉沙凼4963个。

(三)东部中山轻度侵蚀区

本区域在近期(2005~2015年)治理措施为:建设基本农田14317.6hm2,营造水

土保持林77774.9hm2,栽植经济果木林29441.9hm2,种草5936.3hm2,保土耕作

12333.9hm2,实施生态修复98773.3hm2,修建塘堰(含整治)29座,谷坊5座,蓄

水池窖1177口,拦沙坝2座,排灌沟渠702km,作业道路790km,沉沙凼3512个;

远期(2016~2025年)治理措施为:建设基本农田23360.2hm2,营造水土保持林

126895.9hm2,栽植经济果木林48036.8hm2,种草9685.6hm2,保土耕作20123.8hm2,

实施生态修复161156.5hm2,修建塘堰(含整治)24座,谷坊4座,蓄水池窖963口,

拦沙坝2座,排灌沟渠575km,作业道路646km,沉沙凼2873个。

第二节实施意见

根据不同类型区水土流失特点及开发利用效益确定实施顺序,特别是对国民经济

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四沿”及其附近地区可优先安排。因此,近期(2006~2015

年)拟安排的重点小流域为:南宾镇、下路镇、三星乡、桥头乡、三河乡、西沱镇、

黎场祥、汪场祥、沿溪镇、万朝乡、大歇乡、河嘴乡、临溪镇、王家乡、鱼池乡、石

家乡、黄水镇、枫木乡等18个乡镇的所有小流域和六塘乡的漆辽小流域。其它小流

域都安排在远期(2016~2025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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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六个重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22653.90万元,主要争取国家有

关部门和重庆市财政配套资金。重点工程项目中在2010年底前完成沿长江石柱段水

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龙池坝水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和石柱县城周边水土保持生

态建设工程,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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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实施规划的技术支持与保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与执法体系建设

(一)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树立基本国策意识

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治理江河的根本,是山区经济

发展的生命线。水土保持涉及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能不能把各行各

业组织起来,把千家万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就成为规划能否付诸实施的重要一环。

为此,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典型事例,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意

识和法制观念,加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关心、

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力度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的各项职责,

加强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坚决制止毁林、

毁草、陡坡开荒等破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认真审批和监督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把“三权”、“两费”工作落

到实处,用法规和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

破坏。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资体系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构

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石柱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作为协调组织,加强领导。政府

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办事机构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重要

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列入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并按法律规定建立同级政

府向人大汇报水土保持工作制度。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水土保持是一项投资大、效益长远的公益性事业,加大投入是加快水土保持生态

环境建设的关键。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共同投入的办法,多层次、多渠道

的筹措建设资金。一是争取中央的支持,把石柱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纳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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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计划;二是财政部门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纳入预算,优先安排列入国家项

目的配套资金;三是争取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等加大对水土

保持生态环境投入的力度;四是落实国务院对水土保持的有关政策,对发挥效益的大

中型水库、电站收取的水费、电费中提取2~4%的资金用于水土保持,从小农水费中

安排10~20%用于水土保持,拍卖承包“四荒”资源所收回的资金继续用于水土保持;

五是坚持“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赔偿损失”的政策,对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造

成水土流失的项目收取水保“两费”用于水土保持;六是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

受益”的政策,以政策调动全社会单位和个人投入的积极性,鼓励和扶持专业大户承

包,加快治理步伐。

三、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一)加强科学研究

为使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更好地为防治水土流失服务,更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必须

加强水土保持科研工作。一是加强与有关大专院校的协作,推动科研工作稳步发展;

二是培植、引进优质果、优质草,提高治理成效;三是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在治理

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治理进度,提高治理质量和效益。

(二)搞好人才技术培训,普及水保知识

要担负起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必须搞好现有水土保持人员的技术培

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改善工作条件,稳定水保队伍。一是参加大专院校举办的

短期培训,选派人员进修学习;二是有计划地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三是在水土流失

治理区开展各种类型的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加强对治理区众水保知识教育和技能培

训,推广科技成果,提高众的水保素质,提高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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